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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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的刪除現象已令主流傳媒不滿
- 出自一個以吐嘈搞笑和諷刺而出名的節目:
- [1]
- [2]
- 實際對白:(粵語口語)「頭先嘅事就好似維<消音>上面啲條目咁,自動河蟹咗段record當無事啦!」—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動畫的翻譯可以當作該電視台的正式意見嗎?這看做是翻譯人員運用時事梗恐怕比較恰當。--祥龍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6 (UTC)
- 我沒說是該電視台的正式意見,只是指出主流傳媒有人表達了不滿聲音。另,根據網典,ANI-WAVE的編輯更具名點出維基對動畫資料的記錄不公。—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電視台的意見也不見得是這個媒體的意見,如我前述所提,這可能只是在運用時事梗而非在表達意見。--祥龍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這說太橫了吧。若不是先有這事發生了,作為原文本,哪又何來引用原文本的這個梗?運用了一個梗,亦表示著梗的原文本(即本來對維基河蟹條目的不滿)這種意見是存在,不是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閣下恐怕是誤解我的意思。會有這種時事梗,的確表示社會上有這種意見存在,然而雖然這個梗被這個媒體所使用,但並不能輕易就直接認為這就是這個主流媒體本身的意見。閣下從動畫字幕中出現這些字句,就直接推斷「維基的刪除現象已令主流傳媒不滿」,似乎有點太武斷了。臺灣有個全民最大黨的節目,裏頭會對台灣社會上與政治上的各種現象都詼諧一番,難道就可以推斷出這個節目對那些被他詼諧一番的對象都有些不滿了嗎?--祥龍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2:03 (UTC)
- 這說太橫了吧。若不是先有這事發生了,作為原文本,哪又何來引用原文本的這個梗?運用了一個梗,亦表示著梗的原文本(即本來對維基河蟹條目的不滿)這種意見是存在,不是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電視台的意見也不見得是這個媒體的意見,如我前述所提,這可能只是在運用時事梗而非在表達意見。--祥龍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我沒說是該電視台的正式意見,只是指出主流傳媒有人表達了不滿聲音。另,根據網典,ANI-WAVE的編輯更具名點出維基對動畫資料的記錄不公。—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意見 - 看過未經証實的網上留言,某位在某網站張貼被指誹謗某公司的文章而導致該網站被入稟香港法院控告的「前維基人」,在某電視台任導配。--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8 (UTC)
- (!)意見 - 我也看過未經証實的消息,指閣下多年來一直力撐不合理的提刪,並且為人不公,對維基規則的挪用又選擇性,曾被不只一個前維基人點名批評。至於香港誹謗法入稟之兒戲,當中的不少"笑話",真的被惡意誹謗的幫助不到,說事實則可被控誹謗,煩請做好功課再拿這點來說。—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你拿旋風管家的字幕來當主流傳媒來講是要給人笑話嗎?(何況還可改圖)刪除的是憑討論,有共識自然會處理。維基百科不是你愛創建一些廣告、關注度低或原創研究的地方。—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9 (UTC)
- 首先,看過視頻不是改圖。第二,什麼是廣告、關注度低或原創研究?目前維基對這方面的定奪真的沒有問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改圖也只是其中嵌字幕的人拿時事梗來講,你認為這能代表主流群眾的不滿?還是說這是嵌字幕的人的意見?—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你這回應只是繼續醜化對維基不滿的聲音(我沒說是代表"主流群眾",只是指出"主流傳媒中的人也有不滿",見上方對祥龍的回覆),但你對於問及維基本身目前對廣告、關注度低或原創研究的定奪,真的沒有問題?這問題卻完全迴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反正你一有人回應就攻擊說是醜化,我就事論事,你要說關注度不就是上面正在討論的嗎?我又何必在講一遍?不高興你自己也請栽進去。你下面寫什麼?不也在醜化維基人把他們說成不接受他人意見的群眾嗎?就算主流傳媒中有人不滿,沒有足夠理由說服大多數的維基人也是無法改變方針的。—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31 (UTC)
- 你拋出來的包括廣告、原創研究不單是關注度,而且有提問你答一句在上方說了就無須讓人看到你迴避般。至於我是否醜化,其實我所說的維基人不是指每一個維基人,但在本討論中發言去對反對聲音作出種種點評的維基人是否在醜化,我相信本身是中立,不會來偏幫其他維基人或偏幫維基現行那對主流維基人有利的機制的中立人,自會判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反正你一有人回應就攻擊說是醜化,我就事論事,你要說關注度不就是上面正在討論的嗎?我又何必在講一遍?不高興你自己也請栽進去。你下面寫什麼?不也在醜化維基人把他們說成不接受他人意見的群眾嗎?就算主流傳媒中有人不滿,沒有足夠理由說服大多數的維基人也是無法改變方針的。—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31 (UTC)
- 你這回應只是繼續醜化對維基不滿的聲音(我沒說是代表"主流群眾",只是指出"主流傳媒中的人也有不滿",見上方對祥龍的回覆),但你對於問及維基本身目前對廣告、關注度低或原創研究的定奪,真的沒有問題?這問題卻完全迴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改圖也只是其中嵌字幕的人拿時事梗來講,你認為這能代表主流群眾的不滿?還是說這是嵌字幕的人的意見?—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首先,看過視頻不是改圖。第二,什麼是廣告、關注度低或原創研究?目前維基對這方面的定奪真的沒有問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你拿旋風管家的字幕來當主流傳媒來講是要給人笑話嗎?(何況還可改圖)刪除的是憑討論,有共識自然會處理。維基百科不是你愛創建一些廣告、關注度低或原創研究的地方。—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9 (UTC)
- CCTVB翻譯一向是是但但--太刻薄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47 (UTC)
- 這套是叫好叫座,煩請做好功課再拿這點來說,雖然要做功課當中涉及維基人不喜歡但確是現實的一部分的信息來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第220期《Ani-wave》
又一次,維基人面對批評聲音就醜化它,即使不是說網上討論等被他們一廂情願說成不可信的聲音,而是主流傳媒這個被稱為可信來源裏發表的聲音也是遭到醜化。看來即是像下方詳細客觀務實指出維基問題,因為批評了維基現狀,恐怕也一樣會被醜化。
- 相信大家都有瀏覽維基百科,現在…條目…也分了港澳和台灣的,但大家有沒有留意到維基有些條目(例如:爆笑管家)似乎有點「重台輕港」的跡象呢?之前在這些條目中即使轉回港版,譯名和資料都只有台灣譯名,香港方面有出版授權中文版漫畫的譯名都沒有採用
- 應該說是「很多香港版資料都沒記載,即使有人善意改正也會被刪除」。雖然維基號稱是網上的百科全書,不過由於人為的因數,大家也不要盡信維基哩,因為部分資料可能與事實有偏差」
其實越看下來,也不單止是香港的資料沒記載、被刪除,而是許多不合"主流維基人"心水的信息都會被刪除,即使它不是廣告、有人關注、可以查証、不是原創杜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你對維基百科不滿和失望的話建議另設自己的主題維基如香港動漫大典Wikia,這樣就不用受到其他文化區域的用戶騷擾和被執著於缺乏符合維基百科可查證來源的要求,以上。--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27 (UTC)
- 又再次看到這種維基人說得面無羞恥的說法。難道其他主題Wikia收錄了,等於維基百科無責任提供可靠的資信給用戶?可靠的包括了資料要新,包括了現在有不少人留意、有不少人需要查詢的要有。維基人再一次示範如何把責任推給其他人或網站,醜化批評聲音,然後繼續把維基的問題毫無羞恥的說的很合理似的。
- 另外,雖然以動漫為例,但翻過一些討論後,看到維基的刪除問題已不單單是動漫,許多種類的信息亦曾經或正在遭殃中。—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為什麼Wikia就不可以提供可靠的資信給用戶?有些資訊如動漫遊戲人物和詳細設定介紹本來用詞就太過in-universe和動漫向,僅僅動漫迷才看得明,特別是裏面的專用名詞由於不可能在WP成立到一個條目,例如遊戲王GX角色列表中的「二年級時從歐西里斯紅晉升到太陽神黃」,什麼是「歐西里斯紅」?什麼是「太陽神黃」?對作品沒認識的人看到就一頭冒水,但有人在WP為他們建條目應該很快就被提刪吧,如果是要看過作品的人才懂的資訊,那麼你一開始寫的時候是為了給同好複習用的嗎!?所以我可以給你的建議就是去主題WIKI你想寫多詳細就多詳細,WP的管理員不會管你關注不關注,WP的動漫條目就濃縮到需要最低的管理更新和可靠第三方來源能佐證的程度就算了,在WP的動漫遊戲條目的外部鏈接一節連接到相關主題WIKI是被鼓勵的。P.S. 「面無羞恥」這種字眼我不會給予過多容忍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1 (UTC)
- Wikia當然可以提供可靠的資信給用戶,我從沒說過Wikia就不可以,請不要曲解我的發言。但為什麼中文維基就不可以提供有關的可靠的資信給用戶?條目內容寫得不好,要看過作品的人才懂,那是改善條目的問題,而不等於可以作為支持中文維基現行關注度標準中不合理部分的藉口。另,如果你不是面無羞恥而我犯了惡意假定我可以收回。我的意思本來是指一些維基人只把責任推在別人身上而後對維基本身的錯誤或問題不去正視,認為那些錯是對的,並以此自滿轉移對維基改善或修正的責任。但對於Mewaqua的惡意假定(見上方"事實的另一面"帖區中)又是否給予同樣程度的容忍,閣下會如何處理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不要以別人的過錯正當化自己犯下的同樣過錯」,惡意字眼一出第3者對你的觀感就會掉到極差的地步,特別是你在談論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時。我的意見已經很清楚,WP這邊的動漫遊戲條目越簡潔越好,更深入的涉及到作品裏面的世界觀(特別是來源都是第一手的)和播放時間表(需要fans更新的作業式資訊)就留給主題Wiki詳述。--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27 (UTC)
- 我是認真的問你閣下對Mewaqua如何處理。我在翻大家的討論紀錄時,即使看得不仔細,卻足已發現Mewaqua在惡意假設、雙重標準這方面給人印象。
- 另外,配音員條目不等於動漫遊戲條目。而閣下對動漫遊戲條目的意見,沒有被公平運用來處理目前維基的動漫遊戲條目,不是維基共識,不見得閣下強調這個意見對目前爭議的改善之討論有何幫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剛翻了一下,為何中文維基要打出中文配音員是誰?英文、意大利語、日文維基都只打出原作播放時的配音員,以原作為重,若是作品譯名還好說,中文維基真有必要把各家電視台的人各自配那些腳色寫上去嗎?這資訊的地區性會不會太重了?—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45 (UTC)
- 是閣下故意說失實的話?還是閣下對動漫缺乏認識,又沒做過求證以致發表失實言論?又還是閣下對動漫缺乏認識,翻了一些當地沒正式發行放送、沒當地配音版的條目,引致閣下無心發表了失實言論呢?範例:[3]、[4]、[5]等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我是查[6]、[7]、[8],講什麼當地沒發送沒當地配音我才不認為,我承認我查證不夠多,你也收回你認為我故意說失實的言論。—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1:36 (UTC)
- 剛翻了一下,為何中文維基要打出中文配音員是誰?英文、意大利語、日文維基都只打出原作播放時的配音員,以原作為重,若是作品譯名還好說,中文維基真有必要把各家電視台的人各自配那些腳色寫上去嗎?這資訊的地區性會不會太重了?—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45 (UTC)
