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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集中討論/關注度指引改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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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中討論主要處理替換中文維基百科對於「Notability」譯名一事

第一階段:決定是否替換該名詞及替換成哪個新詞

第一階段討論區

眾所周知,中維的關注度是對notability的原創而且錯誤的翻譯。notability既非「關注」也非「度」。建議先把WP:關注度改名為WP:收錄條件。字面上來講「可收錄性」比「關注度」要正確得多,改成WP:可收錄性我覺得也可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3:40 (UTC)[回覆]

(+)傾向支持改名,「足道度」和「值得一書/說/談度」也是選項,對應notable,比「收錄條件」更一望而知。「足道」取自「微不足道」,後者比「關注度不足」更易於鍵入。「足道度」簡煉,更佳。--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3:55 (UTC)[回覆]
(+)贊成頁面更名為收錄××,但notability對應之處以「足道度」爲宜。--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4:02 (UTC)[回覆]
不建議採用成語拆出短詞作為指引命名。中文維基百科主要採用白話,不宜使用文言性質的詞語作為命名模式。H.Natsumi2023年1月19日 (四) 06:38 (UTC)[回覆]
如能準確對應,當然選用現成詞語。如今沒有,唯有拼詞,近代日清譯家無不如此。--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6:46 (UTC)[回覆]
(+)支持:或可改為WP:收錄指引。--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03:58 (UTC)[回覆]
我感覺可收錄性容易帶給讀者滿足關注度就一定能夠收錄的錯覺啊。不過關注度的名字確實不好。--Ghren🐦🕛 2023年1月19日 (四) 04:37 (UTC)[回覆]
那你緣何認為「關注度」不會帶來這種錯覺呢?--MilkyDefer 2023年1月19日 (四) 04:46 (UTC)[回覆]
(!)意見:指引會有被誤認是「建議」的可能。--36.225.112.194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14:53 (UTC)[回覆]
強烈支持。收錄條件、收錄標準之類的名稱簡潔明瞭;而「關注度」很像黑話,新手很難理解(至少我當時是如此)。--洛普利寧 2023年1月19日 (四) 04:45 (UTC)[回覆]
我個人先表個態(+)支持,然後我認為這件事情應該從兩個方面入手,一同變更,不宜先實行第一階段,再實行第二階段。
  1. 「notability」這個詞語的新譯名;
  2. 相關指引頁面的新標題。
關於相關指引頁面的新標題,推薦考慮一個問題:是否需要在標題中表明該指引規範的是是否應該獨立新開一個條目敘述的問題。這個問題是根據日維的現標題(独立記事作成の目安)延伸出來的,單獨的「收錄準則」四個字或許容易讓人認為沒有「在相關既存條目加入內容」的第三條路可走。
關於術語「notability」的譯名,我認為最好考量到與常用短語的相容性。日維是翻譯成「特筆性」,簡單展開成「特別寫上一筆的性質」。樓上的「足道度」含義相近,但是我認為uum大概是不滿意的。還是希望大家思考一個問題。收錄與不收錄,是一個非黑即白的是否問題,還是一個存在「收錄了一半」狀態的漸進度量值?前者應該叫「xx性」,後者叫「xx度」。
目前「關注度」三個字在AFD給新手帶來了太多困擾,無論改成什麼樣,現存的「關注度」最好早拋棄早好。 --MilkyDefer 2023年1月19日 (四) 04:59 (UTC)[回覆]
另外能不能把「關注度不是一時的」給一起改掉啊?我已經品鑑過夠多人拿「一時關注度」這五個字提刪時事條目了。--MilkyDefer 2023年1月19日 (四) 05:06 (UTC)[回覆]
確實如此。關注度一大弊端就是它「不是一時的」令人誤解為需要持續受人矚目。--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5:14 (UTC)[回覆]
notability應有連續光譜。正如紙本百科全書衡量是否收錄的重要程度,notability也有程度之分。萬物皆「性」,爲人詬病是翻譯腔(歐化中文#濫用後綴「性」字(動詞轉化為名詞等)),「程度」、「量」更爲地道。--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5:20 (UTC)[回覆]
關於這一點我正好持不同意見。我認為維基百科的notability正應該翻譯成某某性而不是度。因為對維基百科來說,一個條目只有具備和不具備notability可言。要麼可以收錄,要麼不該收錄,哪有「比較起來更可以收錄一點」這種事呢?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5:50 (UTC)[回覆]
當前指引是「假定滿足」關注度,並不如此決絕,事實也有很多臨界狀況。若是比較一部百科全書的整體,的確可以比較。數學比習近平更值得一書,習近平比梁家河更值得一書,notability實質就是重要程度。--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6:55 (UTC)[回覆]
關注度確實有光譜,但關注度指引希望能夠客觀劃線,這就像考試劃錄取分數線一樣,只有過線和沒有過線兩種狀況,因此我在你們前面提案的時候就想講你們劃線依據不明確,而不是在講你們標準不明確,根據什麼「有效說明」來劃線,並且從我的角度看窮舉法是沒有用的,你們先把線劃出來才有標準可言。----Cat on the Mars 2023年1月19日 (四) 07:38 (UTC)[回覆]
通用notability指引如有不足,分領域notability指引補充、列舉。您熱衷於前者劃線,對前者修訂不抱信心的我暫時致力於片面不全的後者完善,各自努力,不須強求對方負責自己關心的範疇。如欲修繕通用的有效介紹,請另開題討論;如對官員領域的修訂條文有意見,請回上方討論;如對列舉不滿,可提議廢除所有notability指引中的列舉。--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9:40 (UTC)[回覆]
支持改名,關注度這個名稱已經造成很多新手被字面上的意思誤導。--~~Sid~~ 2023年1月19日 (四) 05:50 (UTC)[回覆]
關注度只是收錄標準或收錄條件之一,而不是全部。收錄標準或收錄條件還包括了版權要求和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6:16 (UTC)[回覆]
嚴格來說應該是「主題有資格開設獨立條目的標準」。當然這點也可以在頁面首句解釋(就像現在的WP:N)。就是看標題在精準和簡短間如何取捨了。--洛普利寧 2023年1月19日 (四) 06:30 (UTC)[回覆]
「主題有資格開設獨立條目的標準」仍然包括了關注度和WP:NOT中的部分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7:08 (UTC)[回覆]
我認為WP:NOT管內容。比如一篇遊戲條目全是攻略,按WP:NOT移走內容後,條目什麼內容都不剩,自然就被刪除了。但這個遊戲本身是有資格開設條目的,只是內容寫的太爛開不起來。--洛普利寧 2023年1月19日 (四) 07:13 (UTC)[回覆]
(+)支持「可收錄性」--Taeas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06:21 (UTC)[回覆]
同理,「可收錄性」的意涵也超出了關注度的範圍,二者並不相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6:24 (UTC)[回覆]
(+)支持,收錄條件或收錄指引覺得比較適當,可收錄性或容易被擴大解釋。--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06:30 (UTC)[回覆]
