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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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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員意見交換

如果遇到有問題的條目,各位巡查員有沒有「將條目交給其它巡查員」的習慣?--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01:19 (UTC)

我見有些管理員會尋求第二意見。--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28日 (三) 02:00 (UTC)
不我只是說巡查員,因為巡查新條目的話,需要點一下下面的巡查連結。一旦點過了,就是承認已經巡查,這樣如果條目本身質量有問題,另一位巡查員會看不見。--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02:27 (UTC)
所以我只巡查我看得到有問題的條目, 不清楚的便不碰--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28日 (三) 02:32 (UTC)
我通常只會點擊近期變動或清理積壓工作。魔力君可以考慮先掛模組板,容後跟進。--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28日 (三) 02:40 (UTC)
好吧,我儘量掛模板,雖然挺麻煩。--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02:45 (UTC)
twinkle會自動標記巡查(貌似可以改),所以一般而言都是一次性找出所有的問題一次性全掛上。要不然別的巡查員也看不到。--♥VC XC 2012年11月28日 (三) 21:55 (UTC)
我TW只有侵權,速刪,提刪才標定已巡查,標記時手工確認的——Sakamotosan 2012年11月29日 (四) 01:58 (UTC)
但是如果提刪討論認為保留的話,條目的問題就可能長期存在(因為問題處理基本上沒人干)。--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15:33 (UTC)

我突然發現,其實問題就潛藏在「掛模板」這一點上。只是掛模板的話,最終很有可能會沒人處理。--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17:51 (UTC)

沒人處理只能說明願意處理積壓工作的人不多,也許需要些宣傳和鼓勵。--YFdyh000 2012年11月29日 (四) 18:16 (UTC)
加強宣傳不是問題,但不是直接解決問題的方法。加強宣傳這種空話並不能確保一定有人來做這件事。除了增加人手外,是否能在現行制度上改進,才是立竿見影的做法。不一定要將工作丟給後期去做。--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18:31 (UTC)
如何改進,還有哪些能放到前期讓巡查員做?--YFdyh000 2012年11月29日 (四) 19:26 (UTC)
(:)回應掛模板本來就是標記不完善條目, 讓人跟進. 但若沒有人貢獻, 那除了要求巡查員負責所有完善工作, 或把所有有欠缺的新條目通通刪掉外, 還有甚麼方法把沒人做的工作完成?--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02:15 (UTC)
我的意思是,第一,儘量不要推到模板那一步,如果覺得自己巡查不了的,不點巡查連結交給另一位巡查員;第二,在可以的情況下,巡查員協助修改(雖然這個的確難辦)。--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3:24 (UTC)
那只會造成未巡查的積壓,目前巡查員做不到那麼多工作量。另外我有時看到的新條目自己能做維基化也會選擇掛模板,原因:
巡查的流暢度;心情/壓力不適合;其他人可能更有經驗;新條目容易遇編輯衝突,有時做時間長的維基化再遇到編輯衝突手動合併很麻煩;新條目也許有些潛藏的問題自己沒發現(侵權/中立/關注度等),若之後被刪或大量刪改了,維基化等就白費功夫了。所以我覺得先扔到後期也沒什麼,主要還是人手的問題。--YFdyh000 2012年11月30日 (五) 03:45 (UTC)
我也明白你的想法,因此我在這裏只能夠儘量倡導。--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4:11 (UTC)
如果巡查員有興趣自然會直接修改,和經常去積壓分類看看和維護。還是贊成較大的需維護問題先掛模板延後再改的方式--YFdyh000 2012年11月30日 (五) 04:53 (UTC)
完全修改一個新條目的話需要一般維基化,ce,+cat,+iw,+stubtag,地點條目還有coord,做起來挺麻煩的。要是每個項目都有專人去做的話會好很多……--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6:34 (UTC)
確實,可惜很難做到。- TTPES 2012年12月1日 (六) 01:38 (UTC)

請管理員修改介面用字

下面三處的「section」(章節)都被誤譯做了「段落」(paragraph)。

  1. 對一頁添加新章節時,頁標題顯示「編輯「{{PAGENAME}}」(新段落)」
  2. 編輯一個已有章節時,頁標題顯示「編輯「{{PAGENAME}}」(段落)」
  3. 鼠標指向章節標題右端的「[編輯]」(包括頁面頂部的首節編輯鏈接)時,Tooltip 顯示爲:「編輯段落:(章節序號或名稱)」

以上三處的「段落」都應更改爲「章節」,多有煩勞,謝謝。Cantiun (Formerly 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12年11月28日 (三) 14:52 (UTC)