- 「不要以別人的過錯正當化自己犯下的同樣過錯」,惡意字眼一出第3者對你的觀感就會掉到極差的地步,特別是你在談論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時。我的意見已經很清楚,WP這邊的動漫遊戲條目越簡潔越好,更深入的涉及到作品裏面的世界觀(特別是來源都是第一手的)和播放時間表(需要fans更新的作業式資訊)就留給主題Wiki詳述。--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27 (UTC)
- Wikia當然可以提供可靠的資信給用戶,我從沒說過Wikia就不可以,請不要曲解我的發言。但為什麼中文維基就不可以提供有關的可靠的資信給用戶?條目內容寫得不好,要看過作品的人才懂,那是改善條目的問題,而不等於可以作為支持中文維基現行關注度標準中不合理部分的藉口。另,如果你不是面無羞恥而我犯了惡意假定我可以收回。我的意思本來是指一些維基人只把責任推在別人身上而後對維基本身的錯誤或問題不去正視,認為那些錯是對的,並以此自滿轉移對維基改善或修正的責任。但對於Mewaqua的惡意假定(見上方"事實的另一面"帖區中)又是否給予同樣程度的容忍,閣下會如何處理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為什麼Wikia就不可以提供可靠的資信給用戶?有些資訊如動漫遊戲人物和詳細設定介紹本來用詞就太過in-universe和動漫向,僅僅動漫迷才看得明,特別是裏面的專用名詞由於不可能在WP成立到一個條目,例如遊戲王GX角色列表中的「二年級時從歐西里斯紅晉升到太陽神黃」,什麼是「歐西里斯紅」?什麼是「太陽神黃」?對作品沒認識的人看到就一頭冒水,但有人在WP為他們建條目應該很快就被提刪吧,如果是要看過作品的人才懂的資訊,那麼你一開始寫的時候是為了給同好複習用的嗎!?所以我可以給你的建議就是去主題WIKI你想寫多詳細就多詳細,WP的管理員不會管你關注不關注,WP的動漫條目就濃縮到需要最低的管理更新和可靠第三方來源能佐證的程度就算了,在WP的動漫遊戲條目的外部鏈接一節連接到相關主題WIKI是被鼓勵的。P.S. 「面無羞恥」這種字眼我不會給予過多容忍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1 (UTC)
- 我沒興趣管別人的事,有人對我說難聽的話我就只針對那個人,就算在現實世界都是一樣的,你打人一拳然後對那個人說你被別人打過一拳,叫被你打的人去找打你的人算帳(ry。配音員如果是主要活躍於動漫界就讓綜合動漫WIKI收錄算了,係,那個人可能做過別的範疇的事,而那個在WP都有一遍條目,很簡單,用即時的外部鏈接連去WP的條目的url,如果是WIKIA就更簡單:[[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或[[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條目名]]或者像Final Fantasy Wikia做個{{w}}模板省下更多的代碼。--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56 (UTC)
- 1.見下段「海納百川,有容乃大」;2.香港配音員絕不是屬於動漫界,絕大部份都同時要擔當動漫及真人演員的配音,這點証明閣下對香港配音認知的不足,卻要自命是判官去判定別人的資信的價值。素仰閣下不喜歡負面形容詞來形容閣下,但這做法在其他人眼裏會不會覺得是自大或狂妄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我誠意奉勸你不要隨便標籤或預言對方會怎樣被第3者標籤或評價(例:判官、自大或狂妄),這樣對討論完全沒有幫助。我有我的立場,我不需要為了討好對立者的目光而改變自己的立場。還有既然你的IP不是浮動就不用刻意用unsigned模板,直接用4條~~~~就夠了,這樣不必要地增加了簽名的長度。--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4:30 (UTC)
- 1.見下段「海納百川,有容乃大」;2.香港配音員絕不是屬於動漫界,絕大部份都同時要擔當動漫及真人演員的配音,這點証明閣下對香港配音認知的不足,卻要自命是判官去判定別人的資信的價值。素仰閣下不喜歡負面形容詞來形容閣下,但這做法在其他人眼裏會不會覺得是自大或狂妄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我沒興趣管別人的事,有人對我說難聽的話我就只針對那個人,就算在現實世界都是一樣的,你打人一拳然後對那個人說你被別人打過一拳,叫被你打的人去找打你的人算帳(ry。配音員如果是主要活躍於動漫界就讓綜合動漫WIKI收錄算了,係,那個人可能做過別的範疇的事,而那個在WP都有一遍條目,很簡單,用即時的外部鏈接連去WP的條目的url,如果是WIKIA就更簡單:[[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或[[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條目名]]或者像Final Fantasy Wikia做個{{w}}模板省下更多的代碼。--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56 (UTC)
- (!)意見 - 我兩日前在另一標題問112.119.172.24「『不用善意推定』要受何種懲罰,可有方針指引依據?」至今,在本標題一開首就說「維基人面對批評聲音就醜化它」的ip用戶仍未給我答案啊。--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0:46 (UTC)
- 早已在「事實的另一面」段落下回應了。文字現在於「再論所謂「關注度」和「Notability」,「特筆性」」這分段標題之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意見 - 我兩日前在另一標題問112.119.172.24「『不用善意推定』要受何種懲罰,可有方針指引依據?」至今,在本標題一開首就說「維基人面對批評聲音就醜化它」的ip用戶仍未給我答案啊。--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0:46 (UTC)
reAI,re同舟,有些人開始就來一句「維基人面對批評聲音就醜化它」,好像自己不是維基人似的。這種浪費時間的討論゙不是舉出實證討論什麼東西不應該刪除,對維基和維基人都沒有好處,你們就別浪費時間在上面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0:53 (UTC)
- 我開始是引述出非維基人的批評或不滿,當中有諷刺式的概指,也有較具體的說明問題(如《Ani-wave》的編輯)。而,其他維基人醜化這些批評聲音,是隨後的結果。說成是「開始就來一句」,與事實不符。—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Ani-wave》條目的編輯未見有嚴重問題,《Ani-wave》的編輯說了什麼我不知道。說白了,我通篇看完根本不知道搞什麼。—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1:01 (UTC)
我插入一句,事情大部分有關CCTVB的旋風管家嘛,我就知道某組的某人本身自己也在三色台擔任此片的顧問,屬於當事人兼利益相關者。嗯,hayate目前是只有他們一組人在干啦。我們?我們早不幹了。至於他們水平如何,我不便多評論,只是,他們被找去給當顧問了,顯然也會影響到電視台的翻譯水準。—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0:39 (UTC)
- 我覺得口語對白的翻譯品質非常不錯,從未試過這麼好的。看民網們的反應就知道。我覺得像「已令主流傳媒不滿」明顯有誤導成份。我也看過一些簡化字母語使用者組成的網上字幕組所製的簡化字字幕和他們的繁體字字幕,他們的簡化字字幕固然有待改進,而他們的繁體字字幕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當然,我認為這批新的導配、顧問、翻譯是有在網上字幕組的基楚上改進出現在的口語對白的。出個題目給你,「仮想生命体」的中文應該翻譯成甚麼會較好?--LungZeno(talk) 2011年2月2日 (三) 17:13 (UTC)
有關「愛好者網站」之定義
希望各位可以定奪何謂一個「愛好者網站」,如本人新設的MIGHTY MOUTH條目,就被此人冠上一個「愛好者網站」模板。
眾所周知的是,所有關於音樂團體的條目,不論中、港、台、英、美、日、韓,必然會有成員介紹,各個條目一直也如此,其他不同語系版本的維基頁面也如此,並一直相安無事。本人在設此頁之前,條目之編寫也有參照其他音樂團體之條目,如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等,亦參考過本條目之韓文版,有關此點,本人亦有在talk:MIGHTY MOUTH中有所提及。
可是,管理員妙詩人君卻將本人的理由倒行逆施,並將「愛好者網站」模板套用到本人作出舉例的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兩個條目之上,實在有點匪而所思和不勝其煩。事實上,管理員僅在條目掛上模板,但又沒有陳明其理由、理據,又或提出編輯指引,這只會讓編輯者將會無所適從,「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連結的收集等」也不存在於現行頁面上,因此我不明白該位管理員的用意何在,也有點無凌兩可,僅被個別人士將條目冠以「愛好者網站」之批判,亦對編輯者有不公平之嫌。
另,管理員妙詩人先生對黃世澤一條目的判斷亦明顯有所偏差,過去,本人有感黃世澤條目有像新開稿以及宣傳句語過多,遂放了個「請幫忙改善」的模板,並將「不經篩選」之內容移除,但卻被此人單方地封禁,本人相當懷疑該位管理只的判斷,「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一句是否不適用於黃世澤條目之內。
再者,按照妙詩人君的標準,他是否應該非常努力地穿梭於各個音樂團體網站去做巡查以及做「加模板」的動作?因為「愛好者網站」比比皆是,並非僅得以上所提及的三個條目。本人不明白是否由本人編輯的條目必然得到管理員妙詩人的關注,但此人也未免過份關注,從而做出很多矯枉過正之舉,而此人也對本人似有偏見之嫌,還望各位關注。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1:28 (UTC)
- 身高、體重、愛好這種fans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4:55 (UTC)
- 我希望管理員日後在管理方面可以與編輯者有更多的互動溝通,事實上,管理員和編輯者可以有更好的協作關係,如各位發現條目有何問題,務請及時陳明,作為編輯者,絕不希望在作出追問才被娓娓道來理由,本人不認為自己的貢獻很大很多,臭美也不是我的性格,但每位編輯者確實對維基都有貢獻,書生我不是要怪責你,你也算有作出回應,像妙詩人管理員,他已經多次掛上模板拍拍屁屁走人就算,問他卻又不答,這不但是對努力編輯貢獻的人大潑冷水,亦讓編輯者沒有頭緒。另外,也請關注黃世澤條目一直存在的問題,因為該個條目不但廣宣過多,有像粉絲網站,也更像一個黃氏旗下的官方 / 官腔網站,特別是隱惡揚善這點,是該條目極其嚴重的問題。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7:48 (UTC)
- 奇怪,記憶中我只因有 IP 用戶183.178.115.99在黃世澤一條目中人身攻擊及破壞而封禁其 IP 一周,又何時影響到Dai Adoru 你呢?—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11年1月26日 (三) 22:40 (UTC)
- 要奇怪的是本人才是,現在我在這裏談的是「管理員指引欠奉的問題」,你跟我談這個離題幹嘛?但既然閣下要借題發揮,本人也不客氣──如果閣下真的關心維基,又真的對每個個案都由衷出於關心,而不是僅僅為了滿足編輯或管理數,即重視量多於質的達成,你應該在相關的對話頁中了解清楚,本人早前忘記了密碼,因此在維基有段時間是沒有登入而編輯,但就被一些人將之轉化為「以ip編輯是破壞」云云,但既然維基向來容許ip編輯,本人實在不明白為何有人可以對ip用戶陰謀論,事實上,本人以ip編輯期間,貢獻亦不算少,包括但也不限於個別用戶所指「被ip破壞的條目」;而同樣吊詭的是,妙詩人同樣以極「人身攻擊」和「破壞」等極其籠統的指控將本人的ip封禁,但如果各位要更了解清楚事件,可能會讓各位感到詫異的是,所謂的「破壞」僅屬編輯爭議,以及將過多的廣告句語移除,但就被此管理員以「破壞」為口實、又將本人對其質疑冠以「人身攻擊」並將本人封禁,其箝制言論之舉措就和黃世澤先生 (即User:Martinoei) 沒有兩樣,而妙詩人公然讓黃世澤條目不符合維基的水平、品質,又單方面封禁本人但同時卻將不斷3RR的黃世澤先生不予封禁處理,可見其執法水平的不穩。此外,是此人在怪談一條目的處理,我會質疑此人不先作溝通又不掛上來源請求模板,便不動聲色地將該條目的「節目停播」章節統統給刪除,這是源於此人的宗教取向;另外,妙詩人聲稱的「封禁一周」也實不止此限,期間更私自將別人「加監」但同樣未有言明其理據,妙詩人此人對維基的管理是否由衷,還是作為其箝制言論、剷除異己的手段,我很質疑(大家也對此人的背景資料、年齡、是否有實際的編輯經驗、在維基的編輯貢獻和編輯認知等多方面了解有限)。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2:37 (UTC)
- (:)回應稍稍扯開話題,如果是一名職業運動員記載體重、身高等內容,算是愛好者內容嗎?假如該娛樂人士做過運動員,應否當作fans內容嗎?--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7日 (四) 01:21 (UTC)
- 如果有提供資料來源,就不算是愛好者內容。小希~*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8:13 (UTC)