考慮「可記錄性」、「知名性」或「知名度要求」。如Shizhao所言,「收錄標準」並非僅僅由現存關注度決定,還需符合其他方針(如生者傳記等)。H.Natsumi2023年1月19日 (四) 06:36 (UTC)[回覆]
@Hotaru Natsumi我認為還是「收錄標準」的定語問題。是關於主題(作為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還是條目中具體文字的收錄標準?比如Microsoft作為主題,是符合獨立條目收錄標準的;但在這個獨立條目中,宣傳性的文字是不應該被記錄的。--洛普利寧 2023年1月19日 (四) 06:44 (UTC)[回覆]
WP:N目前是對獨立條目的限制,也只能限制在獨立條目裏面。H.Natsumi2023年1月19日 (四) 07:07 (UTC)[回覆]
知名×不妥,與不太相關的名氣掛鈎。--Goh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6:48 (UTC)[回覆]
確實存在這方面的疑慮。H.Natsumi2023年1月19日 (四) 07:03 (UTC)[回覆]
(+)強烈支持「收錄〇〇」;依據時昭君和Natsumi君的意見,我覺得「條目收錄〇〇」更佳。--西 2023年1月19日 (四) 06:50 (UTC)[回覆]
感覺更地道的說法是「主題開條標準」 符合標準的主題可以開設條目。至於編者在裏面寫什麼東西,會有其他方針指引規制。(比如對於有關注度的公司,寫廣告那就按G10刪除,寫太短就按長度不足合併,但我們歡迎規範重新建立百科文。)--洛普利寧 2023年1月19日 (四) 06:55 (UTC)[回覆]
那其實可以就叫「主題收錄標準」之類?或者「獨立條目收錄標準」(參考WP:LISTD)?H.Natsumi2023年1月19日 (四) 07:07 (UTC)[回覆]
同意「主題收錄標準」,更精準。--西 2023年1月19日 (四) 07:17 (UTC)[回覆]
關於關注度,理解為「被獨立可靠來源關注的程度」,似乎也並沒有歧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7:20 (UTC)[回覆]
你這算是強行掰一個解釋了,現狀已經無情地證明了你這強行解釋出來的東西不是正常人能夠理解的。--MilkyDefer 2023年1月19日 (四) 07:34 (UTC)[回覆]
這不行,太強掰了。--西 2023年1月19日 (四) 08:16 (UTC)[回覆]
這怎麼是強掰呢,這就是維基百科關注度的本意啊。作為一個維基百科的特有術語,沒什麼不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8:38 (UTC)[回覆]
當然,如果有更貼切的的叫法,那當然更好。但是至少目前的提議里給出的叫法,我個人認為還不如現在的關注度更為貼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8:40 (UTC)[回覆]
我理解WP:N不是全部的收錄條件。但我也不能同意關注度更貼切。如果有人誤以為只要滿足WP:N就能收錄,那麼在WP:N的引言部分解釋一下不就好了。「本指引描述的是notability。並非具備notability就可以被收錄。」總不應該堅持使用在語文上完全錯誤的「關注度」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1月19日 (四) 09:04 (UTC)[回覆]
這跟原先的知名度有什麼分別?在維基百科作為術語固然有本身恰當的意思,但對任何外人而言都是容易誤解的詞。--西 2023年1月19日 (四) 10:14 (UTC)[回覆]
notability與獨立來源有效介紹的關係,相當於事物價值與檢測事物價值的手段之間的關係。依您的主張,維持「關注度」就是將事物價值本身命名為檢測手段,本末倒置。再者,「有效介紹度」才更符合您的理解,而非「關注度」。--Gohan 2023年1月26日 (四) 10:28 (UTC)[回覆]
主題收錄可行性?--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月19日 (四) 07:40 (UTC)[回覆]
主題是不是容易和WP主題混起來,條目收錄標準也沒有什麼不好吧。----Cat on the Mars 2023年1月19日 (四) 07:44 (UTC)[回覆]
如果按傳統百科全書的說法,其實可以叫「選條」。合乎「關注度」條件的條目可以被選入維基百科之中。2023年1月19日 (四) 07:50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hren討論貢獻)加入。
確實該改,但是「可收錄性」有點翻譯腔()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月19日 (四) 12:34 (UTC)[回覆]
「建立條目的(準則/標準/要求之類)」怎麼樣?--AT 2023年1月19日 (四) 12:38 (UTC)[回覆]
延伸這般看上去還是維持關注度更佳,提案之更名可限定被動方向劃線有可能不合維基普遍之衡常理解,尤其於維基多元採編之自由度等方面可能有所制礙,以大中華語文定義之所謂條件先定論鋪設即可有違五大基石,本地化應當更加慎重。--約克客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12:52 (UTC)[回覆]
你們同時也需要考慮一下「形容詞+關注度」要怎麼處理,例如獨立關注度、雪球關注度,獨立收錄標準和雪球收錄標準讀起來怪怪的。--SunAfterRain 2023年1月19日 (四) 12:50 (UTC)[回覆]
認為sun閣下之提起也有極高指標價值,應當作為該提案單一目標是否適切之判讀基礎;另理解notability起來認為當前案內之部分流露方向,可能也是再變更與notability意向不相吻合之系統方向,這一點認為需要在本討論內密切留意。--約克客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12:58 (UTC)[回覆]
收錄○○應是頁面名稱,不會對應內文notability。--Gohan 2023年1月21日 (六) 02:10 (UTC)[回覆]
不反對更名,只是要提醒:「關注度」一詞由來已久,畢竟也算是某種行話,無論如何已在本站站務程序中佔有不小地位;在決定新詞彙取而代之時,請考慮到各種場合之使用情況,以求契合實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19日 (四) 13:22 (UTC)[回覆]
同上。另外,可收錄性有翻譯腔。--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3年1月19日 (四) 13:36 (UTC)[回覆]
比較支持「收錄條件」,具體細節在正文闡明,包括比較重要的「假定」。序言應註明「原稱關注度」。其他別名和解析不反對在正文中提及。--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9日 (四) 13:54 (UTC)[回覆]
「具體細節在正文闡明,包括比較重要的「假定」,那麼使用現在的關注度也可以這麼做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20日 (五) 01:56 (UTC)[回覆]
是,其實頁面不更名只在序言追加別名、說明也可以,但既然社群如此「怨聲載道」,估計頁面是要更名的。--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21:55 (UTC)[回覆]
我是覺得既然有這麼多個建議名稱且社群對此的反應如此活躍,倒不如直接辦個投票解決好了。過多的建議名稱難以達成簡單的共識。--西 2023年1月19日 (四) 15:45 (UTC)[回覆]
收錄可行性?如何?「可行」並不意味着不一定收錄,對應有關注度不一定收錄。--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月20日 (五) 02:16 (UTC)[回覆]
「notability」:值得提及(關注)的性質。順帶提一句,其前身還有是「知名度」(甚至是日文寫法「注目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月20日 (五) 02:34 (UTC)[回覆]
(+)支持,具體採用哪種方案可以慢慢討論,必要時可以考慮像命名延伸確認用戶那樣投票選取。——南冥大鵬👈批判我一番報道有偏差Ω微小的工作歷史的進程 2023年1月20日 (五) 03:54 (UTC)[回覆]