不贊成,我覺得用「段落」很好啊,對討論用「章節」稱呼有點怪。各段落議題互相無關的,覺得子段落(如7.1)才可以稱章節。--YFdyh000 2012年11月28日 (三) 15:01 (UTC)
我去查字典了。還真出問題了。開頭空兩格直到另起一行又空兩格爲止,這是一段落(也稱「段」)。節指的是更大的單位,比章小,比段大。問題來了:漢典稱章節是章和節得合稱。那麼section確實不應譯作段落,但似乎也不應譯作章節而是應該僅僅一個單字「節」?我手頭沒有紙質詞典,希望能有人弄清楚這個問題。此事未定,不必着急,弄清楚再說。
另外——有點久也許會記錯——大概05年之前,幾乎維基百科所有的地方(如模板和項目名字空間頁面)都對section譯做了段落,後來大概是09年的時候很快就改得差不多了。當時我也是不理解、不支持這麼做的。過了很久才知道原來段落不是section,只是開頭空兩格直到另起一行又空兩格爲止。-- Cantiun (Formerly 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12年11月28日 (三) 15:33 (UTC)
界面翻譯錯誤不要找管理員。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8日 (三) 15:29 (UTC)
哦。-- Cantiun (Formerly 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12年11月28日 (三) 15:33 (UTC)
已經在[1]修改,等待同步更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2月4日 (二) 11:33 (UTC)

是否需要引入en:Wikipedia:Overcategorization作為分類存廢的參考

之前有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11/30#Category:牛頓運動定律,現在又有Category:北朝天皇這樣的分類,建議大家討論一些共識以供以後參考。en:Wikipedia:Overcategorization舉出的「過度分類」的分類有:

  1. 非定義性屬性(Non-defining characteristics)
  2. 小並且無擴展可能(Small with no potential for growth)
  3. 範圍極小的交集(Narrow intersection)
  4. 重複的分類(Mostly overlapping categories)
  5. 人為的判定標準(Arbitrary inclusion criterion)
  6. 形如「其他XXX」(Miscellaneous categories)
  7. 以單一人物命名的分類(Eponymous categories for people)
  8. 「和XX人有關」的分類(People associated with)
  9. 名字相同但無實際聯繫的事物(Unrelated subjects with shared names)
  10. 地點的交錯(Intersection by location)
  11. 瑣碎的特性(Trivial characteristics or intersection)
  12. 主觀的分類標準(Subjective inclusion criterion)
  13. 不知名的種族、性取向、宗教交集(Non-notable intersections by ethnicity, religion, or sexual orientation)
  14. 以觀點為標準的分類(Opinion about a question or issue)
  15. 參選人或提名(Candidates and nominees)
  16. 獎項獲得者(Award recipients)
  17. 出版物中的列表(Published list)
  18. 某類事件發生的地點(Venues by event)
  19. 按照表演分類的藝人(Performers by performance)
    1. 按照表演內容(Performers by action or appearance)
    2. 按照表演角色(Performers by role or composition)
    3. 按照表演地點(Performers by performance venue)
(+)支持,但請先翻譯。--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15:30 (UTC)
謝謝,打算過段時間建立WP:過度分類草案。有人幫忙嗎?--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1月30日 (五) 00:23 (UTC)
(?)疑問:如通過,親建制組織/人物之類的category是否會觸犯第14項而被取締?--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30日 (五) 00:49 (UTC)
另外,諾貝爾獎獲獎者等分類會否跟第16項有抵觸?--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30日 (五) 00:53 (UTC)
英文維基對這兩項的具體解釋如下以及案例:
Avoid categorizing people by their personal opinions, even if a reliable source can be found for the opinions. This includes supporters or critics of an issue, personal preferences (such as liking or disliking green beans), and opinions or allegations about the person by other people (e.g. "alleged criminals").案例1案例2
大意:即使有可靠來源,也應避免個人意見的分類。
People can and do receive awards and/or honors throughout their lives. In general (though there are a few exceptions to this), recipients of an award should be grouped in a list rather than a category. Exceptions include Category:Nobel laureates and Category:Academy Award winners. See also Category:Award winners.
大部分的獎項不應單獨建立分類,但諾貝爾獎剛好被列入此標準的例外。
英文指引也可能有不完善之處,甚至有些案例在中文討論就會有不同的結果,所以更需要大家的討論參與,謝謝!--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1月30日 (五) 02:01 (UTC)
另外英文還有en:Wikipedia:Overlistification不過目前還只是論述。--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1月30日 (五) 02:15 (UTC)
(!)意見,不管怎樣,先將內容翻譯回來再討論最好。不過最近幾天我還在處理重慶模式,還有3次元的別的事情,時間上並不充裕......--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3:27 (UTC)

