維基百科討論:修訂版本刪除請求
「隱藏歷史版本」之過程問題
由於長時間以來,對於「隱藏歷史版本」,沒有方針的明確規定,不少管理員(包括在下)在「顯而易見」的情況下直接隱藏版本而非通過維基百科: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於是有了在下和User:kegns在推特上的一段對話,經過雙方同意,在下將這段對話公佈在此。
- AddisWang:現在的絕大多數管理員,在執行一些「程序也只是走過場」的行為時,也會為了節約時間而直接處理,比如「隱藏版本歷史」。
- Kegns:走過場是應該避免的,因為維基百科不是官僚機構。為什麼隱藏版本是走過場呢?
- AddisWang:我的意思是,即使你是管理員,在你發現歷史版本需要隱藏的時候,也不因該「自行隱藏」,而是通過「修訂版本刪除請求」請求其他管理員處理,因為你作為發現者只是一個普通用戶,不因該使用管理員的權限。「保證過程」是體現公平的重要因素,而非是「官僚機構」的做法。
- Kegns:這是因為「頁面隱藏」方針不完善,一人提刪一人刪除與之相比就算是完善的。
- AddisWang:這種事情我不認為是「方針不完善」的問題。根本問題是「管理員什麼時候才可以使用管理權限」。也就是說「一人提刪一人刪除」並非僅僅是「快速刪除」的方針規定的才是如此,而是管理員在執行權力時「需要社群的認可」。那麼權力從何而來,「任何權利都是不存在的,直到'人民'許可它」 。
- Kegns:提交到VP去吧,我同意將這段conversation公開
- Kegns:這是因為「頁面隱藏」方針不完善,一人提刪一人刪除與之相比就算是完善的。
- AddisWang:我的意思是,即使你是管理員,在你發現歷史版本需要隱藏的時候,也不因該「自行隱藏」,而是通過「修訂版本刪除請求」請求其他管理員處理,因為你作為發現者只是一個普通用戶,不因該使用管理員的權限。「保證過程」是體現公平的重要因素,而非是「官僚機構」的做法。
- Kegns:走過場是應該避免的,因為維基百科不是官僚機構。為什麼隱藏版本是走過場呢?
希望能由此引出對相關方針共識的達成,哪怕是一部分一部分的來。--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22日 (二) 11:43 (UTC)
附議--Kegns♖ 2013年1月22日 (二) 12:06 (UTC)
- 支持規定。但如果每個都要報到維基百科:修訂版本刪除請求確實非常麻煩和影響效率,且RD2~RD4公開提報可能引起其他情況,所以目前不希望強制要求。目前似乎還沒有被濫用的報告,規定管理員必須接受並回復用戶質疑吧。如果未來軟件上能對此操作從Special:日誌/delete拆出來並支持對此操作巡查就更好了--YFdyh000(留言) 2013年1月22日 (二) 12:40 (UTC)
- TW不連結維基百科:修訂版本刪除請求。維基百科:修訂版本刪除請求裏面也沒有一鍵處理的按鈕。如果要實現提報和處理分開,就要完善提報和處理的自動化,要不然就會導致太麻煩而沒人管。烏拉跨氪 2013年1月22日 (二) 12:45 (UTC)
- RD4,5,6可能未必適合這種處理模式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23日 (三) 02:09 (UTC)
- 我記得前年毒品廣告猖獗的時候,也有人在一清早批量刪除幾十上百的廣告,似乎也沒掛CSD。所以說如果技術支持不解決,過度強調一人提報一人刪的確影響效率與積極性。--耶葉爺♥VC XC 2013年1月23日 (三) 07:33 (UTC)
- WP:IAR不解釋。--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1月24日 (四) 04:59 (UTC)
(~)補充:英文維基百科的相應頁面沒有獲得社群批准:en:Wikipedia:Revision deletion/Noticeboard,而是改用直接聯繫管理員來處理:en:Wikipedia:Revision_deletion#How_to_request_Revision_Deletion。--Makecat 2013年2月1日 (五) 10:39 (UTC)
- 確實可以考慮建立機制,不過現在的情況提報程序也的確很麻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日 (六) 03:07 (UTC)
關於此頁存在兩個問題:
--Wcam(留言) 2015年7月30日 (四) 14:57 (UTC)
- 模板是按照以前的樣式生成的,可能涉及rdd在mw處理模塊的問題,我不是管理員,我測不了單版本和多版本刪除的情況。有人能測出的話,可以說出來或者自行調整。——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8月1日 (六) 05:04 (UTC)
- 請問模板在哪可以編輯?在下願意協助修復此問題。--Wcam(留言) 2015年8月1日 (六) 12:43 (UTC)
- 模塊:Revdel。我將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導入自己的機器,然後試了一下「全部刪除」產生的url,發現一切正常。是不是版本的問題?--Antigng(留言) 2015年8月1日 (六) 13:46 (UTC)
- 大概改了下,原來的實現實在亂……Liangent(留言) 2015年8月1日 (六) 14:35 (UTC)
- 模塊:Revdel。我將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導入自己的機器,然後試了一下「全部刪除」產生的url,發現一切正常。是不是版本的問題?--Antigng(留言) 2015年8月1日 (六) 13:46 (UTC)
- 請問模板在哪可以編輯?在下願意協助修復此問題。--Wcam(留言) 2015年8月1日 (六) 12:43 (UTC)
- 模板是按照以前的樣式生成的,可能涉及rdd在mw處理模塊的問題,我不是管理員,我測不了單版本和多版本刪除的情況。有人能測出的話,可以說出來或者自行調整。——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8月1日 (六) 05:04 (UTC)
WP:RRD好麻煩
我剛剛看到一個條目,初估有30個版本需要刪除,把版本都一一列出好麻煩,有什麼更好方法嗎?