確實「關注度」並不直觀,改名之議甚佳。
其實《關注度指引》主要是主題是否值得獨立分拆成條之判斷指引,所以如果「收錄標準」是指「收錄與否之標準」,那某程度上連「收錄準則」也不是。
這是個類「重定向」之獨有概念,所以可能比較難以現有字詞去翻譯,或者要組個新詞,例如︰「開題」
至於其他本身已經在用「關注度」之衍生詞,個人是建議先忽略。在定下新名之後,再去更改適應。
以上。--J.Wong 2023年1月20日 (五) 04:50 (UTC)[回覆]
@A2569875ASidATCatOnMarsEricliu1912Ericliu1912#訪客芳名錄GhrenHotaru NatsumiLeiemLongway22LopullinenLuciferianThomasMafalda4144MilkyDeferS8321414ShizhaoShyangsTaeasUjuiUjuMandanWong128hkYFdyh000cwekghren南冥大鹏神秘悟饭魔琴已轉移至集中討論並建立投票頁。--西 2023年1月20日 (五) 09:00 (UTC)[回覆]
不好意思,來晚了。「關注度」這個詞語確實把新用戶誤導的蠻厲害的,這直接説明了錯誤翻譯所帶來的禍害(TLDR:譯文存一誤,禍害遺千年)。我剛剛看了一下WP:N,那邊的説明是「關注度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所以我的理解是「關注度」這個詞語是被期望用於表達「編寫獨立條目的必要性」的意思的。如果大家不會嫌棄新名字比較長的話,我個人會提議「獨立條目必要性」、「獨立條目編寫必要性」或「獨立條目設立必要性」三者(較偏好第一個),但「收錄標準」、「可收錄性」與「可收錄度」我也可以接受。就此也特別詢問一下UjuiUjuMandanShizhao兩位的意見。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0日 (五) 13:47 (UTC)[回覆]
(+)支持改名;
偏向(+)支持「可記錄性」、「可收錄性」。--36.225.112.194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14:58 (UTC)[回覆]
(+)支持:建議使用「收錄準則」,「可收錄性」等「xx」+「性」組合會有「歐化句」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16:45 (UTC)[回覆]
認同,應該避免使用「○○性」,如此亦未必容易理解。
建議以「標準」或「準則」結尾,以符合指引特性。
個人覺得「紀錄準則」、「收錄準則」、「獨立條目設立準則」皆可。--J.Wong 2023年1月21日 (六) 03:09 (UTC)[回覆]
(!)意見:zh-Hant-TW中「紀錄」是名詞,「記錄」是動詞,應為「記錄準則」(但這樣可能有點令人不解)。
(+)支持「收錄準則」、「獨立條目設立準則」。--36.225.118.201留言2023年1月21日 (六) 03:48 (UTC)[回覆]
避開「記錄」吧,除了用字問題,容易誤解為條目內容限制,收錄的收貼合「選題」含義。「獨立條目設立」有點長。--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21日 (六) 03:59 (UTC)[回覆]
既然都「獨立條目設立」了倒不如考慮一下其他用戶提出的「選條」更好。--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5:51 (UTC)[回覆]
「選題」、「選條」均未嘗不可,不過比起「獨立條目設立」,就略欠直觀。
「獨立條目設立」是任何人都會一看即懂;「選題」、「選條」,甚至是在下之前提到之「開題」都可能需要點背景認識。--J.Wong 2023年1月21日 (六) 09:43 (UTC)[回覆]
  • 統計過往維基人的用詞習慣:
  • Wikipedia:收錄準則 內文使用的詞彙有「收錄標準」、「必要條件」、「準則」、「要求」、「門檻」。
  • Wikipedia:NUMBER 內文使用的詞彙有「收錄標準」。
  • Wikipedia:FICTION 內文使用的詞彙有「收錄標準」、「收錄條件」、「準則」、「要求」。
  • Wikipedia:書籍關注度 內文使用的詞彙有「收錄標準」、「條件」、「準則」、「要求」、「門檻標準」。
  • 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 內文使用的詞彙有「收錄標準」、「收錄條件」。
建議改名為「收錄標準」,這是事實上維基人在使用的詞彙。 -- Shyangs留言2023年1月21日 (六) 05:04 (UTC)[回覆]
傾向「準則」,「標準」更像是明確的門檻,而實際不時有靈活性、理應有較大討論空間。上方例子中兩個頁面標題使用準則而非標準,僅以數量無明顯差異,看不出更傾向「標準」。--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21日 (六) 05:17 (UTC)[回覆]
準則和標準其實是同一個意思。--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06:57 (UTC)[回覆]
未説明排序復選制計票方法,不同方法所得結果可能懸殊。--Gohan 2023年1月21日 (六) 01:10 (UTC)[回覆]
新西蘭國旗公投第一輪投票計票方式。--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5:39 (UTC)[回覆]
(-)傾向反對
  1. 「notability」在英文使用甚少,一定程度上本身就是英維的原創說法,且始終都有批評的聲音。因此不能要求譯名一定符合英文書面的傳統用法(單指從「notable」演變過來的「顯著/值得注意」、「名人/顯著的人」的名詞用法)。參閱en:WP:Notability/Historical,裏面詳細記錄了「notability」從「fame」、「importance」、「actionability」等詞中脫穎而出的過程。
  2. 「關注度」是符合英維涵義的準確意譯,既非中維原創,也非錯誤翻譯。反過來想,要將「關注度」譯成英文,「notability」是完全允許的。日維實際對「notability」的翻譯是「特筆性」就是「知名度」之含義。
  3. 改稱「收錄準則」顯然更不可行,「guideline」就有準則之義,應該先考慮「指引」改名「準則」,否則難以自洽(例如{{Guideline}}會在名稱後加入「指引」二字)。
綜上。--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5:15 (UTC)[回覆]
還有說「足道度」的,那更是徹頭徹尾的原創研究。--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5:15 (UTC)[回覆]
原創研究只規制條目內容。Wikipedia方針指引本身就是「原創研究」,我們認爲是對的那就是對的。--洛普利寧 2023年1月21日 (六) 05:42 (UTC)+1 [回覆]
現代漢語中沒有「足道度」的用語,你認為對但是對讀者是不負責任的。--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5:44 (UTC)[回覆]
現代漢語原先也沒有「關注度」一詞啊,是你維自己譯出來的。--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5:48 (UTC)[回覆]
notability連條目都只能用英語標題,「關注度」只是以現存中文文法拼出來的新詞。--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5:53 (UTC)[回覆]
「關注度」早就是媒體用語,你維是拿來譯notability,但不是原創的詞啊。--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5:58 (UTC)[回覆]
呃,作為對應notability的翻譯不正是原創嗎?--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14 (UTC)[回覆]
是原創翻譯,但又不錯。如你所說,原創研究只規制條目內容,改名的理由不成立。--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17 (UTC)[回覆]