小並且無擴展可能(Small with no potential for growth)

前面第一條似乎有些複雜,先看這一條吧。最近Category:北朝天皇比以往刪除的Category:牛頓運動定律多一個條目就可能引起不一樣的判斷。。--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4日 (二) 06:14 (UTC)

再查英文方針,還有「unless such categories are part of a large overall accepted sub-categorization scheme」這樣的例外。不過什麼是「large overall accepted sub-categorization scheme」?討論共識?--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5日 (三) 03:36 (UTC)
Avoid categories that, by their very definition, will never have more than a few members, unless such categories are part of a large overall accepted sub-categorization scheme, such as subdividing songs in Category:Songs by artist or flags in Category:Flags by country.
還是那句,整個翻譯了再說。--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2月5日 (三) 03:53 (UTC)

Wikipedia:使用博客系統的多人信息發佈站豁免機制目前不是指引,是否應該成為中文維基百科的一項指引?歡迎各位發表意見

  • 投票期限:2012年11月29日 (四) 09:07 (UTC) - 2012年12月13日 (四) 09:06 (UTC)
  • 投票資格:確認用戶
  • 通過比例:2/3以上參與用戶

支持

  • 能夠引用wordpress等部落格的資料的確可以讓引用一些早已有關注度的條目得以引用,但對於包含blog的域名限制不是很懂,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上官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6:14 (UTC)

反對

  1. (-)反對,無必要。 --達師218372 2012年12月2日 (日) 09:10 (UTC)

中立

  • 我覺得衡量的標準還是看博客作者是不是可靠,不需要作者長期固定。另外網址是否含blog和這是不是可靠來源沒有關係。另外就是支持「所有質疑必須被認定為撤銷才被認定為通過」,4/5太低,可以在提高些。--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14:01 (UTC)

意見區

結果

參與人數太少,投票結束。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douardlicn對話貢獻)於12月13日13:33 UTC加入。

非中文標題的條目

近日數以百計的條目(主要為汽車型號及電腦相關)被一人掛上notchinesetitle模組板,請參考:分類:非中文標題的條目。這些東西大多沒有通用的中文名稱,例如:保時捷PanameraNike+iPodMac OS、等等。請問應否以「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為由,移除這些模組板呢?另外,有沒有快速的方法一次過用機器移除?--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1日 (二) 01:28 (UTC)