- (:)回應 一般沒有問題,比如看廣州亞運會官網介紹某位運動員,內容即為國籍、性別、出生時間、身高、體重,因為這五項是對運動員的參賽資格、參賽分級產生直接影響的因素,屬於其職業特徵。
- 準確地說,是否是Fans內容,不是完全由「是否介紹身高、體重」決定的,而是因為身高、體重、喜愛顏色、喜愛動物此類信息是經常出現於粉絲網站上卻在正常媒體中少有涉及的。
- 即便是娛樂圈,如果是模特,那就通常有必要介紹其身高、體重,乃至其他詳細數據,因為這是其職業特徵,也是媒體常介紹的。如果某影星身高十分突出,受到媒體/公眾關注,那也是可以在維基百科中提到的。但一般情況下,公眾不會特別關注某明星的身高、體重之類,只有其粉絲會尤其追捧。--∰ 黑目觀世界 ⌘ 2011年1月27日 (四) 08:24 (UTC)
- (!)意見,只要有官方資料、媒體報導的話,就可以註明,但必須列明來源。小希~*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02:13 (UTC)
提議:將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由指引改為論述
- 原因:
- 指引一般是具有幫助社群性質的非強制性、推薦性條文,其內容應簡潔易懂,沒有一篇指引應具備14個漢字這樣長的標題;
- 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是Wikipedia:破壞在某個極小領域的應用及推論,這更符合論述的概念。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8 (UTC)
- 論述是任何人都可以寫的,不需要社群共識,而指引則不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4:57 (UTC)
- (-)反對--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月28日 (五) 08:13 (UTC)
擾亂與封禁
- 爭論焦點1:不屬於破壞的擾亂行為是否會帶來封禁?即擾亂本身是否會帶來封禁?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7:54 --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7 (UTC)(UTC)
- 觀點1:擾亂本身可能帶來封禁,所以不屬於破壞的擾亂行為可能帶來封禁。
- 觀點2:擾亂本身不會帶來封禁,但存在一些其他原因導致某些不屬於破壞的擾亂觸犯了其他維基百科方針,所以不屬於破壞的擾亂行為也可能帶來封禁。
- 觀點3:不屬於破壞的擾亂行為不會帶來封禁,所以擾亂本身不會帶來封禁。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7:58 (UTC) 我的觀點:介於觀點2和觀點3之間猶豫。——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8:01 (UTC)
- (!)意見,贊同虞海的意見。現時所謂擾亂不可直接做為封禁等懲罰用戶的理由,而單純在討論中被認為「胡攪蠻纏」等皆不應被封禁。部分用戶的心情或便利不能成為剝奪他人基本權利的理由。61.206.126.130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20:48 (UTC)
- (!)意見,有個別用戶更會將一些編輯爭議說成是「擾亂」,並籠統地向管理員投訴和他起爭端的另一方人士,但往往又不能言清事情來龍去脈,這種企圖抹黑他人利用管理員和行政手段「制裁」異己的行為,實應該制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2:43 (UTC)
- 現在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請書生來對他所處理過的「擾亂-封禁」做個歸類,並舉出典型事例。我們在這裏討論以後重新劃分,確切地定義哪些擾亂必須通過封禁來解決,最後寫入WP:擾亂並形成指引(如果觀點1勝出,就比較麻煩,因為那樣必須把它推為方針)。同時,WP: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最後一點里的那個令人發囧的句子也就可以退役了。以後,就不再有「棘手封禁」的一說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09:35 (UTC)
- 因為觀點2和3都是虞海的「免禁條款」,因為她即將被告到VIP,應該恨不得趕快通過才是。--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7 (UTC)
- (:)回應:放心好了,我的當前行為是受到當前的條款制約的。如果觀點2和3通過,那麼依照閣下的觀點,那麼也將被先封禁(依行為之日標準)後解封(依解封之日標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4:14 (UTC)
- 因為觀點2和3都是虞海的「免禁條款」,因為她即將被告到VIP,應該恨不得趕快通過才是。--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7 (UTC)
- 我總共也沒處理過幾次擾亂的封禁。擾亂問題的本質是某用戶用一些方式(破壞,不斷重複相同觀點或內容等)來達到他的某種目的,這種方式嚴重影響了社群的正常運作,牽扯了社群的太多不必要的精力,嚴重影響正常的條目編輯,在這種情況下,封禁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手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8日 (五) 08:03 (UTC)
- 根據書生所提,目前可能帶來破壞的擾亂有:
- 構成破壞的
- 不斷重複相同觀點或內容(<--請討論)
- 等(<--這都包括哪些?麻煩書生再來擴充一下)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8日 (五) 08:29 (UTC)
- 我總共也沒處理過幾次擾亂的封禁。擾亂問題的本質是某用戶用一些方式(破壞,不斷重複相同觀點或內容等)來達到他的某種目的,這種方式嚴重影響了社群的正常運作,牽扯了社群的太多不必要的精力,嚴重影響正常的條目編輯,在這種情況下,封禁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手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8日 (五) 08:03 (UTC)
問: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令人混淆的用戶名會衍生一些關於用戶名相似的維基人的利益問題」還是因為「蓄意忽略其他用戶提出的更改用戶名要求,並繼續使用該帳戶」並「經討論所達成的共識」操作?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7:21 (UTC)
- 「不應該註冊一個易於令人誤會您是另一位活躍的貢獻者的帳戶,這可能會影響維基計劃的運作」。--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1月21日 (五) 18:03 (UTC)
- 「因此我們會對您作出提醒,並建議您作出更改。」——哪點做到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8:27 (UTC)
- 該用戶的討論頁竟然還是空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8:28 (UTC)
- 而且Wikipedia:用戶名#令人混淆的用戶名准許的封禁只有兩種情況:衍生利益問題和蓄意忽略其他用戶提出的更改用戶名要求。哪條滿足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8:32 (UTC)
- (!)意見不知道此人是否是傀儡還是真的新手?覺得在封禁之前還是要熬儘可能的溝通。如是新手不了解方針,那麼溝通一下的效果會較好。--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0:40 (UTC)
- 問題在於,Mys72tx這用戶名,實務上太容易與管理員Mys721tx混淆,這種名字是不應予以批准使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7:50 (UTC)
- 問題在於,不能給管理員這個「便宜行事」的權力,如果管理員ban人可以不按方針走,那管理員想封誰就封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09:23 (UTC)
- CU結果出來了,各位有興趣可以翻存檔m:SRCU-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2日 (六) 09:32 (UTC)
- 是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但鑑於該用戶尚未作出破壞,請將其解封否標記為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以觀後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0:24 (UTC)
- 我不明白,是不是不用Mys72tx作為用戶名就不能編輯維基百科?是不是以前疑似影X者一些沒有編輯記錄的帳號被封禁是冤枉,要找管理員算帳?我在此對User:虞海近期的吹毛求疵表示不滿。--Mewaqua 2011年1月22日 (六) 11:04 (UTC)
- (:)回應:
- 是否不用Mys72tx作為用戶名就不能編輯維基百科,與你無關,與我無關,那是wong lowang的編輯習慣問題。你我可能會不理解,但這並不是我們將自己的編輯習慣強加在wong lowang身上的理由。更不能因為別人的編輯習慣不符合自己的邏輯就將其封禁。
- 疑似影武者的一些帳號被封禁是冤枉,不牽扯我的利益。但如果被我看到了,我會一併提出。
- 並非我非要抓住管理員的小辮子不放,也不是我跟管理員有仇,而是中文維基的社群在處事時從來不按方針走(對待一些方針視而不見,對待另一些方針見風就是雨,甚至把一些沒通過的方針作為依據用),這個狀態必須改變。書生對Mys72tx的封禁是錯誤的,即便Mys72tx確該封禁。我們並不會去追究書生的責任,但這是基於善意推定造成的,不代表改封禁沒有錯。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4:56 (UTC)
- (:)回應:
- 的確是有指引如果註冊用戶在一個月以內未有作出過破壞性編輯的話就不需要以不適當用戶名為由回報或封禁,但已被封禁用戶的傀儡賬戶是不受這指引保護的,管理員是有權即時封禁被查出是被封禁用戶的所有傀儡戶口。--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1:28 (UTC)
- 那麼請先解封Mys72tx,再以已被封禁用戶的傀儡賬戶為理由對其重新封禁。總之,不能以一個稀里糊塗的理由封禁Mys72tx。——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4:56 (UTC)
- 我不明白,是不是不用Mys72tx作為用戶名就不能編輯維基百科?是不是以前疑似影X者一些沒有編輯記錄的帳號被封禁是冤枉,要找管理員算帳?我在此對User:虞海近期的吹毛求疵表示不滿。--Mewaqua 2011年1月22日 (六) 11:04 (UTC)
- 是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但鑑於該用戶尚未作出破壞,請將其解封否標記為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以觀後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0:24 (UTC)
- CU結果出來了,各位有興趣可以翻存檔m:SRCU-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2日 (六) 09:32 (UTC)
- 問題在於,不能給管理員這個「便宜行事」的權力,如果管理員ban人可以不按方針走,那管理員想封誰就封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09:23 (UTC)
- 問題在於,Mys72tx這用戶名,實務上太容易與管理員Mys721tx混淆,這種名字是不應予以批准使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7:50 (UTC)
- 強烈抗議管理員這種濫用管理權限的行為。有這種事件作為基礎,接下來就是越來越多的管理員直接無視規則,逕自行事。60.240.101.246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1:14 (UTC)
- 管理員濫用管理權限的行為早就是中文維基的慣常,不需要這件事作為基礎。Fortunately, 目前管理員濫權基本都是出於善意;Unfortunately, 大多數社群成員因為管理員濫權出於善意就縱容、承認、支持這種方式,從而使中文維基制度紊亂,同時阻礙了方針本身的發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5:02 (UTC)
- 已經完全按照您的要求重新封禁該帳號並修改用戶頁的封禁說明,應該不會再有什麼程序漏洞了吧?如果還有的話,請您不吝指點,謝謝。--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1月22日 (六) 16:28 (UTC)
- 謝謝!