然而正是錯了啊,notability字面意思是「可提及性」,跟「關注」並不對等;且首先「度」已經錯了,如同提案者所言維基百科的關注度只會存在有無兩個選項,而不存在高低。--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28 (UTC)[回覆]
同理,未見需要中英一一對應,所以無須考慮guideline的多種譯法、慣用術語「指引」更名。如果「準則」應對應「指引」,WP:通用行為準則是否還要改稱「通用行為守則」。--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21日 (六) 05:21 (UTC)[回覆]
慣用術語是應該有唯一譯名的,guideline就是指引,如果把notability guideline理解成收錄準則,除非指引更名,不然是不能允許的。另外《通用行為準則》不是《〈通用行為〉準則》,無視慣用術語是可以允許的,但為了避嫌確實應該改名。如我所說,這種問題會有很多。這就是我反對的原因。--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5:41 (UTC)[回覆]
WP:NC叫命名常規,你會叫「命名常規指引」嗎?「常規指引」就成了類似冗餘首字母縮寫綜合症的情況了。--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5:45 (UTC)[回覆]
WP:NC是方針,不能叫指引,但是可以叫「命名常規方針」啊。但是「收錄準則指引」我個人認為欠妥。--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04 (UTC)[回覆]
寫錯,但「常規方針」也還是重覆啊。--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08 (UTC)[回覆]
那可以另去發起WP:NC的改名提案。如上我說的 ,「關注度」不是原創也不是誤譯,改名的理由不成立,所以我傾向反對。--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14 (UTC)[回覆]
那不正正佐證了不需要顧及後續寫上「方針」和「指引」的問題嗎?「命名常規是方針」跟「命名常規方針一詞不符合邏輯」完全不關聯,等同「某某準則指引一詞不符合邏輯」不影響「某某準則是指引」。--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18 (UTC)[回覆]
我說過了啊,我考慮這一點是因為{{Guideline}}會在後面加上「指引」二字,若改名則要修改,諸如此類的問題可能有很多。改名的理由不成立,為改名做這些工作又沒有必要。--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23 (UTC)[回覆]
{{Policy}}有為「命名常規」加上「方針」嗎?你的理由有想清楚再寫嗎?--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28 (UTC)[回覆]
我說的{{Guideline}},和{{Policy}}有關嗎?你的評論有想清楚再寫嗎?--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32 (UTC)[回覆]
{{Guideline}}跟{{Policy}}是基於同一個{{Rule}}模板且用法一模一樣,你的評論有想清楚再寫嗎?兩個模板基本一致只是「方針」和「指引」的差別,你這不是硬拗嗎?--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33 (UTC)[回覆]
你才是硬拗吧,我的意思很清楚了,改名要做諸多工作,修改{{Guideline}}等模板只是其中之一,又不是不能改;而且到時候改完跟WP:NC一樣,人家都分不清是方針還是指引,不會困惑嗎?新名又極有可能又是前面那些人編的另一個原創說法,社群都要適應,可能會造成別的麻煩。notability譯成關注度已久,執意換成新譯名顯然不可取;若採取漢語裏別的說法,相關頁面也難處理,例如日維,子頁面還是在講知名度。
不用再回復了,我只是表達一下傾向反對的觀點。執意要改社群拉人投個票我還能非攔着你嗎?--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56 (UTC)[回覆]
你能表達傾向反對的觀點,我就不能反駁反對觀點了嗎?把原創用詞換成另一個原創但更精準的用詞又錯了哪裏嗎?改名要做諸多工作,現在不是沒人打算做啊,又不是只能你來改,礙着你了嗎?人家都分不清是方針還是指引,所以你維什麼時候真的有分遵守程度了,影響了什麼?notability譯成關注度已久,執意換成新譯名顯然不可取,社群都要適應,那人類是還活在石器時代,永遠不開發新的工具了嗎?社群要適應,但現實證明「關注度」一詞對新手有很大的誤導性質,繼續誤導新手又很好嗎?--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7:08 (UTC)[回覆]
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頁面的命名規則對「命名常規」有另外規定。要是社規認為「收錄準則」好的話,自然就會寫進去,不用擔心。--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06:53 (UTC)[回覆]
WP:ENWPSAID,沒人說過一定要跟隨英維命名。你維WP:AIV要從「當前的破壞」跟着一起改成「需要管理員處理的破壞行為」嗎?--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5:41 (UTC)[回覆]
那不如學習日維,改成「WP:創建條目指引」。日維現在都沒這個頁面,所以人家不會有重複的問題。--PexEric 💬|📝 2023年1月21日 (六) 06:29 (UTC)[回覆]
跟上面各用戶建議的「選條○○」、「開題○○」「收錄○○」又有分別了。硬要「指引」入題,notability究竟是「指引」別人什麼了。Notability是準則、標準,「指引」只是共識級別。--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6:42 (UTC)[回覆]
WP:方針與指引說明了「指引」是什麼了。{{Rules}}、{{指引列表}}也將關注度歸作「指引」的東西,也有「關注度指引」的說法。Notability是準則、標準這種說法原則上在WP:方針與指引站不住腳。--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07:04 (UTC)[回覆]
你完全錯解我意思。我當然知道你站「指引」的定義是什麼,但你告訴我你拋給對維基百科站務認知等於零的新手閱讀,是不是直覺就是指導了什麼了?Notability是準則、標準不是在說共識的層級而是實際執行的性質。--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7:11 (UTC)[回覆]
我甚至懷疑為何關注度實質上從頭到尾都是必須遵守的但卻還是指引。--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7:14 (UTC)[回覆]
從上下文我完全沒有辦法理解您這個話是想表達「實際執行的性質」這個意思。不過,原則上Guideline的意思其實應該是「指導方針」,「指導原則」這個意思,現在譯成「指引」感覺是和原文有距離。--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07:29 (UTC)[回覆]
你維太多錯譯了。--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9:33 (UTC)[回覆]
很像更古早有「指南」之譯。--J.Wong 2023年1月21日 (六) 09:49 (UTC)[回覆]
指南現在可以留給論述(而非正式指引)用?扶正的叫「指引」?(例如Wikipedia:更優秀條目寫作指南)--洛普利寧 2023年1月21日 (六) 09:55 (UTC)[回覆]
先設使用者之背景似乎並非適切之前設,尤其基於本地長久使用之術語,如變相以此改寫整個架構牽涉可能更大之系統問題,而首先Notability本身為一種屬性涵義,即使存有一定需要再明確及細化之方向、私以為仍需要保持其所鮮明非求單一規範、但求時刻發掘價值之張力,至少仍然需要的是一個保持開放多樣性能的先條、相信更有助吸引新舊各家一同擴大維基視野、增加本地建設。--約克客留言2023年1月21日 (六) 07:30 (UTC)[回覆]