- 囧rz...估計錯誤啊,總共有67個版本需要刪除[1],所以還是想問有沒有啥好方法,這些是我手工完成的。--A2093064#Talk 2016年8月8日 (一) 12:42 (UTC)
- 如果連續的話,只列出前後兩個版本,說一下是開頭與結束,應該會懂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9日 (二) 00:30 (UTC)
- 對。-- Stang 300 2016年8月13日 (六) 13:14 (UTC)
- user:范等部份管理員不同意,大多要求全部列出……--111.250.24.245(留言) 2016年8月14日 (日) 03:21 (UTC)
- 對。-- Stang 300 2016年8月13日 (六) 13:14 (UTC)
- 如果連續的話,只列出前後兩個版本,說一下是開頭與結束,應該會懂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9日 (二) 00:30 (UTC)
版本刪除的問題
選擇了版本,點擊「顯示/隱藏選擇的版本」後,後退至了條目頁。在點擊「編輯選定修訂版本的標籤」按鈕後出現同樣的問題。請教這是怎麼回事?如何修復?-- Stang 300 2016年8月13日 (六) 11:44 (UTC)
- 無法重現……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14日 (日) 11:22 (UTC)
- 欸又好了……?好吧,已解決。-- Stang 299 2016年8月14日 (日) 13:26 (UTC)
提議修改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請求的請求佈局
各位,在之前處理WP:RRD時,在下發現新請求都提交到了頁面底部,加之未有像WP:VIP一樣使用章節分段,不便於管理員處理新請求,想諮詢下社群是否可以修訂頁面內提交新請求的方式,將其改為提交至頁面頂部並分出相應章節,謝謝。--Hamish歡迎來訪 2019年7月26日 (五) 04:10 (UTC)
- 因未有回覆,「提交至頁面頂部」已完成。--Hamish沉痛悼念唐山大地震遇難者 2019年8月4日 (日) 12:42 (UTC)
關於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請求的RD5理由是否能適用於Wikipedia:刪除方針和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
RD5的描述為「刪除守則下的有效刪除,使用RevisionDelete執行」,而「刪除守則」我認為應該對應Wikipedia:刪除方針(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的RD5的對應描述連結,就是刪除方針),而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SD)是刪除方針的刪除理由之一,而且SD本身是為了避免冗長討論而對於特定理由能快速執行刪除處理的特例,本身就應該滿足了刪除方針的要求。
所以如果特定版本中用戶名或編輯摘要滿足SD的條件(或者),是否能以RD執行版本剔除?
這源於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請求/存檔/2021年3月,「YouTuber」的一個版本中編輯摘要列出一個YouTuber的頻道地址(而且用戶名也是該頻道的名稱,不過沒申請處理,暫且不提),如果按照SD的話,已經符合G11的要求。但@蟲蟲飛:沒給出具體原因而拒絕了請求,所以對於蟲蟲飛或者其他有處理刪除作業的管理員表個態,對於編輯版本三個元素(內容、編輯摘要、用戶名)中存在滿足刪除方針和速刪方針的內容,是否能以RD5申請處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3月23日 (二) 09:41 (UTC)
- 嚴重程度達到RD級別則可以。應該以目的和語氣判定。所提的Special:Diff/64784719,我認為沒達到這個程度,第一眼可視作在舉證,沒有讓普通人訪問的欲望。如果用戶名或編輯摘要如:快來訪問xxx、xxx有好東西、xxx某日大優惠 之類的,則可以參照G11或G3來RD5,如果是病毒或騷擾則RD3。--YFdyh000(留言) 2021年3月23日 (二) 09:55 (UTC)
- 需考量回退或直接忽略是否可行。--Xiplus#Talk 2021年3月23日 (二) 10:24 (UTC)
RRD已經積壓兩個月了
原標題為:告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同胞書
望請處理已被擱置兩個月的WP:RRD。--WMLO(留言) 2022年12月10日 (六) 03:16 (UTC)
- 這標題是在哈嘍((((--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12日 (一) 17:03 (UTC)
- Deja vu-某人✉ 2022年12月12日 (一) 19:37 (UTC)
- 再補一句吧,不然真的會看不懂。--SunAfterRain 2022年12月13日 (二) 23: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