- (~)補充,其實還有個「小」問題:「此用戶被確認是User:wong lowang(對話·貢獻·封禁記錄)的傀儡,並做出破壞。」似乎應改為「此用戶被確認是User:wong lowang(對話·貢獻·封禁記錄)的傀儡,且wong lowang已做出破壞。」(因為Mys72tx本身並未做出破壞。)不過這將是個「大動作」,因為這意味着存在兩種潛在的被封禁的原因:一為違反WP:封禁(繞過封禁),另一為違反WP:傀儡(多重投票等)。{{SockpuppetProven}}將被split。
- 那樣做將有很大的工作量,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是更改{{SockpuppetProven}}的措辭,使得它聽起來更加含糊其辭,並能作用於更多的情況。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7:48 (UTC)
- 已經完全按照您的要求重新封禁該帳號並修改用戶頁的封禁說明,應該不會再有什麼程序漏洞了吧?如果還有的話,請您不吝指點,謝謝。--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1月22日 (六) 16:28 (UTC)
- 管理員濫用管理權限的行為早就是中文維基的慣常,不需要這件事作為基礎。Fortunately, 目前管理員濫權基本都是出於善意;Unfortunately, 大多數社群成員因為管理員濫權出於善意就縱容、承認、支持這種方式,從而使中文維基制度紊亂,同時阻礙了方針本身的發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5:02 (UTC)
御景柚季
如果確實「已被封禁用戶的傀儡賬戶是不受這指引保護的,管理員是有權即時封禁被查出是被封禁用戶的所有傀儡戶口」的話,用戶:御景柚季就應該立即被封禁了。否則就成了雙重標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2 (UTC)
- 對於閻魔愛,飯桶個人的意見是:如果確實沒有破壞,可以解禁User:閻魔あい,同時封禁User:御景柚季。飯桶渴望而又渴望,渴望閻魔愛能夠成為影武者哥哥的善表。--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0:18 (UTC)
- 我感覺是User:虞海正在朝「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方向走,就是為了「不要雙重標準」,把其他人扯下水。--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0:31 (UTC)
- 如果我的辦法正在朝「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方向走,那麼你說應該怎麼辦?有些傷疤揭下來會很疼,但不揭下來它就永遠長不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1:43 (UTC)
- 飯桶的確認為閻魔愛的賬戶狀態是極不正常的。但是這種不正常的狀態不完全是閻魔愛的責任。所以,飯桶才沒有立即封禁User:御景柚季。--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0:50 (UTC)
- 在下認為User:閻魔あい應解除封禁,User:御景柚季亦不應封禁。上述二用戶是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有貢獻的人士。61.206.126.130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5:54 (UTC)
- (!)意見本人認為:封禁的中心思想就是「保護維基百科免受破壞」,除此之外任何封禁都是不適當的。現在的User:御景柚季不管是不是符合被封禁的條件,都不該被封禁,因為與封禁方針中的「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相矛盾,而這一條乃是封禁方針的總綱。--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7:00 (UTC)
- 問題是其他用戶怎麼辦?那些本身並未做出破壞的已作破壞的用戶的傀儡。如果出現了雙重標準,很容易造成「怨恨」(這對防止維基遭破壞可不利)。如果不封禁御景柚季,就應當修改方針,使得御景柚季的不被封禁合法。同時,由於方針的時效性原因,理論上應當將其封禁後解封。封禁的理由是按照以前的方針封禁,解封的理由是按照修改後的方針接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7:24 (UTC)
- (!)意見鑑於「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是已有的方針的一部份。故不應該再對其封禁。建議修改方針:已被封禁帳戶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壞之前不得對其封禁。傀儡使用超過3個月,條目編輯超過200(具體數目可再討論)未作出破壞的,原帳戶應當被解封。如何?請大家不吝賜教。--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8:45 (UTC)
- 其實我非常希望能夠達成「已被封禁帳戶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壞之前不得對其封禁」的共識,但是在一些相關的防治機制還不完善之時,只能委屈這些用戶了。況且,閣下的想法與Wikipedia:傀儡中的「『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做法只適用於舊帳號未被禁制或封禁的情況」這一論述直接相悖。所以當前的形勢筆者我們只能封禁御景柚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4日 (一) 09:59 (UTC)
- wikipedia:傀儡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4日 (一) 03:10 (UTC)
- (!)意見鑑於「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是已有的方針的一部份。故不應該再對其封禁。建議修改方針:已被封禁帳戶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壞之前不得對其封禁。傀儡使用超過3個月,條目編輯超過200(具體數目可再討論)未作出破壞的,原帳戶應當被解封。如何?請大家不吝賜教。--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8:45 (UTC)
- 問題是其他用戶怎麼辦?那些本身並未做出破壞的已作破壞的用戶的傀儡。如果出現了雙重標準,很容易造成「怨恨」(這對防止維基遭破壞可不利)。如果不封禁御景柚季,就應當修改方針,使得御景柚季的不被封禁合法。同時,由於方針的時效性原因,理論上應當將其封禁後解封。封禁的理由是按照以前的方針封禁,解封的理由是按照修改後的方針接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7:24 (UTC)
- (!)意見還有一點值得檢討封禁方針中「對於社群來說,永久封禁一個用戶可被理解為完全禁止該用戶進行編輯(如無管理員解封的話)。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給該用戶一個最後機會——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他/她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政策。」在永久封禁之後的一般情況中明確指出要給用戶的機會。貌似完全沒有得到執行。--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15:53 (UTC)
- 沒錯,管理員的眼睛永遠是有色的,儘管他們沒戴眼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4:30 (UTC)
- 我是閻魔愛,很高興聽到有人可以將我的舊帳號解封,情況許可的話,我不需再代「御景柚季」這個化身去參與編輯(請參考原著)。不過我要說的是,那個舊帳號密碼被忘記了。--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1月31日 (一) 14:02 (UTC)
大赦天下提議
- 現在是春節,又趕上維基百科創立10周年,我建議在此時候,解封影武者,不罷免moses。--<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8:43 (UTC)
- 你說的是特赦。大赦的話,應該解封所有賬號,停止所有罷免案。--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00 (UTC)
- 我的意思就是解封所有賬號,停止所有罷免案。只是舉兩個例子。--<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47 (UTC)
- 我再補充一下,大赦的範圍不包括冒犯的用戶名和傀儡。--<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54 (UTC)
- 我的意思就是解封所有賬號,停止所有罷免案。只是舉兩個例子。--<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47 (UTC)
- 你說的是特赦。大赦的話,應該解封所有賬號,停止所有罷免案。--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00 (UTC)
- (-)反對,不解任之提議請以投票決定,解封影武者則請社群投票後再決定-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2日 (三) 09:27 (UTC)
- 依照有關規定,解封影武者不需要社群投票。任何一位管理員都可以執行解封,但應該事先知會Kegns。--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1:01 (UTC)
- (-)反對:維基百科的方針似乎不應該為某個節日或某個周年慶就改變。--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2月2日 (三) 11:38 (UTC)
- 提議快速關閉此討論。--達師 - 198 - 336 2011年2月2日 (三) 14:58 (UTC)
- (+)支持。罪犯尚有自新條例之保護,應找機會赦免被長期封禁的用戶,如重複破壞行為再另行封禁。Zh20110203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6:19 (UTC)
- 提議把此討論快速加入站點通告中。--<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7:20 (UTC)
- 恕我不客氣,這提議純屬胡鬧。--Gilgalad 2011年2月2日 (三) 18:27 (UTC)
- (-)反對,一件一件事情應該弄清楚。要解封、要罷免,也應該一件件的討論。—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2月2日 (三) 22:49 (UTC)
- 在春節期間臨時解封--玖巧仔●□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1:57 (UTC)
- (-)反對:只因為某個特別日而不問理由地赦免,似乎有些兒戲。-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2:11 (UTC)
- (-)反對:到時就算影武者改過向善,其他被解封可不一定改過向善,到時勢必天下大亂。-- ★ 小虎 Tiger 2011年2月3日 (四) 03:04 (UTC)
- (-)反對:原因同上。小希~*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5:53 (UTC)
- (-)反對,一旦解封,大家會很忙。Martinoei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2:38 (UTC)
- (-)反對:請求各個用戶解封後將不會破壞中文維基的合理判斷。--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6:41 (UTC)
- (-)反對:現行辦法已有解封的相關機制,不需要疊床架屋。--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16:23 (UTC)
- OK,請求退回,關閉此討論。請不要再回復。--達師 - 198 - 336 2011年2月5日 (六) 14:45 (UTC)
簽名形式與「Unsigned」顯示結果相似是否恰當?
(*)提醒:請虞海發言後,要加四條毛毛蟲。--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8:28 (UTC)
- 是說我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5日 (二) 09:01 (UTC)
- 明顯就是—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9:55 (UTC)
- (:)回應Winertai,這應該是特意加的吧?這是很special的個性化簽名!你沒有看歷史紀錄嗎?[9]-Berting L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40 (UTC)
- (:)回應;知道他是故意的啊,個人以為這種簽名方式已經違反「請在您發表的意見末加上四條半形波浪號,以添上附有時間的簽名。」的社群發言規則。強烈要求管理員解釋這種簽名方式有無違反格式手冊或方針--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55 (UTC)
- 天地良心啊,我加的就是四條毛毛蟲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5日 (二) 15:49 (UTC)
- 如果我使用Unsigned那就會成這樣:一句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5日 (二) 15:49 (UTC)加入。
- 您覺得幾乎沒有任何差別,極度混淆的兩者,有利討論嗎?--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21 (UTC)
- (!)意見,除非簽名中有在名譽、精神或經濟上給他人帶來損害,脅迫他人,侵犯私隱,誹謗中傷他人,猥褻,謾罵,種族歧視等侵犯性內容之外,簽名方式應最大限度不受干涉。118.21.205.235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51 (UTC)
- 您覺得幾乎沒有任何差別,極度混淆的兩者,有利討論嗎?--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21 (UTC)
- (:)回應;知道他是故意的啊,個人以為這種簽名方式已經違反「請在您發表的意見末加上四條半形波浪號,以添上附有時間的簽名。」的社群發言規則。強烈要求管理員解釋這種簽名方式有無違反格式手冊或方針--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55 (UTC)
- (:)回應Winertai,這應該是特意加的吧?這是很special的個性化簽名!你沒有看歷史紀錄嗎?[9]-Berting L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40 (UTC)
- 明顯就是—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9:55 (UTC)
(:)回應:個人以為該簽名方式已構成管理上的混淆,特提之限縮簽名限度看法。--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2:35 (UTC)
- (-)反對:此簽名並未影響到我們認知這句話是虞海所寫。—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5:08 (UTC)
- (:)回應:但此簽名,對不明白虞海「個性化」簽名的人來說,傳達的訊息是:「虞海發言同時沒有簽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此簽名方式若不限縮禁止,「Unsigned」將視同虛設。若用比喻,這是維基「公用符號」,恰如電子信箱帳號之@。--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7:36 (UTC)
- (!)意見:問題出來了:請問在閣下看來,Unsign模板的目的、用處是什麼?——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8:09 (UTC)
- (:)回應:目的因人而異,而不管目的如何,我只想請問您:「您的現在簽名幾乎等同:「虞海發言同時沒有簽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您能否定這點嗎?您認為你簽名中的「以上未簽名留言...」字眼,與他人代處理Unsigned常用語法的「以上未簽名留言由...」有何差別?--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10 (UTC)
- (:)回應:
- 如果連「Unsigned」的作用都不知道,就無談「視同虛設」;
- 我否認「您的現在簽名幾乎等同:『虞海發言同時沒有簽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這點,但至於這種簽名方式的具體作用,我將在後面詳述。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03 (UTC)