要這麼說的話,關注度的執行一向而來跟其他方針(尤其命名常規等)幾乎無異,關注度指引實在沒有包括多少指引級別的「共識所支援的最佳做法」,實際上更傾向是方針級別的「編輯者社群獲廣泛接受,描述所有用戶通常應該遵守的標準」。關注度主頁面當中,除了如何處理不符合關注度指引的條目以外幾乎沒有「推薦」過什麼「做法」,編寫方式與方針無異;眾多關注度指引的細項都只是一條條準則,也是沒有任何「推薦做法」,我甚至在想關注度還是指引是不是純粹是因為英維的級別也是指引。--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07:28 (UTC)[回覆]
我覺得反過來是命名常規的問題。英維中所有「子命名常規」都只是指引,但在您維卻是指引方針。--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10:22 (UTC)[回覆]
閣下是否筆誤了啦?--J.Wong 2023年1月21日 (六) 11:06 (UTC)[回覆]
應該是筆誤,但意思明白。大概率是語言問題,翻譯本身沒有太大問題,但「指引」一詞在你維比起是真的guiding的指引作用更像是常規。--西 2023年1月21日 (六) 11:11 (UTC)[回覆]
( π )題外話:隔壁百度百科將「百度百科:關注度」重定向到了「百度百科:收錄原則」。(不過「收錄原則」中並沒有關於詞條是否notable的論述。)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1月24日 (二) 07:02 (UTC)[回覆]
(!)意見:在下斗膽先說結論,個人認為無改名之迫切性,而若非得改名,則是為了釐清所謂「關注度」一詞於現實和本站之間,在人們約定俗成的一般認知中存在的各種認知差異,以及隨之而來的各種困擾和混淆;若能有效釐清,便可能易於對新進編者溝通(如果他們自己覺得達到關注度要求不難,反而容易產生爭議,最後又覺得這裏根本與現實脫節什麼的;如果直接講明這裏的關注度不直接等同於一般的關注度,或許反而讓人有心理準備)。
個人傾向頁面更名為「WP:獨立收錄準則」,而謎樣術語「notability」敝人主觀偏好在此譯為「獨立堪錄性」(並不那麼白話直觀,但與一般人通常認知的「關注度」稍作切割)。個人認為若確定要更名,以益於「明示主題」為原則,本站的「關注度」常遇見的問題是寫條目的人會認為只要夠「有名」就可以寫(比如藝人、事件等),然而現實中的「有名」和這裏的關注度未必總是能劃上等號。而關於帶有歷史性質和社群實務習慣的用語、術語、行話等,平時用戶或許仍可按溝通便利性和個人慣性使用。
對於上方站友之諸項探討和在下觀點,敝人嘗試綜合表達如下:
1.個人認知的主要爭議來自於現實中的所謂「關注度」與本站規範要求的「關注度」,既有相通、又常有互斥之處,換言之兩者某種程度皆涉及名氣、知名度、流行性等要素,然而現實中具備名氣或部分「關注度」者,在今日的資訊和媒體環境可以不同指標加以衡量,未必需要具備充足資料或來源介紹(換言之不需要如此「正式」,比如一個藝人可以擁有數萬名粉絲,但卻未必已獲得可靠來源充分介紹,而擁有數萬名粉絲是否算是具備「足夠關注度」,又或許因人因地而異;再比如其他領域如維基百科:關注度 (氣旋),一般大眾實難認知「至少某一地區測得之包括但不限於風力、雨量、雪量、氣壓數據中,至少一項數據打破原先之相關氣象紀錄。」即於大眾領域具備足夠「知名度」或「關注度」,所以將一般知名度等同於關注度,常有難以明辨之處),雖然通常如果真的有足夠名氣或「關注度」,應該不難具備本站之「關注度」需求;反過來講,能夠滿足本站「關注度」需求者,其實在現實中亦未必真的具備名氣、流行度等「關注度」,也就是具備知名度者能擁有現實關注度,卻未必能滿足本站之關注度,反之亦然。
「關注度」未必能與「知名度」畫上等號,關注度常包含某種類型、程度的知名度,而一般人認定的所謂「知名度」和本站常有相反混淆之處,比如若論及「人或事」,本站的通用關注度往往指「可靠來源有效介紹」的「公眾知名度」、「大眾知名度」,一般人卻覺得「有名」或者「能找到有效介紹」就好;可是講到一般人不熟悉的專業或特定領域,本站強調的是「特定領域知名度」、「專業領域知名度」或「小眾領域知名度」,對一般人而言則未必具備易於理解的「關注度」,也就是說公眾認知無法與本站所言之關注度必然等同視之,惟本站藉由各種不同的關注度標準,對不同主題領域進行衡量且衡平處理。
簡單講,現實和本站兩者的所謂「關注度」實際含括範圍有別,「關注度」或「知名度」一詞在現實中本身就是一個含糊不清、仰賴相對認知、常常非絕對判定的字眼(比如:如果我祖母剛好不認識麥可喬丹,可以說對她而言該人不具備足夠知名度、不夠紅,但她可能認識阿吉仔,所以後者對她來說顯然具備更高關注度,此時就很難說明為什麼阿吉仔可能反而不具足夠關注度(純粹舉例)),而本站的「關注度」規範其實就是對於一項主題在公開資訊傳播領域中,是否具備足夠的「有效傳述載錄性」嘗試衡量之框架(涉及什麼人事物在哪裏夠不夠紅?大眾還小眾?誰關不關注?怎樣介紹到什麼程度?),只是由於敝人前面所提及的實際認知和指涉差異,導致這個關鍵字對於許多用戶造成認知上的混淆不清、識辨難明,不論理解或操作都有爭論之處。
2.個人建議先對現有通用關注度規範條文略作增訂:「在維基百科中,神秘譯名(英語:notability[1],通常稱為「關注度」)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其衡量該主題在公開領域受到人們正式探討、記錄、傳播或流傳的程度,是否值得在本站獨立收錄為條目。條目的主題應當證明為受關注和值得注意的,....」。
3.關於謎樣術語「notability」的定義,據站友所言有日文中的「注目性」、「特別寫上一筆的性質」,英文中源於「notable」、轉為「notability」並與「fame」、「importance」、「actionability」等詞並列,以及站友提及的「值得關注的主題」、「主題有資格開設獨立條目的標準」、「被獨立可靠來源關注的程度」、「主題是否值得獨立分拆成條之判斷指引」、「編寫獨立條目的必要性」等等。
個人認為相關定義的要素和衡量標準為:在人類的公眾資訊記錄或傳播領域,特定主題所具備不限於長時期之「獨立存在性」(換言之僅獨立活躍或見聞於某一段特定期間、時刻亦可),以及不限於大眾領域之「知名度」(主題於其所存在的環境或領域中,為人知曉或探討之程度)、「影響力」(主題於其所存在的環境或領域中,與週遭的互動所產生作用具備之外溢性或實質效果)以及「公共資訊價值」(主題於其所存在的環境或領域中,具備可供記錄、傳播、探討、鑽研之資訊利益;此處所指「公共價值」無關道德或公益上的是非對錯,偏向資訊具備之記述傳載價值);關注度指引即為衡量一主題是否同時於以上面向具備「最低限度交集」之標準規範。
4.關注度指引摘要敘及:「關注度並不直接影響條目內容,而只決定其存在與否。」,而內文亦有言:「關注度指引只是大致規定了適宜為什麼樣的主題創立專門論述它的條目,它們沒有直接限制條目的內容。有關維基百科關於內容的方針,請見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及生者傳記。」因此此指引僅規範界定條目獨立創建存在之標準,主要並非聚焦或規範條目內文收錄編寫的內容。
5.收錄與不收錄,是一個「非黑即白」的是否問題,還是一個存在「收錄了一半」狀態的漸進度量值呢?敝人認為在本站裁量實務上通常體現為一個明確的「非黑即白的是否問題」,在編者努力嘗試保留的過程中是「可能只收錄了一半、尚可持續努力補充證明」的漸進度量值,看似能滿足關注度需求的條目未必能夠獨立保留,而不能滿足關注度需求的頁面必定無法獨立為條目存在(就看要不要刪除而已)。關注度規範本身是條目主題「是否夠格成為條目」加以收錄、流傳、存續的基本流傳性和識別性驗證門檻,因此才會有所謂刪除與否的存廢問題,亦即能滿足標準就留,不能就刪;若遇臨界狀況可以再補充資料來源看看,還是不足就刪,之後熱心編者可以(待具備更多公開資料以後)再提供更多資料來源申請還原或自行重新創建。
6.是否需要在標題中表明該指引規範的是「是否應該獨立新開一個條目敘述」呢?個人傾向有會更好。
7.「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件是否需要修訂呢?個人認為該項標準屬於一種無需量化驗證的質性標準,如指引內文所言:「條目的主題一旦可靠來源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換言之,滿足收錄門檻就是滿足了,不需要持續證明,或者試圖維持某種「聲量」或證明狀態。而所謂「單一事件關注度」,表示該主題自始至終除了僅於公領域出現剎那、一閃即逝以外,更重要的癥結在於其從未能有效聚焦主題(比如:某刑案兇手,若僅具備簡單的基本資料介紹,難謂具備獨立收錄價值)甚而炒作性質明顯(比如:一微小竊案犯罪者,因其犯案手法烏龍而在短時間獲得媒體報導,僅因如此難謂「事主本身」具備獨立收錄價值),因此特定主題(比如事或人)是否僅為一時關注度,仍需視其於公眾領域已具備之資料來源判斷。