根據「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為由,你此前移動的一系統條目,例如最近期的巴寶莉(此移動根據為何?為何刪除條目中原有的其他名稱,包括巴寶麗、帛柏莉及巴巴利?)、普拉達雨果博斯等是否應該全數回退移動?CVS留言2012年12月11日 (二) 03:48 (UTC)
這三個譯名都是品牌於中國大陸的官方名稱或通用俗稱(經常被媒體使用)。--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2日 (三) 02:02 (UTC)
經過查考,本人認同你對後兩者條目的移動。惟請問巴寶莉條目名稱是為官方名稱或是通用俗稱?如果是通用俗稱,巴寶麗帛柏莉巴巴利均屬於常見,請問選取標準為何?CVS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2:11 (UTC)
請參考以下數篇新聞報道:[2][3][4][5][6]…………另外,『巴寶莉』於google搜尋的結果遠比其他三個為多,故使用。--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2日 (三) 02:35 (UTC)
明確清晰,而且附帶資料來源,多謝回覆。CVS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2:42 (UTC)
有的條目其實使用英文為名稱是根據官方公告為準,而且基於「非原創研究」,是不能輕易地就從不明來源記載中文命名而擅自更改條目名稱,所以無論是否常用的稱法,建議最好看來源而定。--36.232.216.226留言2012年12月11日 (二) 18:26 (UTC)
來源具指標性或具影響力(如官方公告、當地知名媒體、學術單位的出版品等等),通常會以這種來源為條目名稱中文命名的根據。--36.232.216.226留言2012年12月11日 (二) 18:30 (UTC)
有一個狀況:如果某個名字只在兩岸多地之中的某地區有正式中文譯名(舉例來說,中國大陸目前還是有替產品取中文名字的習慣),但其他地區無論是官方還是日常生活中都慣以原文名稱稱呼(假設香港跟台灣都是用英文名),此時如果有個使用繁體字的用戶以英文名創建了條目,則到底要優先使用大陸簡體的中文譯名作為條目名,還是援引開題作者所處地區的慣用命名以先到先得原則保留原條目名呢?這問題可能會在汽車、服飾等商業品牌或產品的條目中非常常遇到,雖說地區用語轉換標籤可以處理掉閱讀時的原名或譯名落差問題,但是如果把其他地區用戶撰寫的條目全強制移動到中文簡體條目名底下,對於原作者的觀感問題恐怕不大好,也造成各地區用戶之間的權益不公平。--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2月12日 (三) 02:54 (UTC)
如果每次更正都要翻查原作者究竟來自兩岸何地,這樣似乎不太可能,因為用戶頁可能根本沒有主動披露這資訊。而且只要有重定向和noteTA,對閱讀和搜尋的影響都應該不大。--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2日 (三) 03:04 (UTC)
其實我每次在進行noteTA或條目內譯名的訂正時,全都會盡可能查證原開題或主要貢獻者所屬的地區,所以這種事不是不可能,只是看有沒有心去做而已。這問題跟閱讀或搜尋便利與否關係不大,主要是顧慮到編輯者的觀感與避免引發編輯戰而已:我想大家都參與維基百科好一段時間了,應該很清楚除非有必要,否則大家都很討厭自己寫的條目被人家移動到自己完全陌生的條目名底下,或是原本用簡體寫的內容被全改成繁體,或是繁體改成簡體。這畢竟是無法避免的人性考量,所以我希望能在實際大規模的運作之前先注意到這問題。--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2月12日 (三) 03:29 (UTC)
好奇一問:除非用戶於頁面說明自己來自何方,否則閣下是怎樣查證原開題或主要貢獻者所屬的地區?就算是IP用戶都可以輕易隱藏真正IP,沒有可能轄實他身處的位置。--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2日 (三) 03:39 (UTC)
從關注的條目種類,編寫條目時使用的語法與譯名,多多少少可以猜得出來該用戶可能來自何處。當然有時還是會有很難判斷或判斷錯誤的場合,且判斷不出有心隱藏或偽裝的人,但說真的如果此用戶那麼介意被人家得知他/她來自何地的話,我們也沒有必要顧慮他的地區用語習慣吧?基本上只針對有明確表達所屬地區的用戶尊重其用語習慣,應該就算是有用到心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2月12日 (三) 03:51 (UTC)


之前有過一次類似的討論: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文譯名具爭議條目命名,可作為參考。—Snorri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13:19 (UTC)

這還是有爭議的,仔細看就能發現到這當中還是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所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文譯名具爭議條目命名不能對每個條目的情況去運用。--36.232.219.128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19:08 (UTC)

時間段類條目命名方針

之前討論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時間段類條目名命名規則

連接形式

方案1:使用XXXXXXXX
  1. (+)支持--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2月8日 (六) 09:02 (UTC)
  2. (+)支持--Tianyamm2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05:15 (UTC)
方案2:使用XXXXXXXX

省略時間點單位

連接形式承接上面結果

方案1:年份省略單位,如2012至2013賽季/颱風/……
  1. (+)支持--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2月8日 (六) 09:02 (UTC)
方案2:只在結束的年份使用單位,如2012至2013賽季/颱風/……
方案3:年份不省略單位,如2012至2013賽季/颱風/……

特例

各領域存在特殊形式,且使用形式統一的格式,特例於上面結果。請在下部詳細列出:烏拉跨氪 2012年12月8日 (六) 14:25 (UTC)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如果使用其它維基百科條目修改某一條目,是否需要在編輯摘要列出其它維基百科條目,或/並使用Template:Cite web模板?—以上留言未簽名

請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以及維基百科鏡像的來源維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但如果還是要把其他條目內容用在某條目上,請在編輯摘要中註明--C933103(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21:06 (UTC)
這樣可以麼?—以上留言未簽名
理論上「其它維基百科條目」中的各處均應有來源。如果確實如此,使用其中資料時應把來源信息複製過來(若可能,{{cite doi}}化)。如果沒有,我傾向於就留着缺少來源的形式。Liangent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22:58 (UTC)
(:)回應, 你的編修應該用此連結較適當, 不應該引用其他維基百科條目做為三級來源, 見en:Wikipedia:TERTIARY#Primary.2C_secondary_and_tertiary_sources: "Wikipedia articles may not be used as tertiary sources in other Wikipedia articles, but are sometimes used as primary sources in articles about Wikipedia itself." 我贊成留言所說, 條目的各處需要有來源, 若你發現要引用條目的內容也沒有來源, 那麼在該條目的相關內容就應加上[來源請求]標誌, 而不是把是把這些內容放在其他條目上。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15日 (六) 23:51 (UTC)
(:)回應,理解Hanteng提供的連結安排。一些事實性的資料,例如某卷目的書名是否有某名稱、及某電影是否出現某場面情節:可以直接放入條目內。其它的需要有來源。