- 我認為您的回答一點誠意也沒有,誠如其他維基人所言:只會玩弄文字遊戲。--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04:20 (UTC)
- (:)回應:
- (:)回應:但此簽名,對不明白虞海「個性化」簽名的人來說,傳達的訊息是:「虞海發言同時沒有簽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此簽名方式若不限縮禁止,「Unsigned」將視同虛設。若用比喻,這是維基「公用符號」,恰如電子信箱帳號之@。--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7:36 (UTC)
- 囧rz……這是誰加的標題啊,誰說「Unsigned」顯示結果完全相同啊?我倒是想讓它完全相同來者,只可惜技術上不允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6:34 (UTC)
- (!)意見:
- 我倒是認為應限縮簽名「顯示與實際不統一」的現象,那倒是真的能帶來混亂。相信我,眞的能帶來混亂。——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7:05 (UTC)
- (!)意見雖然被「騙」了好久,不過覺得困擾十分有限,社區不應該干涉過多。--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26 (UTC)
- 呵呵,對。我就是被騙得「不甘心」才提出此議題。如果大家都效法這種「騙」人語法,那不是一團亂?--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33 (UTC)
- (:)回應:沒想到兩位久經沙場的用戶還會被「騙」,不過如果說閣下認為自簽與補簽所帶來的含混能帶來混亂的話,那麼顯示與實際不統一所帶來的混亂就大得驚人了。舉個例子,書生就曾錯誤地封禁j87j8787,搞到最後是不知j87j8787就是海藻腦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03 (UTC)
- (本行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26日11:05(UTC)加入。)比如如果出現下面的爭議,應當怎麼辦呢:
- 那個自稱是海藻腦袋的人是User:j87j8787,我才是真正的海藻腦袋。抗議User:j87j8787使用我的用戶名。--海藻腦袋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1:11 (UTC)
- 對此,我們只能以方針的形式要求所有以非用戶名為顯示名稱的用戶都將其顯示名稱註冊為傀儡,並在傀儡用戶頁中留下指向自己用戶頁的連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18 (UTC)
- (海藻腦袋請事後與我聯繫以獲取User:海藻腦袋的密碼。)——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13 (UTC)
- 我覺得很可笑,1/26註冊的「海藻腦袋」盡然說我抄襲他,可真是無言又亂語。並鄭重警告虞海,你的行為已經構成破壞。--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6日 (三) 12:38 (UTC)
- 瞧嘛,說出事立馬就出事!這還只是註冊了個前顯示名稱呢,就帶來這麼大的爭議。這要是和小虎較真下去,還不得碰出個你死我活?所以說,能帶來混亂的不是自簽與補簽所帶來的含混,而是顯示與實際不統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4 (UTC)
- 另外,至小虎:「那個自稱是海藻腦袋的人是User:j87j8787,我才是真正的海藻腦袋。」這句話那裏說錯了?「他」就是海藻腦袋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4 (UTC)
- 我覺得很可笑,1/26註冊的「海藻腦袋」盡然說我抄襲他,可真是無言又亂語。並鄭重警告虞海,你的行為已經構成破壞。--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6日 (三) 12:38 (UTC)
- 呵呵,對。我就是被騙得「不甘心」才提出此議題。如果大家都效法這種「騙」人語法,那不是一團亂?--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33 (UTC)
- (*)提醒,關於用戶的簽名、簽名與暱稱是否一致可受討論,但不應牽涉任何無關用戶、造成困擾,否則恐有違反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之嫌。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2 (UTC)
- 請(※)注意: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針對的是做出破壞的用戶,其核心內容是「闡釋觀點」不能成為破壞的理由或藉口。但User:海藻腦袋並未作出破壞。所以根本勿需擔心。——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0 (UTC)
- 我指的是您。對這個議題我沒有任何意見,不過您的行為並不妥當,也造成他人的困擾。希請您下次改用其它更好的方式表達意見。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7 (UTC)
- 問題是根據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我的行為並無不妥。同時,也並未造成他人的困擾。「闡釋觀點」到不假。擾亂?嘿嘿,我可不敢當。——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29 (UTC)
- 我指的是您。對這個議題我沒有任何意見,不過您的行為並不妥當,也造成他人的困擾。希請您下次改用其它更好的方式表達意見。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7 (UTC)
- 請(※)注意: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針對的是做出破壞的用戶,其核心內容是「闡釋觀點」不能成為破壞的理由或藉口。但User:海藻腦袋並未作出破壞。所以根本勿需擔心。——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0 (UTC)
- 我是覺得社群是無權干涉虞海的簽名要作成怎樣,因為並沒有違反規定。但我很好奇虞海兄這樣做簽名檔有何目的?也許你覺得這樣很有趣。但我自己的感覺,這只能讓跟你一起討論事情的人覺得十分困擾以及心情不好而已,甚至有時候我會因為這造成的混亂,很不想仔細看你原本可能很有價值的意見(但還是儘量努力看),這只有壞處,看不出有任何好處。只是以個人身分建議你把他改掉。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04:32 (UTC)
- 同意Ffaarr,個人看到「未簽名的留言」這句話對其的留言就會有種很不爽的感覺,當然你有你的自由。--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4:42 (UTC)
- 解釋到現在,總算有兩位維基人看出端倪。我也鄭重以個人身分,建議虞海兄能改一下簽名。--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1:04 (UTC)
- (:)回應理由有三點:
- 對新用戶,看到這樣的簽名,會感到容易接受、溫和,因為看到「在互助客棧里混得那些人」或「跟我對話的那個人」也不過是「簽名都不會簽」之輩,從而勇於大膽提出意見;
- 對老用戶,一眼就能看出這是個故意設定的簽名,從而意識到維基百科中具有反抗精神的人仍然很多,對當前維基百科方針政策不滿的人大有人在,進而嗅出中文維基中潛在的一種「躁動情緒」和「不穩定因素」,然後自願地廣泛徵求意見;
- 以上兩點對維基百科永不停息、周而復始的換血起到推動、催化劑的作用;
- 該簽名具備用戶頁、討論頁、用戶貢獻三大功能,比大多數人的簽名還多出一個功能,從而最大限度地方便其他用戶。
- 所以建議更多的人使用這樣的簽名。
- 我是覺得社群是無權干涉虞海的簽名要作成怎樣,因為並沒有違反規定。但我很好奇虞海兄這樣做簽名檔有何目的?也許你覺得這樣很有趣。但我自己的感覺,這只能讓跟你一起討論事情的人覺得十分困擾以及心情不好而已,甚至有時候我會因為這造成的混亂,很不想仔細看你原本可能很有價值的意見(但還是儘量努力看),這只有壞處,看不出有任何好處。只是以個人身分建議你把他改掉。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04:32 (UTC)
- yours,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28 (UTC) (:-))
- yours,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28 (UTC) (:-))
- 對於不新不老或又新又老的用戶會帶來困擾啊~~ 。--Gakmo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01:46 (UTC)
- 不知上面您的結論,有何數據佐證?如果沒有,我可以在您的內容上加「原創研究」嗎?--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
- 可以,相當可以。但別忘了,這不是條目。在條目中,「原創研究」是要避免的,但制定方針上,「原創研究」是一大支柱。想想吧,中文維基可以借鑑英文維基制定方針,英文維基借鑑誰去?除了借鑑舊有的,陳舊不堪的舊案例以外,就只能靠自己創造了。可以說,這個維基百科計劃的建立就是基於Jimmy Whales的「共筆」這一原創研究上完成的,我們鼓勵新用戶勇於大膽提出意見的目的,也是讓他們發動腦筋、原創研究。——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43 (UTC)
- 英文維基可以借鑑中文維基嘛。--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0:53 (UTC)
- 可以,相當可以。但別忘了,這不是條目。在條目中,「原創研究」是要避免的,但制定方針上,「原創研究」是一大支柱。想想吧,中文維基可以借鑑英文維基制定方針,英文維基借鑑誰去?除了借鑑舊有的,陳舊不堪的舊案例以外,就只能靠自己創造了。可以說,這個維基百科計劃的建立就是基於Jimmy Whales的「共筆」這一原創研究上完成的,我們鼓勵新用戶勇於大膽提出意見的目的,也是讓他們發動腦筋、原創研究。——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43 (UTC)
- 不知上面您的結論,有何數據佐證?如果沒有,我可以在您的內容上加「原創研究」嗎?--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
- 給大家一個參考:en:Wikipedia:Gaming the system。--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月31日 (一) 09:51 (UTC)
- 虞海可以在簽名裏面放個~~~~~然後以後用~~~簽名。。我也被騙了~最近沒怎麼來,沒仔細研究。。Liangent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7:15 (UTC)
- (:)回應:第一點有點問題,對於新用戶來說,他們會覺得「連老用戶都不加了,那我幹嘛要加呢」?畢竟有的人喜歡低調嘛XD,但既然簽名是必要的,就應避免讓新用戶誤會。-Berting Li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2:13 (UTC)
- 老實說,這沒什麼好吵的。--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14:07 (UTC)
- 這個事情的確沒有需要爭執,這種簽名型態就像是一般人常講的奇裝異服,標新立異,並不會妨礙社群與維基的正常運作,因此也算不上擾亂或者是破壞。不過,當事人也許覺得有其必要,但是產生的效果卻很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對於其他用戶的想法,身處一個社群,每個人也需要考慮到他人的意見和感受,多少要顧慮到一下是不是會對其他人產生困擾。然而,我們身處的現實生活當中,產生這種困擾感的人也是隨處充斥,而每個人面對這種現象的處理方式也是見仁見智,當事人恐怕難以掌握,對於他所強調的理論或者是立場,很有可能傳達出的反而是另外一個層面的聲音,有人提到對於未來溝通的影響,不無可能。是好是壞,每個人心中都有把尺。無法接受的,建議多思考一下,你的容忍度需要磨練一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4:30 (UTC)
- 我也覺得這樣的簽名蠻有個性的,且目前社群上使用這種簽名的應該就只有虞海,大家都知道他是故意的,不會有「看到「未簽名的留言」這句話對其的留言就會有種很不爽的感覺」的問題。虞海用簽名表達他對現狀的不滿,大家應給予尊重。--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生物學提升計劃 2011年2月2日 (三) 15:20 (UTC)
能否請求刪除自己的討論頁
若有用戶提出刪除他自己的討論頁,請問要去何處申請呢?(不是清空討論頁,是刪除討論頁。)--今古庸龍 (ten7728)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5:09 (UTC)
- (!)意見覺得以目前方針來看,除非有其他理由,否則不能單單因為用戶提出而被刪除。--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5:20 (UTC)
- 在什麼理由下,用戶可以請求刪除自己的討論頁?英文維基、日文維基是否有開放用戶申請刪除自己的討論頁?--今古庸龍 (ten7728)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6:19 (UTC)
- (!)意見大多數的情況是:刪除某些帶有人身攻擊的歷史版本。刪除整個頁面是完全無必要的,因為只要用戶活躍,它馬上會被重建。--蘋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5:33 (UTC)
- 速刪標準中,其中一個是刪除自己的討論頁。—ATRTC 2011年2月1日 (二) 15:44 (UTC)
- 不是吧?我只看到刪除自己用戶頁而非討論頁。--蘋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8:39 (UTC)
- 速刪自己討論頁在以前的某次修訂中取消了。--達師 - 198 - 336 2011年2月2日 (三) 15:00 (UTC)
- 不是吧?我只看到刪除自己用戶頁而非討論頁。--蘋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8:39 (UTC)
問:維基百科不應該連結盜版網站
——Yuyuuny (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11:39 (UTC) 維基百科上關於joomla的欄目有很多盜版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wiki/Joomla 中的中文網站有 http://www.52joomla.com/ 這個網站有大量的盜版模板和插件,嚴重違背了開源精神和知識產權,請立刻刪除該網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uyuuny(對話|貢獻)加入。
- 完成,另外這些問題外鏈自己移除便是-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30日 (日) 11:59 (UTC)
- (!)意見建議加入url blacklist。--HW(留言 - 貢獻) 2011年1月30日 (日) 14:12 (UTC)
- 請提供url blacklist之連結。--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14:03 (UTC)
已回退Altt311對Wikipedia:傀儡的諸多修訂
英文版的內容需要先達成共識後再寫入。請在這裏討論已達成共識。——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4日 (一) 10:04 (UTC)
- 更改的部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1:10 (UTC)
- 有人有意見嗎?我除了「,或參與同一討論」以外對其他的條文都沒意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6 (UTC)
- 如果都沒意見,我就把除「,或參與同一討論」以外的都做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2:14 (UTC)
- 完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2月4日 (五) 05:26 (UTC)
- 如果都沒意見,我就把除「,或參與同一討論」以外的都做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2:14 (UTC)
全域權限
一般來說,管理員使用suppressredirect權限(移動不留下重定向)是合法的。不過,如果某用戶是global rollback組的用戶,使用suppressredirect權限(移動不留下重定向),是否可被中文社群接受?-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7日 (一) 02:38 (UTC)
- 如其移動合理,無道理不接受吧。—J.Wong 2011年2月7日 (一) 06:19 (UTC)
為何管理員選舉沒有全站公告?