8.「形容詞+關注度」要怎麼處理呢?不論此頁面是否更名,敝人偏好社群討論和口語上仍可維持原樣即可,無須憂慮(比如:「不符合神秘譯名規範」、「關注度不足」、「神秘譯名不足」、「來源有待補充以滿足神秘譯名需求」、「雪球關注度」、「雪球神秘譯名」等社群討論或站務表達),若真有需要,相關頁面之詞彙待熱心站友小修訂即可。
9.題外話,其實以今日的媒體環境而言,要滿足關注度規範並非難事,換言之就算能滿足,也未必真的那麼值得關注或具備足夠知名度了,在下認為本站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實際驗證門檻和最大限度的收錄範圍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3年1月24日 (二) 20:03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想問一下投票頁那邊可供選擇的選項會再增加嗎?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6日 (四) 07:30 (UTC)[回覆]
可增加,您可集合選項添加至投票頁。--西 2023年1月26日 (四) 08:32 (UTC)[回覆]
談一下個人看法。不合WP:關注度的本質是違反其他方針或指引的表現。如一篇新條目如未列任何參考來源,本質是違反WP:可供查證#舉證的責任WP:列明來源的表現;如編者僅使用由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本質違反WP:可供查證#可靠來源WP:可靠來源,成文亦可能違反WP:中立的觀點;如使用來源未對相關主題的實體進行直接、詳細的介紹,則編者有極大可能進行了WP:原創研究。以上,希望對各位有幫助。--Kedouv留言2023年1月27日 (五) 17:28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LuciferianThomas)移除。2023年2月5日 (日) 10:29 (UTC)[回覆]
如此簡單統計一言概之是否過於草率?如@Kriz Ju的意見如果是上所謂大部分云云之外的話,究竟比例判讀等是可如何解釋?大規模改變專案內多家既已提出可能選定之方向,即也未絕對確認以單一命名尺度來約束所有使用者之不同認知和不同表述等,相應投票或技術計算等輔助機制既然獲相當參與者所認可,則應當配套列明實時數據便利各參與人等加以辨識,整合異見等等,如此應較適合共議形成過程。--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4:29 (UTC)[回覆]
要教你多少次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不存在需要「絕對確認」,整合上方所有建議用詞建議整合出「條目收錄標準」一詞為最符合眾多參與討論的用戶的意見的更名目標。還有你能否說話用現代漢語?「如果是上所謂大部分云云之外的話」「大規模改變專案內多家既已提出可能選定之方向」不文不白,在站外問一圈沒半個活人看懂你在說什麼。--西 2023年2月5日 (日) 05:37 (UTC)[回覆]
那閣下要回答,是否正在忽視少數意見,同時是否可能不成比例地使用約束聲稱而限制意見整理。--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7:58 (UTC)[回覆]
另外這些處理過程全部屬於本地站域程序事務,討論時最好避免假定該涉及深遠影響站域傳統之議案,是直接僅對一部分羣體負責,尤其是如果依據閣下假定之最後說法,也可能是不成比例地無視站內公開討論意見、而且可能抵觸本地商議範圍之約定,因為如閣下最後變相部分假設如果成立,則是在表明該議案並非由本地合規框架範圍內的討論所商定、而依賴處於本地框架合規約定之外的因素決定,如此而言這個總結也是非常令人擔憂的。--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8:04 (UTC)[回覆]
我覺得這樣大的討論,由投票制突然更改到公示制有讓人無所適從之感,票制本身改過一次,然後現在又改,不是所有用戶都對這個討論依得這樣貼的。而且「條目收錄標準」看上去也不是上方有共識的,大多人支持的是「收錄標準」。「條目收錄標準」感覺不夠標準,比如說主空間的列表和目前「關注度」就較為曖昧,有些人認為列表要依關注度,有些人認為不用。然後「年鑒」很明顯不適用於關注度。然後「條目收錄標準」這個名稱感覺就像是要將列表、年鑒一起管一樣。上邊不是還有「主題收錄標準」較「條目收錄標準」為佳嘛,為什麼不繼續討論呢。--Ghren🐦🕑 2023年2月5日 (日) 06:48 (UTC)[回覆]
您維真煩,左耳有人罵我搞什麼投票浪費時間、沒能力執行共識,右耳又有人罵我怎麽不搞投票,要不要再矛盾一點。之前建議用的投票票制從來沒有改過,一直都是用排序複選制,改票制一事您在Deja vu。您維要這麼煩我也不管了,投票就投票。--西 2023年2月5日 (日) 10:25 (UTC)[回覆]
插句嘴,我認為投票宜用於確定討論方向,如果有多個高票選項的話還是得經討論斟酌。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2月5日 (日) 11:41 (UTC)[回覆]
恰如其是,魔琴閣下提及之路線應可採用,為其一整合諸提法之方法。--約克客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14:11 (UTC)[回覆]
小事不要朝令夕改。--Ghren🐦🕘 2023年2月6日 (一) 13:27 (UTC)[回覆]
怎麼明天就開始投票了???是不是有一點操之過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5日 (日) 15:03 (UTC)[回覆]
同魔琴閣下等諸君,可再討論,畢竟此專有名詞牽涉甚廣、茲事體大,亦涉及社群慣性和路徑依賴,可持續徵求意見並慎之。--Kriz Ju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21:49 (UTC)[回覆]
不知道是有人沒注意到討論還是什麼的,這裏再重申一次,目前距離此討論開始甚至都還沒有一個月,社群根本還沒有就具體命名詳細討論,還在腦力激盪提出想法的階段,遑論有什麼共識或足以進行投票之共識可言(而且上面明明也有人指出有繼續討論的空間了),故個人(-)強烈反對進行投票表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8日 (三) 14:08 (UTC)[回覆]
(:)回應:
首先,本人𧫴對路西法人致歉,搶了他在此議題的領導權。
其次,根據WP:共識不是點票,「許多這樣的廣泛討論將引發某種形式上的民意測驗,但民意測驗只應被視為理順討論,而不應被視作投票。」,意指「這個所謂投票」只是凝聚共識的其中一種手法,並不能繞過7天公示及30天討論日。基於這個原因,我選擇成為第一個投票的編輯者。
不知道@AT及@Gohan選擇投票的原因是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5:12 (UTC)[回覆]
當然是因為開始了啊。--AT 2023年2月8日 (三) 15:39 (UTC)[回覆]
(▲)同上。即使投票凍結,重啓後也應是有效票。--Gohan 2023年2月9日 (四) 00:34 (UTC)[回覆]
然而從投票頁面完全看不出「只是凝聚共識的其中一種手法」,甚至在發起投票的理由中明確提到「發起投票以供最後表決」,不發生誤會才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9日 (四) 12:14 (UTC)[回覆]
@路西法人:
根據WP:共識不是點票,閣下願不願意更改投票理由?
『投票的理由中明確提到「發起投票以供參考」』--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02:43 (UTC)[回覆]
個人覺得也是這樣。不是很贊成現在投票表決。--Ghren🐦🕓 2023年2月9日 (四) 09:09 (UTC)[回覆]
意見同EricLiu,駁回 不認為投票結果能夠代表社群共識。在該問題上嚴重缺乏進一步的討論。--Yining Chen留言|貢獻2023年2月15日 (三) 12:48 (UTC)[回覆]
現時什麼情況?投票結果有多大的參考價值? Iridium(IX) 2023年2月13日 (一) 15:13 (UTC)[回覆]
對於把收錄xx放在第一順位的想問一下為什麼不選擇在前面加上主題/獨立的選項 Iridium(IX) 2023年2月16日 (四) 10:39 (UTC)[回覆]