應明令禁止重複提刪

昨天針對Wikipedia:維基維新會的刪除請求才因請求者撤回而保留,今天又有人提出刪除。我認為這非常不妥,建議明令禁止重複提刪,至少有個冷凍期,就像優良特色條目評審一樣。反正在我看來這是某功支持者或同情者為了刪除於己不利的內容而使用的車輪戰。大家如何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12月17日 (一) 14:16 (UT

(:)回應:請冷靜看清楚提刪理由和提刪人是不同的,不要亂加指責。你看清理由了嗎?還是出於跟自己憤憤相反的心態?

這是管理員的建議。之前提刪的理由不存在,所以結束。我在那個頁面提出的刪除理由,本意一起考慮,但是管理員表示關閉討論,如果另有理由提刪,那再重新提。因此,我就提了。我是尊重管理啊,

刪除的理由,我沒有針對信仰什麼之類提刪,請不要轉移討論。維基方針擺在那裏,如果一個條目自己掛上幽默就可以規避諸多方針,這會搞亂維基。再說沒資格以維基的名譽開刷。提刪理由第一條就是針對這個,至少也得刪除標題中的「維基」字樣。何況這不是幽默,有人已經加入所謂維新會,並且在用戶頁掛上帶有維基字樣的維新會徽章標誌。這完全是在盜用維基的名義。--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14:56 (UTC)

禁止倒不需要,不過冷卻期是應該有。--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7日 (一) 15:38 (UTC)
這個又不是條目。大姐,作為一個新人,閣下應該去仔細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而不是用自己的理解對一些老用戶指手劃腳。--CHEM.is.TRY 2012年12月17日 (一) 15:54 (UTC)
抱歉,我就猜想這種條目是在鑽維基的某個空子,兄弟提示「不是條目」,我可看不出來。就沒有人認真回答我一下:這個「幽默」的作品已經不是作品,實際上是組織在運作,還有「維基」字樣的徽章發送標註的事實。這些難道不是違法維基嗎?我覺得這可是比一般的中立與否問題更明顯也更嚴重吧。請教。--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8:06 (UTC)
請問什麼是「違法維基」?—Snorri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8:23 (UTC)
根據Wikipedia:刪除守則:通過有共識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別改變、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個月內不應該再次提交刪除。不過先前結束討論的理由是撤回。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13 (UTC)
(:)回應:謝謝管理員提醒,我還真沒看見,不過我還是認為不管什麼理由,只要結束了提刪程序,都要有個冷卻期,過了之後才能提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23 (UTC)
未來我會多注意這種「撤回」後可能仍存有爭議的結束處理方式。--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56 (UTC)
也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共同解決問題。--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3:59 (UTC)
我對於爭議中的這個啥某某會不與置評,但是想對刪除請求的討論發表意見。原則上如果是因為提刪動議的撤除所導致的保留,應該是沒資格受到一個月冷卻期的保護,否則會發生一個技術性的弊端:假如某用戶想讓一個條目永遠被保留不被提刪,他可以蓄意地先提報刪除該條目之後,又撤除自己的申請,導致條目被保留。他只要每隔一個月進行一次類似的提報,那這個條目是否就因為冷卻期的保護而變得無堅不摧?所以我認為Alberth2兄的提醒是有道理的,此冷卻期應該是只用來保護那些因為「共識要保留」而獲得保留的條目,不能過度延伸到所有情況上,會比較合理。--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2月18日 (二) 06:20 (UTC)
上面提到的是極為特殊的情況,可以作為特例而排除,但其他情況均不是由想要保留條目的用戶提出,我認為冷卻期還是可以適用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12月18日 (二) 06:59 (UTC)
或者暫時無共識。--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18日 (二) 07:24 (UTC)
諸位的討論使我很受益,尤其是大象閣下的一番話,讓我再次領教維基方針的妙處。這其中的差別單看方針文字還是難以參透,所以化學CHEW閣下給我的意見還是保留。我很希望從老手身上儘快學習。雖然我們會有分歧,難免我對某位會有碰撞,不過這也是成長的必然。即便誰反對我,那我應該清楚你是基於什麼反對,如果你有維基的合法理由,我當然會尊重。如果維基顯示出漏洞,那麼我們可以攜手彌補。自然,我現在是沒資格跟諸位攜手彌補什麼的,可是,我的異議諸位聽一下換個角度思考一下也不為過吧?維基的強大應該在異議與共識中前進。另外,我是個極講原則的人,捍衛程序公正那一群,以國際共識準則為準。我想這符合維基吧。--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2月18日 (二) 07:49 (UTC)