公告還是我掛上去的。管理員選舉算是全站大事了,應該公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1:10 (UTC)
- 因為ASN沒有固定人員維護-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0日 (四) 11:26 (UTC)
- 以往一向都只在公告欄公告的,這次公告很可能是第一次,以前選管理員不是很特別的事,幾乎時時有人參選常常有人當選,所以可能不覺得有特別之處。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12:00 (UTC)
- 我覺得乾脆日後將規則修改為「每逢管理員選舉就應該做全站公告」定為規則,不是由公告維護者而是由選舉發起人放出公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2:13 (UTC)
- 以往一向都只在公告欄公告的,這次公告很可能是第一次,以前選管理員不是很特別的事,幾乎時時有人參選常常有人當選,所以可能不覺得有特別之處。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12:00 (UTC)
- ( ✓ )同意管理員選舉和罷免應該全站公告。-- 蘋果派.(留言).本人現在申請成為管理員,歡迎發表意見 2011年1月20日 (四) 17:15 (UTC)
- 強烈(-)反對。全站公告是什麼?就是所有上維基百科的人都能看到的公告。因此,如果把管理員申請和罷免的消息放在全站公告,勢必會有很多新手參與投票,影響投票結果。可千萬不能忘了Shizhao的第4次罷免案,那些新手幾乎都投了支持票。幸虧當時沒有全站公告,否則的話,支持票肯定多於反對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8:39 (UTC)
- 存在即合理。為什麼shizhao沒有被罷免,那是因為他沒有被罷免的足夠理由。你要怪就應該怪所謂的「自動確認用戶」投票資格,而不是搞信息封閉。—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0:35 (UTC)
- 你指的「新人」是有投票資格的「自動確認用戶」?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01 (UTC)
- 請儘量不要岔開話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03 (UTC)
- 這是問Symplectopedia的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12 (UTC)
- 我就是怕你等會又開始扯到或者被人扯到人權問題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6:03 (UTC)
- 沒錯。我說的新手,當然是指已有投票資格,但資歷仍然不足(比如編輯次數只有100次)的維基人。應該儘量避免讓這些人參與管理員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1:47 (UTC)
- (:)回應如此您應該提議修改投票資格才是。而不是想方設法不讓他們知道。--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9:58 (UTC)
- 我在去年7月曾經建議過修改投票資格,遭到多人反對。11月也討論過這個問題,最後也不了了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1:18 (UTC)
- 「遭到多人反對」便表示未獲支持,因此也沒有任何理據剝奪這班新手的知情權。讓有投票權的人不獲通知而通過的法案, 算甚麼共識?〔對, 這是一個「維基人的權利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1:18 (UTC)
- 我在去年7月曾經建議過修改投票資格,遭到多人反對。11月也討論過這個問題,最後也不了了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1:18 (UTC)
- (:)回應如此您應該提議修改投票資格才是。而不是想方設法不讓他們知道。--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9:58 (UTC)
- 沒錯。我說的新手,當然是指已有投票資格,但資歷仍然不足(比如編輯次數只有100次)的維基人。應該儘量避免讓這些人參與管理員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1:47 (UTC)
- 請儘量不要岔開話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03 (UTC)
- ( ✓ )同意我和蘋果派意見一致,管理員涉及全站運作,而且只有自動確認用戶才有投票權,這不是新手才有投票權,這是有混淆視聽之嫌。制度並非為服務某個人而設,而是針對全中文維基運作,因此,應該全站公告。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8:53 (UTC)
- (!)意見:很奇怪的是,一些短期的地區性活動如十周年慶典可以全站公告,但影響全站管理,尤其是極容易在日後工作中產生爭議的管理員選舉公告則被shizhao刪除。這是十分非常很奇怪的事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12 (UTC)
- (+)支持全站通告,但加入only_logged的條款,只向登入用戶展示。-HW (留言 - 貢獻) 維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21日 (五) 09:59 (UTC)
- (!)意見:Symplectopedia在未有討論完畢就關閉該條公告,在此我質疑Symplectopedia是否打算影響以上公告的用戶的選舉結果?—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6:01 (UTC)
- (+)支持所以他越擔心提名管理員就越多反對票?我覺得管理員應該接受外來的批評從而改善。--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5 (UTC)
- 我認為每次選管理員,都應該讓支持方和反對方先辯論,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之後,才可啟動投票。啟動投票時,應將辯論是雙方的主要觀點簡要地列出;並要求投票者首先閱讀這些觀點,再行投票。這樣,也就談不上「不許新手投票」的必要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30日 (日) 18:32 (UTC)
- (-)反對,現在全站公告太多,我想只應在極為重要(比如網絡封鎖)時才用。--<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13:50 (UTC)
- 全站公告很多嗎?實際上只是前段時間幾個管理員選舉開了全站公告,現在還有一個除名的開公告,剩下的都是你說的緊急情況公告了。實際上全站公告不是太多而是之前根本就沒有用,形同虛設。我反對濫用全站公告,但上面我們所舉的每件事,哪件不是關係到維基百科中文社區發展的事情?管理員用人不慎,帶來的社區聲譽損害可以說是無形大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54 (UTC)
建立條目合併討論Article For Combine制度 的討論
就中文維基Skype討論組上的討論,在這裏轉交社群做進一步討論。
條目合併討論是一種將候選條目合併到特定條目或列表以取代刪除的做法。具體實現方法與條目存廢討論相似。該討論將過於短小的或缺乏關注度的條目合併到上級內容中,將原有標題做重定向處理:
- 例 若村落資料本身缺乏關注度,則將其合併至所述縣級條目中。
- 例 若藝人、演員缺乏關注度則合併至相關列表中。
然後在這些資料成長至一定長度之後再分割到自己的標題下以取代重定向頁。
該方法取代了簡單刪除條目,在避免小小作品的同時情況下可以最大限度地提供信息,以解決原有條目或過短或缺乏關注度被刪除造成的資料缺失。
若可以成為正式制度,AFC將與AFD並行獨立運作,同時避免目前AFD由於條目合併工作量大造成的堆積。另,若AFD內決定合併,則可直接轉AFC予以執行而不必繼續討論。
這些文字是我自討論組上討論的總結,希望大家予以進一步討論和完善。—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0日 (四) 08:36 (UTC)
- 補充,這個想法之前也有人提過,但現實中在存廢討論常會決議了合併,但遲遲不能實行造成積壓問題,轉到AFC之後,就可以讓一般維基人,而不用光靠管理員來處理。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8:45 (UTC)
- 但是存廢討論也沒有說必須管理員來處理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0日 (四) 09:16 (UTC)
- 「存廢討論」習慣是由管理員作結案,一般編輯相信不敢也不好意思自行處理, 尤其是在意見不是一面倒的情況下。—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09:38 (UTC)
- 其實還是因為沒有刪除權限所以沒辦法直接結案吧-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4 (UTC)
- 那麼明天由我來試做,然後由管理員「執行」。--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0日 (四) 12:37 (UTC)
-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1/14#廖麗麗(!)意見並不是一面倒, 由非管理員用戶:Flamelai結束討論是否合適?—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23 (UTC)
- (:)回應不好意思,我剛剛看錯了有兩票保留,一票刪除,現在已重新討論。我希望今次事件證明所有合資椒的壯基人可以決定條目的去向。--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2:31 (UTC)
- 說一說三年前的歷史,當我是管理員的時候,在我處理魔劍生死棋條目,所有維基人都投(×)刪除票(包括我在內),但在我執行提刪前看到條目內容有改善,決定逆維基人投票意向,而得予(○)保留。--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2:39 (UTC)
- 所以說刪除/保留/重定向不單單是看投票, 也涉及判斷, 因此更需要大家都信任的人來執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48 (UTC)
- 在今次事件中,我認為提刪有兩個方向,第一是普通維基人(這個應只開放給巡查員參與)能不能決定條目的去留?不過做的步驟多了一步,就是由管理員執行提刪。第二是提醒管理員執行提刪前檢查條目歷史,然後是否決定刪除,如果有大改動而滿意的可以(○)保留。其實第一點是可行,這樣的話,如果管理員對該條目有執念的話,感情用事,惹來很大非議。我認為決定提刪結果和執行提刪的由兩名維基人負責,可達避嫌效果。
- 所以說刪除/保留/重定向不單單是看投票, 也涉及判斷, 因此更需要大家都信任的人來執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48 (UTC)
-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1/14#廖麗麗(!)意見並不是一面倒, 由非管理員用戶:Flamelai結束討論是否合適?—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23 (UTC)
- 那麼明天由我來試做,然後由管理員「執行」。--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0日 (四) 12:37 (UTC)
- 其實還是因為沒有刪除權限所以沒辦法直接結案吧-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4 (UTC)
- 「存廢討論」習慣是由管理員作結案,一般編輯相信不敢也不好意思自行處理, 尤其是在意見不是一面倒的情況下。—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09:38 (UTC)
- 但是存廢討論也沒有說必須管理員來處理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0日 (四) 09:16 (UTC)
- 補充,這個想法之前也有人提過,但現實中在存廢討論常會決議了合併,但遲遲不能實行造成積壓問題,轉到AFC之後,就可以讓一般維基人,而不用光靠管理員來處理。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8:45 (UTC)
題外話,好像離題了,這點應該開個新的話題去討論。--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3:03 (UTC)
- 我繼續離題一下:
- 目前我在處理存廢討論時,如果討論偏向刪除時,原則上都會先檢查編輯歷史,如果內容在提刪後有改善過,會進一步比對是否有在改善過後才發表的意見。如果沒有改善後發表的意見,原則上只要內容有針對提刪理由改善,我會予以保留。但如果有在內容改善後仍有新發表的意見,會再參考新的意見來做判斷。
- 執行是小事,關鍵的確實是做決定的人!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29 (UTC)
- 我繼續離題一下:
- 理論上來說不用刪除的合併或保留,是一般人也可以做,但實際上如nivekin所說,很少非管理員這樣做,另開一個空間的目的就是鼓勵一般人來處理常常積壓的合併問題。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9 (UTC)
- 開這個討論是為了完善一下預想的AFC制度,至於執行方面我建議另開討論,另外我認為兩人制存廢決定的確較好-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1日 (五) 05:41 (UTC)
- 理論上來說不用刪除的合併或保留,是一般人也可以做,但實際上如nivekin所說,很少非管理員這樣做,另開一個空間的目的就是鼓勵一般人來處理常常積壓的合併問題。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9 (UTC)
- (!)意見我的意見是能不刪就不刪,能合併就合併。在不違反方針前提之下,儘量保存更多的信息。-- 蘋果派.(留言).本人現在申請成為管理員,歡迎發表意見 2011年1月20日 (四) 17:11 (UTC)
- (!)意見說到這裏,應該要找到合適的條目合併才行,做錯了就會牽連百方。--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3:03 (UTC)
- AFC並非條目合併請求,是類似於AFD的一種集中討論,用於合併一些因為條目長度或關注度而不適合獨立作為條目存在的一種機制,按我的設想是由維基人在WP:AFC頁面中提報相關頁面,在一周之內結案的一種機制。原有條目將改為重定向頁,重定向目標為一個整合過的列表。該列表可作為條目孵化場,在擴充過一定長度之後即可移回原有條目。這樣子既可保證有資料可查(量)也保證了條目的質量(質)。另外集中的列表可以保證維基人更容易的維護尚處於孵化期的短條目,可用於避免產生孤立無人維護的短條目-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1日 (五) 05:41 (UTC)
- 沒錯,正因為合併條目,包括找合適條目以及合併動作本身是比較專門,不是靠管理員或少數關注存廢討論的人就都能做好,所以才希望另一個場合(考慮可以分門別類列出),來讓各領域的人能來處理。ffaarr (talk) 2011年1月21日 (五) 04:25 (UTC)
- 由於存廢討論很多一般用戶不敢輕舉妄動,所以如果可以有一個地方專門討論及處理AFC這樣的東西,因為完全不牽涉到管理員權限的使用,這應該可以加速許多合併的處理,畢竟有些合併牽涉到專業知識,若完全由管理員作合併,必然會常常被積壓。—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29 (UTC)
- 需要注意一點的是,有時候的合併操作需要合併編輯歷史,這時只有管理員能夠完成。另外,我不大同意蘋果派所說的維基百科應該「儘量保存更多的信息」,維基百科不是資料庫,而是百科全書,是知識的概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1日 (五) 06:51 (UTC)
- 我所說的「儘量」就是不違反政策的意思,書生多慮了。--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6:16 (UTC)
- 這讓我想到一個好像以前也曾討論過的問題,我覺得需要討論是不是每個合併都必須一起合併編輯歷史?基本上,只要有一個「合併編輯歷史請求」的地方,一般用戶完成合併後,可以再請管理員處理編輯歷史;目前應該是用Wikipedia:合併條目作為受理合併編輯歷史請求的地方,不過可能因為名稱的關係,所以不見得大家都知道這地方。—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7:01 (UTC)
- 需要注意一點的是,有時候的合併操作需要合併編輯歷史,這時只有管理員能夠完成。另外,我不大同意蘋果派所說的維基百科應該「儘量保存更多的信息」,維基百科不是資料庫,而是百科全書,是知識的概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1日 (五) 06:51 (UTC)
- 由於存廢討論很多一般用戶不敢輕舉妄動,所以如果可以有一個地方專門討論及處理AFC這樣的東西,因為完全不牽涉到管理員權限的使用,這應該可以加速許多合併的處理,畢竟有些合併牽涉到專業知識,若完全由管理員作合併,必然會常常被積壓。—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29 (UTC)
- 但處理合併會有一個缺點,讓我說一下。條目決定被合併後會成為一個重定向,許多維基人以為無法創建條目,就一直等了很久才有維基人創建有關條目。過往有經驗就是像Internet Explorer 7要等一年時間才有人去寫條目,在此之前一直重定向到Internet Explorer,所以要在該頁面提醒:「如果該內容已有相當的長度,就應該將其獨立成條目。」。另外,這個日語維基百科的頁面應可以給大家作參考。--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13:59 (UTC)
- 能不能修改那個"重定向自某某某"的界面文字?比如說加上Flame提出來的那句話-2011年1月22日 (六) 09:36 (UTC)
WP:AFC已被佔用。-HW (留言 - 貢獻) 維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21日 (五) 14:23 (UTC)
- 還有沒有人再討論下去?--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7 (UTC)
- 顯然幫助條目內容有關的方針沒有其它其它涉及到具體維基人的方針有討論熱度麼。看來對於社群而言,刪除時損失條目內容不過是一個嚎頭而已,討論需要的時候拿出來,真正需要的時候就沒人管了-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27日 (四) 10:12 (UTC)
- 還有沒有人再討論下去?--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7 (UTC)
- 也許我們可以實際來做一個試用頁面,或與現有的合併請求整合。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10:31 (UTC)
- 目前建議直接使用利用Wikipedia:合併條目來處理此事,在afd頁面說明這個處理選項,不知是否有其他意見。ffaarr (talk) 2011年2月1日 (二) 04:21 (UTC)
- (+)支持,並建議修改Friendly,使合併條目選項移動至這一頁面-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2月2日 (三) 11:43 (UTC)
- 我是希望未來存廢討論和合併請求可以讓大家清楚如何使用,希望存廢討論未來不要再一提送就直接出現(±)合併的請求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10日 (四) 01:50 (UTC)
- (+)支持,並建議修改Friendly,使合併條目選項移動至這一頁面-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2月2日 (三) 11:43 (UTC)
- 目前建議直接使用利用Wikipedia:合併條目來處理此事,在afd頁面說明這個處理選項,不知是否有其他意見。ffaarr (talk) 2011年2月1日 (二) 04:21 (UTC)
- 也許我們可以實際來做一個試用頁面,或與現有的合併請求整合。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10:31 (UTC)
關於模板的誤用及不作事前溝通的回退
異體字
完善並通過維基百科:管理員評估期
同時提議:修訂關聯方針
- 申請及罷免之程序將被各分為兩部分,其第一部分均為進入評估期。維基百科:管理員中高難度的事情,如申請、罷免,都將變得容易。——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4:01 (UTC)
- (+)支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4:28 (UTC)
不識時務地提一下管理員榮休制度
那我也不識時務一把,提一下「管理員任期制度」
建議禁止api顯示編輯數量、停止更新編輯數量排名
以免有人攀比編輯數量。--<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21:40 (UTC)
- (+)贊成,應淡化這類積分概念。61.206.118.205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2:20 (UTC)
- (-)反對,應該加強這種攀比,維基會有更多的內容。—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2月8日 (二) 02:47 (UTC)
- (:)回應,為了讓維基有更多的內容,可以通過在用戶頁中寫上自己貢獻過的內容進行攀比,而通過編輯數量則是錯誤的攀比。維基人應該比的是自己條目的質量和字數,而不是編輯的次數。--<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回應,編輯次數多,內容多半也很多。就算不多,也至少比很多編輯次數少的人好了很多。如果你自己不願意,完全可以不去看你自己的數字,何必為難別人呢?—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2月13日 (日) 19:28 (UTC)
- (:)回應,為了讓維基有更多的內容,可以通過在用戶頁中寫上自己貢獻過的內容進行攀比,而通過編輯數量則是錯誤的攀比。維基人應該比的是自己條目的質量和字數,而不是編輯的次數。--<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反對,技術問題,會影響一些更新這些內容的機械人及toolserver的運作。-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8日 (二) 04:28 (UTC)
- (:)回應,不能通過新途徑解決嗎?--<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提醒此會影響參數設置運作,以及維基百科的設定是全球性的,即是更改中文維基,也必須更改英文維基,如果你想這樣,請提交至元維基,謝謝。-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8日 (二) 11:30 (UTC)
- 本人常用WP:POPUP。--UAL55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3:55 (UTC)
- (:)回應,不能通過新途徑解決嗎?--<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回應,太超過了,這些是基礎統計數字,與其要淡化,不如取消那些「內容專家」之類的獎項。維基百科系統的任何數值在不涉及私隱和安全問題的前提下都應該盡量透明開放,這才是自由的百科全書,這才是自由系統,這才是自由軟件,這才是自由內容,這才是自由社群。要攀比就攀比,要不攀比就不攀比,沒有理由要不想攀比的維基百科人讓喜歡攀比的維基百科人減損系統功能。--LungZeno(talk) 2011年2月8日 (二) 15:05 (UTC)
- (-)反對,想攀比總會有辦法,編輯次數統計是全局的事情。--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2月9日 (三) 14:26 (UTC)
- (-)反對:有的功能,例如自動確認用戶需要使用該數據。 AlexHe34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31 (UTC)
- 檢查自動確認用戶完全可以可以新增一個編輯是否達到50次的api。--<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46 (UTC)
- (-)反對。沒有必要為了這種小事去修改系統。想要看的去看,不想要看的就不用打開。不要浪費社群和維基的資源在這種事情上。-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58 (UTC)
- 就是因為有人攀比單純的修改次數(看了2010年諾貝爾獎獲得者劉曉波先生的《我沒有敵人》頗為感動,所以我不想樹敵,所以我也不說具體是哪項討論了),為此小事浪費社群和維基的資源,所以我才發起了這項提議。
- 這種意義不大,就浪費社群和維基的資源的事情是小事嗎?