第一階段投票區

第一階段討論區設於Wikipedia:投票/關注度指引改名事宜

第二階段:跟進「收錄○○」流程

第一部分:妥協時間

「若關注度指引通過更名,您認為以下哪個新命名選項為最佳?」

選項(1為最優項) 投票人簽名
收錄○○ 主題收錄○○ 獨立收錄○○ 可收錄性 足道度 選條○○
1 2 3 4 5 6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2:23 (UTC)[回覆]
1 3 2 4 6 5 AT 2023年2月8日 (三) 13:18 (UTC)[回覆]
2 5 6 4 1 3 Gohan 2023年2月8日 (三) 13:25 (UTC)[回覆]
1 3 2 4 6 5 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23:33 (UTC)[回覆]
1 5 6 3 2 4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2月9日 (四) 02:09 (UTC)[回覆]
3 5 1 4 2 6 加州德魯伊培訓中心駐維基百科大使Let's go Aggies! 2023年2月9日 (四) 02:31 (UTC)[回覆]
1 2 4 3 5 6 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2月9日 (四) 13:40 (UTC)[回覆]
4 2 3 5 6 1 洛普利寧 2023年2月9日 (四) 13:43 (UTC)[回覆]
1 2 5 3 6 4 留言2023年2月10日 (五) 21:16 (UTC)[回覆]
3 1 5 2 4 6 MilkyDefer 2023年2月11日 (六) 12:31 (UTC)[回覆]
1 4 3 2 5 6 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11日 (六) 12:38 (UTC)[回覆]
1 3 4 5 6 2 GoombaKoopa 2023年2月11日 (六) 13:11 (UTC)[回覆]

在第二階段開始前,先問一問下列的編輯者,請問願不願意妥協,以「收錄○○」為討論方向?如果不願意妥協,另請解釋原因。--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14日 (二) 14:29 (UTC)[回覆]

@MilkyDefer、@Dewadipper、@Lopullinen、 @神秘悟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3年2月14日 (二) 14:32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我給獨立收錄標準第一順位主要是考慮到某主題分拆獨立條目的問題,足道度則是因為我認為其更能替換雪球關注度中的關注度一詞。因此我不反對以收錄XX作共識開始下一階段討論。—-加州德魯伊培訓中心駐維基百科大使Let's go Aggies! 2023年2月16日 (四) 03:28 (UTC)[回覆]
我想投四個1和兩個6,然而這裏非要分出123456。--洛普利寧 2023年2月14日 (二) 14:40 (UTC)[回覆]
這個很早就在站外跟投票準備者抗議過了,然而()--SunAfterRain 2023年2月16日 (四) 10:19 (UTC)[回覆]
我想到新詞,不知會否太遲:可錄度。——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3月5日 (日) 16:13 (UTC)[回覆]

第二部分:跟進「收錄○○」中的詞語使用

請教各位,後續討論是否已經展開?--Kirk # 2023年3月22日 (三) 20:36 (UTC)[回覆]