大象提及的特殊情況可以認定為破壞,應與編輯爭議分開。--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8:45 (UTC)

其實一切說到底,就是各個派別的制衡罷了。--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18日 (二) 08:59 (UTC)
(?)疑問:沒有共識保留的那些,其實應該等多久才再次提刪?多次無共識保留又應該如何處理?個人覺得不應該無限次提刪。--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8日 (二) 09:06 (UTC)
我提到的狀況當然是種帶有惡意的特殊例子,但是它卻可以帶出一個重要的概念:當初設有一個月保護期的規則到底保護的是「社群的共識」,還是「有爭議的條目(或頁面)」?因為提刪者主動撤銷動議,就表示該頁面獲得應該保留的共識嗎?
其實我認為爭議中的頁面不需要提刪,但是應該移到個人用戶的工作頁底下,並且給予個人工作頁高一點的自治權(ie.只要不明目張膽進行指名的人身攻擊,或用來宣揚無關維基百科的個人意念,都可以保留)。但是,頁面名稱中掛有「Wikipedia」字樣會給人一種這是整個維基社群事務的印象,實在不適合放這種幾個用戶之間、具有私人團體性質的惡搞內容(維基百科內受到認可的惡搞,還是只侷限在維基誌異這頁就好)
還有,根據中文維基創立至今的紀錄,就算被提刪七次也不能保證某個頁面因此可以獲得豁免權。--泅水大象訐譙☎ 2012年12月18日 (二) 09:19 (UTC)
感謝你的意見,我可以考慮移動到個人頁面中去。--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9:33 (UTC)

經考慮,此前討論頁面為組織頁面,不適合放在個人頁面之上。--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09:40 (UTC)

不過,針對此問題我已經重新建立一個維基百科組織。--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8日 (二) 13:00 (UTC)
其實緩衝期也是給編者一些重新整理自己觀點的時間。如果等上一兩個月,討論的雙方還是照本宣科,然後再最後「無共識」,實在是很無聊。冰魔法和一些超重元素的多次存廢討論就是最好的例子。--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01:00 (UTC)

請問EDO是否還要提Wikipedia:維基維新會的刪除?

  1. 誒多嘩鐸 已另起爐灶, 改走組織路線而非幽默路線..
  2. 我已將Wikipedia:維基維新會修改確立其幽默路線....

若您覺得還是要刪, 依上述討論您應該可以再提, 不受 共識 後的限制, 若不提刪, 歡迎您和大家前往編修幽默條目。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7:20 (UTC)

正在進程中,請遵守維基百科規則。--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8:17 (UTC)
話說你這筆編輯的標題很好笑詳情請點擊........我幫你改下吧。--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8:21 (UTC)

關於CSD G5

想請問一下,我創建一個條目被AFD刪除之後,我把條目內容放到自己的用戶子頁面下,這種情況會不會被以G5的標準快速刪除?--CHEM.is.TRY 2012年12月20日 (四) 02:07 (UTC)

應該不會吧!那是你個人的頁面,其他人碰不得。--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20日 (四) 02:15 (UTC)
我覺得要看先前存廢討論中主張刪除的理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0日 (四) 03:17 (UTC)
比如是不中立的政治宣傳?或者是廣告?--CHEM.is.TRY 2012年12月20日 (四) 03:19 (UTC)
差不多。例如User:Inspector/百度封禁貼吧列表就沒人會蛋疼。但如果是廣告宣傳的話就蛋疼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03:23 (UTC)

那,用戶沙箱的也應該同理對吧。--HK-Ki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3:29 (UTC)

這應該需要討論,比較不適合保留在個人用戶頁的應該是:軟性廣告、惡搞、......。--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0日 (四) 03:47 (UTC)
不,我問的是,之前已經被提刪完成的內容,是否適宜長期存放於個人沙箱?--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4:07 (UTC)

這兩個頁面似乎是繞過了目前的機制漏洞,將非中立且曾被提刪的內容存放在個人頁面之下。--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6:25 (UTC)

hi,我只是還沒編寫修改好--針對之前的改善建議,還沒弄好,所以掛在那裏---那是一個很複雜的主題。其實「人權2」可刪除了。兩個內容差不多,保留一個即可,以節省維基伺服器資源。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7:05 (UTC)