- 系統的完善缺的了因小事的修改?
- 有人單純用自己的編輯次數來攀比,把自己的編輯次數在維基上討論。而如果沒有那個API,以前關於自己編輯次數有幾千/萬次的討論都可算無法查證,不就能減少浪費社群和維基的資源了嗎?「想要看的去看,不想要看的就不用打開」只要能打開,就可以查證編輯次數,即使是不想看的人也能在維基上看到別人關於自己編輯次數討論,而總有人去查證。所以即使有人不想看,結果也是和打開了的差不多。--<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0日 (四) 00:51 (UTC)
- 就是因為有人攀比單純的修改次數(看了2010年諾貝爾獎獲得者劉曉波先生的《我沒有敵人》頗為感動,所以我不想樹敵,所以我也不說具體是哪項討論了),為此小事浪費社群和維基的資源,所以我才發起了這項提議。
- (※)注意,澄清,我說的是,大家有不攀比的自由,而重點是,不攀比的維基百科人有使用這些 APIs 的自由,而不是,所謂「不想要看的」就要接受「不用打開」的安排。如果有人說會浪費資源,就請出示可供查證的證據以支持會有顯著的浪費,否則,我以常識推論,維基媒體計劃這個大系統有能力支持這些小需求。而「總有人去查證」,亦即是說維基百科是「可供查證」的。--LungZeno(talk) 2011年2月10日 (四) 07:15 (UTC)
- 意義不是很大。Special:Contributions也是可以看出編輯數量的。總不至於把這個功能也關閉吧?--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3:06 (UTC)
- 量編輯才會進行攀比。如果是大量的編輯,通過看Special:Contributions很不方便,進行攀比也就困難得多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7:53 (UTC)
- 飯桶一般都是通過Special:Contributions看編輯數量的。--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1:53 (UTC)
- 量編輯才會進行攀比。如果是大量的編輯,通過看Special:Contributions很不方便,進行攀比也就困難得多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7:53 (UTC)
IP用戶編輯的驗證碼
最近的機械人攻擊越來越囂張,像今晚加入的是「過濾器跑去了哪兒?」的挑釁文字。是否在這段期間內,讓IP用戶的編輯都須先經過驗證碼檢測會較好?我是認為,非常時期應該採用一點非常手段,只要驗證碼不複雜的太誇張,那應該不會嚴重妨礙到正常編輯者,但是可以有效地吃掉破壞者的時間,畢竟要寫出可以破解初階驗證碼的程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從這幾次的破壞內容來看,攻擊者應該是同一個人的重複行為。如果可以讓他放棄這種沒有意義的動作,那再將維基恢復至原來的開放模式即可。不知大家的意見如何?
-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4:12 (UTC)
--
- 請以登出狀態查閱Special:UserLogin/signup的驗證碼,如對IP用戶作出此舉,則確認碼只有這個模樣。最後,我支持上述提議,建議在徵集一定支持後以緊急請求提報Bugzilla。-HW(留言 - 貢獻) 2011年2月11日 (五) 14:40 (UTC)
- 以規模來斷定,幾乎不可能只是一人的所為。而且,根據註釋顯示,破壞者對維基有一定的認識,看來不易應付。雖然功效未必很明顯,但是上述建議值得考慮。—ATRTC 2011年2月11日 (五) 14:50 (UTC)
先再觀察下,今天封了3000多個open proxies,至少一個星期內vandalbot應該是進不來了(長期還在想辦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1日 (五) 14:52 (UTC)
- 沒封的代理還是會有的吧?只是這樣堵沒有什麼用,短期內使用驗證碼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至於長期……可能有什麼有效的辦法嗎……
- 另外很不理解的是,這次破壞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2月11日 (五) 15:14 (UTC)
- IP是永遠封不完的,況且破壞者應該是每個IP用完即丟,因此封Proxy有可能會誤殺無辜。像是我聽說以前影武者似乎也去鬧過日文維基,結果日本維基人的作法是封掉臺灣中華電信的網域。至於破壞者的動機比較像是挾怨報復,不然就是像影武者那樣吃飽撐著沒事做。雖然維基本身的驗證碼有點陽春,但若破壞者能在幾天內就寫出破解程式的話,我也真服他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5:21 (UTC)
- 其實驗證碼的破解程式連小孩子都會,在這個網頁有提到破解相關訊息。--Potocoso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5:24 (UTC)
- 嗚,維基的驗證碼居然是可以被九成以上成功率破解的那種。-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5:32 (UTC)
Open proxy是有限而且有跡可尋的,今晚一大片proxy封下來後,破壞者被迫轉向wiktionary、wikibooks和wikinews實施破壞,這說明至少在wikipedia這邊,對大量open proxy實施封禁已經產生了效果(現在我已經拿到了wiktionary的權限,可以在上面跑封禁機械人,其他的wiki正在等行政員出現中)。此外,剛才我已經把封禁open proxy的腳本加到了cron中,如果一旦有新的proxy出現也可迅即響應予以封禁。至於其中原理,請恕我暫時不能解答,以防破壞者了解後開發出繞過的辦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1日 (五) 15:41 (UTC)
- 菇哥真是辛苦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6:00 (UTC)
- 這有點不對,你們可以用錢把open proxy市塲炒高,proxy 供應會減低。其它破壞者是被你們吵鬧引過來,每天收穫了不少二手proxy來作亂。只要把IP也藏起來,便不會有二手proxy作亂。93.125.74.3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12 (UTC)
- (!)意見:如果驗證碼的圖是以固定的字型產生,又沒有足夠的背景雜訊的話,是有可能被OCR所解讀出文字內容的。-P1ayer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6:37 (UTC)
- 不一定,百度貼吧的英文字符驗證碼沒有背景,也很難破解,否則爆吧就更多了。然而,最近的中文字符驗證碼只是不適合人填寫,機器識別的準確率是很高的。--<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7:58 (UTC)
- (!)意見:緊急引進IP用戶更改需自動確認用戶審查才顯現的程序,待到此次攻擊停止一段時間之後再取消。--<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8:10 (UTC)
- 很多IP用戶熱中於添加條目的小細節部分或改錯字,如果他們的編輯要經過二次審查的話就有點麻煩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8:40 (UTC)
- 即使不實行這個政策,每個IP用戶的編輯也是會被審查的。--<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20:31 (UTC)
- 一個是事後巡查,一個是事前審查,不要混淆概念。--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2月12日 (六) 02:33 (UTC)
- @PhiLiP,wikibooks已經把你設置為臨時管理員權限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2月12日 (六) 02:35 (UTC)
- 破壞還在繼續嗎?--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7日 (四) 04:14 (UTC)
回退破壞時的提醒
我發現有的頁面會被連續用不同的IP破壞兩次,如果只是單純用回退的話可能指會消去一部分的破壞,請各位在進行回退時注意前一次編輯是否也是破壞。--祥龍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3:03 (UTC)
- 如果是一次回退(撤銷)多個版本如何自動生成編輯擇要?-- 同舟 (留言) 2011年2月17日 (四) 04:43 (UTC)
調解員 劉貴琴
WP:DYOH
- 參照英文版本en:WP:DYOH撰寫了一下中文版本的論述,歡迎詢問處的朋友們使用,另外也歡迎積極修改,針對用詞添加地區轉換等等。--啊吧啦咕@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7日 (四) 18:02 (UTC)
制定受勳人士榮譽列表及在名字後加上動章簡稱的指引及方針
基於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勳章及不同頁面以不同方式顯示受勳者的勳章,本人在此要求製定一套客觀指引以𨤳定及統一受勳者的勳章應如何顯示,包括在名字後面的勳章英文簡稱等。本人搜尋了一些在各網頁的受勳者介紹,發現全部都沒有在簡稱上加上英文的「.」,即CBE而非C.B.E.,因此我認為應該跟隨這套標準。另外很多受勳者簡介都在中文使用中文譯名而非英文簡稱,再者使用英文簡稱並非每個中文使用者都明白,因此本人認為應該使用中文譯名,後面可加上英文簡稱,如大英帝國司令勳章(CBE),或者註明地區,如英國CBE勳章,而非單單寫上CBE。以下為部份受勳者簡介例子:
以下是曾鈺成先生介紹勳章的文章,以作參考: [14]——Xeror 2011年2月16日 (三) 00:03 (UTC)
- 我有以下的見解:
- 就英文文法而言,勳銜加上「.」號為之正式,不加上「.」號是可接受但非最正統的做法。
- 就中文而言,以英式勳銜為例,加上或省略「.」號各有好處,不宜強制規範。加上「.」號有助了解勳銜縮寫的意思,以及避免與其他勳爵混淆,例如「KStJ」加上「.」號後為「K.St.J.」;而「K.T.」和「Kt.」加上「.」號後可更了解兩個勳銜之間的分別。
- 香港政府過往廣泛使用英式勳銜,主權移交後亦創立了自己的一套勳銜,其官方文件可作參考。事實上,網絡上很容易便搜查到這些文件。例子一(1997年後的立法會文件)、例子二(1997年前立法局文件)、例子三(1997年前的政府轄下法定委員會文件)、例子四(1997年後的太平紳士名表),而這些文件的勳銜均是加上「.」號的。