從促進方針指引規範化的角度,建議採用「收錄指引」,理由有下:
  1. 該命名與《方針與指引(PL002)》所確立的方針與指引屬於不同性質規則的制度相銜接;
  2. 該命名便於一目了然地區分不同性質的規則(「命名方針」之於「命名常規」,「格式手冊」之於「格式指引」);
  3. 該命名相較於其他潛在選擇(如,「收錄標準」、「收錄要求」、「收錄條件」、「收錄標準指引」)更符合《方針與指引(PL002)》第4.3(方針及指引頁面的命名規則)章節(下稱「命名規則」),具體來說——
    • 根據命名規則第1、4項,指引命名以「指引」為詞綴時,不得使用其他詞彙替代詞綴也不得對詞綴進行修飾,故類似於「收錄標準指引」一類的命名不能符合命名規則;
    • 根據命名規則第2、4項,指引命名不以「指引」為詞綴時,不得以其他詞彙再現「指引」的含義,故類似於「收錄標準」、「收錄要求」、「收錄條件」一類的命名不能符合命名規則;
    • 而「收錄指引」命名方式符合命名規則。
以上。--Kirk # 2023年3月22日 (三) 21:10 (UTC)[回覆]
附修訂語彙對照表:
語境 修訂前 修訂後 註釋
指引名稱 關注度指引 收錄指引
子指引名稱 通用關注度指引
關注度(人物)指引/關注度指引(人物)
通用收錄指引
收錄(人物)指引/收錄指引(人物)
子指引通稱 人物關注度指引
人物條目關注度指引
人物收錄指引
人物條目收錄指引
指引所確立的標準 收錄標準 收錄標準 沿用指引原文提及的「……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中所用的術語
指引所確立的各項標準 (未有統一)標準、條件、準則 通用收錄指引準則1:「有效介紹」
簡稱 通用收錄準則1
氣旋條目收錄指引準則3:「該氣旋引致之災害……」
簡稱 氣旋收錄準則3
參照快速刪除方針的實踐(如,「快速刪除方針準則G11,簡稱快速刪除準則G11」)
其他用語
  1. 「條目的關注度」/「關注度不足」
  2. 「補充來源以滿足關注度要求」
  3. 「儘管條目應該表明自身主題的關注度」
  4. 「對於關注度不明了的條目」
  5. 「關注度模板」
  6. 並未立為指引的關注度建議
  1. 「條目是否符合收錄標準」/「不符收錄標準」、「未達收錄門檻」
  2. 「補充來源以證明符合收錄標準」
  3. 「儘管條目應該表明自身主題符合收錄標準」
  4. 「對於無法證實是否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
  5. 「收錄存疑模板」
  6. 收錄標準論述/建議/草案(準備立為指引時)
確立方案後應建立一草稿,系統性地將新用語應用入修訂草案中,以上。--Kirk # 2023年3月22日 (三) 21:41 (UTC)[回覆]
考慮回既有議案內提及之要點諸項,「關注度」必須與「收錄」由始(上級指引)至終(實際活動)並行,以防止術語轉換繼續導致系統化偏好、歧視和歧義種種,而各項術語角度也需要起碼兩種或以上之尺度並行和相互制約,避免尺度表述一旦被一統單一化,即影響維基採編系統,導致進一步偏離維基採編之傳統及宗旨,
例如,子項框架之通稱,必要明示細節框架是以兩種(或以上)元素為相互制約、保證系統中立之,大體可言之「關注度和收錄」之指引,「關注度和收錄指引(人物)」,人物條目關注度和收錄指引等等,
用語舉例上,容許自行舉例,列明可調整如「條目是否具備(單一或多項)條件,合乎本地關注度(單一或多項)條件列明」/「依據關注度和收錄指引判讀,被判讀項是/否適合收錄」;「補充來源以滿足關注度和收錄指引」;「儘管條目應該表明,自身主題是合乎關注度和收錄指引」;「對於依照關注度和收錄指引,無法明確自身主題是滿足指引條件的條目」;「收錄或關注度存疑模板」,
以上為意見併輔助述明之修訂意見。--約克客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10:48 (UTC)[回覆]
@KirkLU不過我覺得既然規定的是收錄標準,畢竟是本站運作核心,那直接使用類似命名可能比較直觀一些(如同命名常規不作「命名方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23日 (四) 13:48 (UTC)[回覆]
按我的理解,現行方針(「不過,基於社群共識,《命名常規》和《格式手冊》頁面維持原名,不依以上規則修正」)對於方針指引的命名問題是有傾向的,即要求後續方針均執行規則,而「命名常規」、「格式手冊」是作為歷史問題例外地維持了原名。--Kirk # 2023年3月23日 (四) 18:53 (UTC)[回覆]
個人仍然認為可以考慮劃為例外,不過還是看社群意見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29日 (三) 02:27 (UTC)[回覆]
且直接命名其為標準,容易與指引下的各下級準則產生名稱上的衝突,見上表「指引所確立的各項標準」。--Kirk # 2023年3月29日 (三) 02:46 (UTC)[回覆]
使用類似命名如「收錄常規」「收錄手冊」是否可行? ——魔琴 [ 萬戶涕淚 ] 2023年3月29日 (三) 14:17 (UTC)[回覆]
個人不太贊成:「手冊」這一稱呼源於英文維基,在英文世界「Manual of Style」是對於規定格式的規則集的一個慣用名稱(如經典的《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常規」這一稱呼則源於英文維基的「Naming Convention」,且英文維基實際上現在以Article Title來作為指引的名稱。我的理解,兩種稱呼都是早年移植規則過程中翻譯的產物,近年也多有討論是否要修改,最後明確給出例外是考慮到相關名稱使用多年已經形成了習慣且意義上倒也無大不妥;但是對於一個全新擬定且並不受英文影響的名稱來說,遵循方針規定的也是絕大多數方針指引所採用的,是更為妥當的,連帶修改《方針與指引》來增設例外反而必要性不大。--Kirk # 2023年3月31日 (五) 05:45 (UTC)[回覆]
簡而言之,即「收錄指引」(寫明規則及其有關描述的文本集),確定了「收錄標準」(規則),其下包含了若干「準則」(子規則,如「氣旋收錄準則3」)。三個概念的名稱,宜乎在考量現有規則體系用語的情況下,統一調整。而上述草案我認為是最好的(同時照顧了:符合方針、沿用原文、與其他類似方針指引實現用語規範統一化)。--Kirk # 2023年3月31日 (五) 05:53 (UTC)[回覆]
恕個人不認同。就如命名常規頁面之內容為命名常規,收錄標準頁面之內容亦可為收錄標準,不必然要分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31日 (五) 15:59 (UTC)[回覆]
大致贊同在現行方針框架下確定名稱。但並未立為指引的關注度建議應如何稱呼?關注度指引草案? ——魔琴 [ 萬戶涕淚 ] 2023年4月1日 (六) 02:03 (UTC)[回覆]
收錄指引草案?收錄標準論述?之類的。--Kirk # 2023年4月1日 (六) 07:35 (UTC)[回覆]
撇開方針如何規範,社群到底想如何命名?印象中,之前討論之中,頗多「收錄準則」之類。個人覺得應該先處理這點。猶如「命名常規」及「格式手冊」,《關注度指引》亦是一系列指引頁面,篇幅而論,印出來都可以獨立成冊了,有個相關獨立之名字其實不為過。--J.Wong 2023年4月1日 (六) 04:49 (UTC)[回覆]
如果使用「收錄標準」,一直存在的《關注度指引》的一個章節稱為「通用關注度指引」的重複命名似不好解決,否則可以藉此分離,即《收錄指引》確立了「通用收錄標準」,就非常符合用語習慣。(例句:請參考《收錄指引》所列通用收錄標準,並以適當來源證明條目符合通用收錄標準而足以收錄。);如果使用「收錄準則」,部分專題指引的分項規則也如同快速刪除的G11等準則使用「準則」一詞(如,氣旋條目關注度指引準則3:「該氣旋引致之災害……」),相反如使用「收錄指引一詞」,問題迎刃而解,也延續了目前討論中的用語習慣(甚至實現類似規則的用語一致)。--KirkLU (A) 2023年4月17日 (一) 09:00 (UTC)[回覆]
我目前堅持上表所列的命名方案,上述經討論後又補充完善,方案合理且考慮非常全面;但是如果大家多能贊成另一套能夠在所有用語語境中統一、自洽的方案,我覺得我也支持。要緊的是,因無進一步討論拖在此處反而效果不理想?這邊我來「攪動一下」。--KirkLU (A) 2023年4月17日 (一) 08:45 (UTC)[回覆]
(+)跳進來第二隻鯰魚。「收錄存疑模板」可能不盡完美,不知道能不能想出更適合的詞。 ——魔琴 [ 萬戶涕淚 ] 2023年4月17日 (一) 18:14 (UTC)[回覆]
雖然我對這一串討論的推動力已經近乎為零了,不過日後我倒是能貢獻一兩篇相關的論述什麼的。--MilkyDefer 2023年4月19日 (三) 13:02 (UTC)[回覆]
(哎,我又來了)個人的一點小建議是除「通用收錄指引」外的一切「子指引名稱」直接改成與「子指引通稱」一致,比如WP:BIO頁面的新名稱就叫「WP:人物收錄指引」(而非「WP:收錄指引 (人物)」)。另外,個人覺得全部統一叫作「收錄指引」或「收錄標準」均可,但一定要有個統一的名字。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19日 (三) 14:28 (UTC)[回覆]

小結

考慮到此議題已近月無進展,建議暫時以無共識為由關閉,日後若有人提出討論再議。我的意見是,不要再用集中討論了,沒什麼流量。本站不適合集中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3日 (六) 10:23 (UTC)[回覆]

同樣建議無共識作結。--Ghren🐦🕖 2023年5月13日 (六) 11:30 (UTC)[回覆]
要不然拉回客棧討論?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5月13日 (六) 15:11 (UTC)[回覆]
拉回客棧吧。我個人覺得其實共識挺明顯的,但是單開一個集中討論頁面導致有點「雪藏」的意味。--MilkyDefer 2023年5月19日 (五) 11:38 (UTC)[回覆]
綜上所述,若一週內沒有進一步討論,就將以無共識為由關閉此集中討論。至於之後是否重新在客棧提出類似議題,則不受限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2日 (一) 08:05 (UTC)[回覆]

無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1 (UTC)[回覆]

最近在wikidata發現日語有將notability譯為情報價值。頓覺也可以用於中文版。之前沒參與討論。我覺得收錄條件也是可用的。--遊客中心 2023年6月18日 (日) 04:1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