之所以不想搞就是因為太懶加上一搞起來不知有多少頁面都會被牽連。例如User:Abcd1234wiki/gfw。--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07:10 (UTC)
被提刪除也要視情況。會不會改進不說,基本上不會有什麼人把用戶頁的臨時內容拿到其他地方宣傳。除非是很強大的宣傳,才有必要刪除。--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07:13 (UTC)
但是這個頁面是會顯示維基百科標誌的,而內容本身又是被提刪的。這間接就是繞過管理漏洞。我在這裏提請大家考慮修補政策。--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7:30 (UTC)
Userpage模板可以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07:54 (UTC)
這個不是掛不掛模板的問題。--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8:10 (UTC)
看看這個有木有用和有木有引進的可能:en:WP:USERFY(英文)。--Lakokat 2012年12月20日 (四) 07:40 (UTC)
這個根本沒有提及上述情況。只有提及正在討論刪除的情況。--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08:12 (UTC)

建議一

任何曾被提刪完成的內容,在未有根本的內容改變的前提下,不應在用戶頁以下頁面(包括用戶沙箱)存放三個月。如有類似情況,可放入提刪討論。且不能以正在修正為由保留。en:WP:USERFY引入並加入上述內容。--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0:25 (UTC)

這裏不是投票,麻煩寫個理由吧。--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11 (UTC)
User:Inspector/百度封禁貼吧列表User:Inspector/刪除條目收集中槍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37 (UTC)
這兩個頁面沒有曾經被提刪啊,中什麼槍。--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39 (UTC)
User:Inspector/百度封禁貼吧列表是我以前創建的一個條目,後來被提刪刪除就轉移到用戶頁。User:Inspector/刪除條目收集也是從各種搞笑的被刪除或速刪條目來的,所以應該是中槍了吧。難道你說的是被提刪後重建的用戶頁?--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49 (UTC)
好吧,算你中槍。可我說的是放在提刪,不是速刪,討論通過再刪除,你那個我估計沒人會同意刪除的。反正我這個是建議,你有更多建議可以補充。--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54 (UTC)

暈倒,現在才發現那句話差了幾個字。內容已修改,請再過目。--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41 (UTC)

我認為,三個月時間足夠曾經被提刪的內容在用戶頁內重新修正再發佈至維基百科之上,所以我提出如上建議。--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0日 (四) 14:42 (UTC)

封禁、保護是否應該對症下藥?

我覺得採用維基百科:編輯禁制方針的一系列措施可以做到對新手更友好、方便其他人編輯的目的。例如:有新手創建廣告條目,只需禁止他編輯這個條目(因條目主題也可能值得以適當的方式撰寫,所以不用白紙保護),還可以在用戶討論頁留言「你因為xx條目廣告而被禁止編輯此條目」,人家看着也明白。如果某些條目兩三人編輯戰,就禁止編輯戰的人編輯,這樣被禁制的人還可以討論或者編輯其他條目(相對於全站封禁),其他人也可編輯條目(相對於全保護)。全站封禁和保護僅應用於無差別破壞或傀儡破壞。--管閒事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16日 (日) 04:34 (UTC)

編輯禁制不是起這個作用的,主要就是針對編輯爭議的。禁制的手續比封禁複雜多了,不適合大部分都是一次性賬號的發廣告的人。--Makecat 2012年12月22日 (六) 05:04 (UTC)
但是起到對新手友好的作用是可以的。比如說有新手不太會寫條目,寫的條目很像廣告,告訴他被禁止編輯這個條目、還可以做其他哪些編輯,比起單純禁止編輯要有好很多。如果是只發廣告,被禁止編輯那些條目之後也不會有什麼動作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3日 (日) 02:29 (UTC)
手續複雜的話。。究竟是怎麼複雜呢?我只覺得禁制效果小一些,會更容易執行、更少爭議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 2012年12月23日 (日) 03:04 (UTC)

Wikipedia:開頭頁面的維基百科人自組織 模版 建議

本人Hanteng建議Wikipedia:開頭頁面, 若為維基百科人自組織, 應加模版如Template:社群組織, 此原則應一體適用, 然模版內容及表現格式歡迎大家逕自修改並尋求社群共識。 建議理由如下:

  1. 避免過去及未來的可能組織, 如 Wikipedia:全民大會、Wikipedia:維基人官方組織、Wikipedia:中文維基人代表、等等頁面可能造成的誤會 (注意: 現已有Wikipedia:中文維基人的頁面), 特別是對維基百科人自組織不清楚的讀者, 在搜尋引擎找到頁面時有可能誤以為該組織頁面代表維基或中文維基編輯。
  2. Template:社群組織組織、社團、聯盟頁面 等等頁面的規範化及樣式特殊化(頁面置頂或背景不同)以區分百科頁面及維基人自組織頁面, 在保障維基人自由結社及保障維基百科完整獨立性(integrity)間取得平衡和社群共識。
  3. 避免如下面討論的不必要爭議, 如原僭(潛)幽默頁面Wikipedia_talk:維基維新會移轉變成Wikipedia_talk:編研會與維基人群的相關爭議, 降低未來不必要衝突的可能性。以下為這兩頁面的創始維基人誒多嘩鐸在我個人頁面的留言反應。注意, 自組織頁面因為其特殊性, 該「會長」似乎預設其對頁面有控制權, 請思考若各別自組織團體取得Wikipedia:中文維基人代表、Wikipedia:中文維基人代表大會 等等頁面後若有會長阻止其他維基人參與該頁面編輯但同時因名稱有誤導讀編者及可能性, 如「編研會與維基人群」聽起來具有一般意義及代表性。

Edouardlicn在Hanteng用戶討論頁對模板的意見

目前模板似乎不是很美觀,所以作為會長的我已經將相同的內容替換掉了,請見諒。--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9日 (三) 13:06 (UTC)

起碼對於我,覺得這個模板的表示方式並不恰當。如果可以的話,請將此模板的內容,及是否需要全部放置於所有維基百科內部組織頁面上方,放在客棧上討論。這樣會比較合理,不然你的編輯可能會被視為破壞。--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9日 (三) 13:14 (UTC)
當然,我很樂意跟圓桌會,LGBT協會掛上同一模板。--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山新蘿莉塔 2012年12月19日 (三) 13:27 (UTC)

以上建議還請各位思考後考量一體適用維基百科人自組織的模版之必要性及執行辦法。--Hante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0:53 (UTC)

以下為討論留言

你的小標題錯了,我幫你改一下。--HK-King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1:07 (UTC)

樓主冷場了。--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1日 (五) 02:52 (UTC)
支持下,避免完全冷場。--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3日 (日) 02:57 (UTC)
最後一次打卡,不理這個了。--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00:34 (UTC)

關於外國人物條目的一個建議

按照現行的做法,外國人物條目名字應用中文,就算要原創譯名也必須如此;而在條目中若出現外國人名,也要求儘量翻譯成中文.但這樣必然有個問題,某個原創譯名紅鏈(或link系連結)對應的人物條目建立後,很可能會因為原創譯名和條目名不同而造成"假紅鏈"(有介紹這個人的條目,但由於譯名不同無法連結).

所以我的想法是,製作方針來解決這一問題-創建外國人物條目時名字還是用中文,但是在這之後必須連帶創建原名重定向頁面;相對應的,在條目中加入人物紅鏈時採用"[[原名|原創譯名]]"(link系連結所對應則是"{{link-en|原創譯名|原名}}")的格式加入,這樣便沒有後顧之憂了.如果擔心太多重定向連結會拖累伺服器的話,再加個機械人去修重定向修成"[[條目名|原創譯名]]"樣式便是.不知諸位意下如何?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2月23日 (日) 12:29 (UTC)

不是可以用{{link-en}}模板嗎。原名重定向倒也可以有。--YFdyh000 2012年12月23日 (日) 12:43 (UTC)
嗯,"藍鏈也一樣",我的確忘說了...已補充.其實我現在慣用的就是"{{Tsl|en|原名||原創譯名}}"這樣.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2月23日 (日) 13:10 (UTC)
同習慣{{tsl}}系了,這個比{{ilh}}多一個功能,很好用——Sakamotosan 2012年12月24日 (一) 12:59 (UTC)
原創譯名最終都會死人的......其實何不要求儘量提報客棧討論?--馬呵說念誒多嘩鐸★愛生活蘿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13:12 (UTC)
我翻譯的條目里沒有公認的中文譯名的玩意非常多,放到客棧討論恐怕要洗版,而且也不是很有必要...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2月28日 (五) 05:16 (UTC)
我翻譯美澳歐歌手演員專輯電影電視劇演唱會etc.條目也很多...而且經過實踐放客棧效果不是太好:WP:VPD#譯名求助 - Miranda Cosgrove系列。--lavixcanvas Don't live a lie. This is your one life. - Miley Cyrus 2012年12月28日 (五) 05: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