- 我認為無需在條目強制展示勳章的全名,因為勳銜本身已經具廣泛使用的程度。以「MBE勳銜」(還未計只以「MBE」搜查)為例,網上搜查結果為401項結果;但以「大英帝國員佐勳章」為例,結果僅得115個。再者,勳銜一般會加上內部連結,以「MBE」為例,讀者如有不明,可逕自按連結到相關條目,獲取更多資訊。
- 我亦反對強制文中提及勳銜時,要在勳銜前加上國家名稱的建議,因為此舉會令文句變得累贅。以你提出的「英國CBE勳銜」為例,很可能出現「獲英國政府授予『英國CBE勳銜』」或「獲英女皇授予『英國CBE勳銜』」的不必要情況(英國政府不會頒授其他國定的勳銜,所以無需強調)。
- 我留意到你提供了四個參考資料,其中第一項資料偌大的寫上「Sir TIONG Hiew King」,但文法上,「Sir」必不可置於英文姓氏之前,單憑此一謬誤,我認為第一項資料難以供我們作可靠的參考來源。
- 最後,我希望提出停止使用勳銜模版,因為這類模版會自動為條目加入分類,以{{SBS}}為例,如在此版面使用(,S.B.S.),現時這個版目就會自動收錄到Category:獲頒授香港銀紫荊星章者(見本頁頁底)。正因如此,這個分類頁現時收錄了一些如「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非人物條目。以上。--Clithering(MMX) 2011年2月16日 (三) 14:33 (UTC)
- 就你的見解,我亦做了些資料搜集:
- 即使是英國官方的網頁上的文件,現時勳銜都不會加上「.」號,可參考英國皇室網頁、英國政府網頁-2011年新年授勳名單及英國政府網頁-英國勳銜類別等相關資料。既然於英語上亦沒有混淆之處,中文亦當如此。
- 由於此類勳銜是源自英國,我認為應該跟隨英國政府而非香港立法會或政府。
- 至於用上勳章全名,使用「強制」一詞未免強硬了些。我只是在尋求一套大家都接受的標準作為大家的指引。使用全名的好處是讓每位維基百科讀書對勳銜一目了然,如只說CBE,很多中國內地、臺灣或其它非英聯邦地區或前英國殖民地地區的華人未必明白何謂CBE。中文維基百科是為所有懂中文的人服務,而非單單為香港或新加坡等前英國殖民地的人服務。為免使其它地方的人閱讀上有困難,使用全名是有需要的。另外,我建議在勳銜前加上國家名亦是同樣的原則,而這建議只適用於單獨表示勳銜或者在未提及勳銜頒發國家的時候,當寫「獲英國政府授予『英國CBE勳銜』」或「獲英女皇授予『英國CBE勳銜』」時,便不必在勳銜之前加上英國一詞。此外,我亦留意到英語版的維基百科,在提及勳銜時均使用全名後加縮寫,只有在名字後面後使用縮寫,例子有:en:Anthony Bagnall、en:John Palmer, 4th Earl of Selborne、en:Mitsuko_Uchida、en:Barbara Stocking,在此不勝枚舉。
- 至於你所說的所有勳銜都有連結到相關的條目,讀者可以透過連結獲取更多資訊。雖然讀者可以這樣做,但我對於以此作為不使用全名的理由有所保留。假如讀者只想知道勳銜的頒發國家或者想知道那三個英文字母代表甚麼,每每需要按下連結,假若某人有很多不同的勳銜,這樣做很費時,從而增加讀者閱讀的障礙。維基百科的編輯應該是盡量消除而非製造這些障礙。假如使用全名可減低這個障礙存在的可能性,何樂而不為?況且使用全名並不會防礙讀者閱讀文章,只會更加方便讀者。
- 你提到第一項資料不可靠,但其餘資料及以上補充的英國官方資料,均可以供你參考。
- 最後,你提到的模板問題,我亦有所留意。現時該等模板預設是自動將條目加入分類,我建議將預設轉為不會自動加入分類,只有當加入某參數時才會將該條目加入分類,這樣便可以解決問題,亦不用停用模板。以上。--Xeror 2011年2月16日 (三) 17:59 (UTC)
- 就你的見解,我亦做了些資料搜集:
- 感謝你的回覆,以下是我的回應:
- 我不建議參照英國政府的資料,因為那些是英文資料,在中文維基百科,在有可靠的中文資料之情況下,沒有參考英文資料之必要。即便以英國官方文件為例,亦不難找到使用「.」號的例子:倫敦憲報。既然不論中、英語境下,兩種情況皆屬普遍,我認為編者可自由選用任何一種方便他們的標示方式。
- 事實上,正如我早前所說,以勳銜本身在網上搜查中文結果(如「MBE勳銜」),結果數量是要比以勳章全名搜查要多的(如「英帝國員佐勳章」),這反映在中文語境下,前者較後者更多人熟悉。從網上結果所見,我們沒法判斷是否只有前殖民地的華人才認識何謂勳銜,因為不少以簡體中文編寫的網頁為例,文中都是直接採用勳銜本身而非勳章全名:例子一、例子二例子三。
- 我認為,如讀者本身不熟悉英式勳銜,就好像一個對微積分毫無認識的人一樣,無論在文中以縮寫抑或全名標示陌生的勳章名稱,我們均很難期望讀者會進一步了解勳章本身,讀者亦很難單憑一個名詞就了解這個名詞所指為何。要認識勳章,應按下連結瀏覽勳章本身的條目,這點應該不難。再加上一旦使用全名,各地譯名各異,屆時極有可能在不同條目對同一勳章採用不同譯名,為讀者造成更多疑團。以「英帝國勳章」為例,坊間已有「大英帝國勳章」及「大不列顛帝國勳章」等異譯,而不同等級(員佐、司令、爵級司令等)亦各有譯法,可謂五花八門,這比起僅標示勳銜本身更欠統一。當然,我要重申的是,使用勳銜與使用勳章全名的情況,在中文語境均存在,沒有需要強制編者採用某種指定的形式引述勳章本身。
- 關於勳銜模版的問題,其實我很久以前已提出過,可是一直乏人關注,由於本人並不專於參數之類的設定,所以也未能糾正問題,如果你對參數有認識,歡迎協助解決有關問題,多謝垂注!--Clithering(MMX) 2011年2月17日 (四) 15:31 (UTC)
- 感謝你的回覆,以下是我的回應:
- 在回應之前,我修改了部分格式以方便閱讀,但絕對沒有修改任何內容,特此聲明。首先,感謝閣下在此類條目對維基百科讀者作出的貢獻。以下是我的回應:
- 我在上文回應時所有的例子並非為着證明只有一種標示方式,而是回應你所說有「.」號為正式寫法及沒有「.」號會與其它勳銜混淆的問題。至於普遍程度,我應為沒有「.」號較為普遍,引用Google的搜尋結果便可知道沒有「.」號比有「.」號普遍得多。
- 我不認同沒有必要參考英文資料的觀點,因為這些勳銜都是源自英國,而英國的語言為英語,中文資料只是跟隨英國的用法。而在名字之後加上勳位簡寫及以「,」號分隔亦是沿襲自英國皇室的規定,假如不參考英文資料便有誤用誤寫的危機。正如說明沙士比亞名著應該以英文原著為本,而不是以中文翻譯本為準一樣。
- 至於以「MBE勳銜」搜尋比以「英帝國員佐勳章」搜尋得到更多結果數量的問題,正正是墮入了以搜尋結果數量代表使用多寡的陷阱。假如閣下細心留意的話,便會發現有很多文章是以縮寫為標題,在正文中則用上全名,皆因標題有字數限制,在標題上用上全名會使標題過長。例子有:文匯報報道、蘋果日報報道、太陽報報道、財經日報報道、明報報道、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頒授典禮等。
- 閣下以上述三個簡體中文網頁用上英文縮寫而非譯名來說明非殖民地地區華人對MBE勳銜等有所認識,恐怕是一葉障目,認為有簡體字網頁用上勳銜的英文縮寫就代表內地華人對勳銜有所認識。你舉的第一個例子是中國註英國曼徹斯特領事館的報道,而非內地網站,對象恐怕是當地華人。第二個例子則說明甚至利用內地人對英國勳銜缺乏認識,文中寫道「OBE勳銜是英國王室頒發的至高無上的榮耀」,事實上OBE勳銜只是第四等而已,並非至高無上的榮耀。第三個例子則是英國廣播公司的中文網,亦是英國網站而非內地網站,對象應該是英國華人。在網上的確較難推測英國勳銜是否為華人廣泛認識,在證明此之前,我以讀者觀點的方向假定很多華人對此不認識或未曾聽聞。
- 將對勳銜不熟悉比喻為對微積分毫無認識十分不洽當,兩者並無關連。認識微積分是需要理解的,往往需要對其背後的定義或理論有所認識,但認識勳銜只是資料上的認識便足夠,例如僅僅需要知道是英國王室頒發的而已。另外以普遍性來說兩者亦不能比較,香港和內地的高中的數學課程都有教授微積分,但卻沒有提到英國勳銜,而認識微積分而不認識英國勳銜的大有人在。
- 以譯名欠統一為由而放棄使用譯名或中文全名有因噎廢食之虞,正如柏克萊加州大學一樣,有譯為柏克萊大學或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而柏克萊也有譯為柏克利或柏克力,那麼是否因為譯名不統一而在中文維基上用上英文原名「UC Berkeley」呢?此名字比其它譯名更見統一。
- 我想重申一點,我在此建議制定指引的目的是從讀者的角度出發,為他們除去閱讀障礙,而不是為了強制編者改變他們對勳銜的慣用稱呼。
- 我對模板參數略有認識,會在短時間內更新相關模板。--Xeror 2011年2月17日 (四) 21:45 (UTC)
- 在回應之前,我修改了部分格式以方便閱讀,但絕對沒有修改任何內容,特此聲明。首先,感謝閣下在此類條目對維基百科讀者作出的貢獻。以下是我的回應:
問:Mys72tx因Wikipedia:用戶名#令人混淆的用戶名被封禁?(續)
1月31日前討論已存檔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1年2月。
共識:修改Wikipedia:傀儡?
蘋果派的提議:已被封禁帳戶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壞之前不得對其封禁。傀儡使用超過3個月,條目編輯超過200(具體數目可再討論)未作出破壞的,原帳戶應當被解封。目前基本上沒有人反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2:18 (UTC)
- (-)反對 - 近期在客棧的一個歪風就是短時間內提出大量議案,然後說「沒有人反對就通過」。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有大量時間留連客棧的。--Mewaqua 2011年1月27日 (四) 12:45 (UTC)
- (:)回應:這兩天的議案確實有些過猛,猛到我自己都有些處理不過來。不過好在現在開始有人關注了,這樣就不至於不了了之。「沒有人反對就通過」並不是目的,而是防止不了了之出現的最後一道保障,即促使每一個具有權力的人都行權,這樣才公平。如果是為了「沒有人反對就通過」的「歪風」,我就不用加個四級標題再在上面打個問號,以爭取更多的人的關注了。
- 另請Mewaqua有空的時候給個反對的理由,並說說對御景柚季不被封禁的看法。畢竟Wiki重視的是共識,而非投票。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3:06 (UTC)
- 可修改Wikipedia:傀儡如下:「如果某人被發現操縱傀儡,其傀儡帳號應被永久封禁」改為「如果某人被發現操縱傀儡,其傀儡帳號可被永久封禁」;「管理員需按以下程序封禁並標記主帳號和傀儡帳號。」改為「在封禁主帳號及/或傀儡帳號時,管理員應按以下程序封禁並標記該等帳號。」同時可修改Wikipedia:封禁方針如下:「除了利用的帳戶和IP位置會被封禁外」改為「除了利用的帳戶和IP位置可被封禁外」。--Mewaqua 2011年2月15日 (二) 11:28 (UTC)
- (:)回應:那就要問了:對那些「可」的情況,何時封?何時不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2月15日 (二) 12:17 (UTC)
- (!)意見現在其他的討論有無結果都不是問題,不過這個可是必須要解決的要務。因為這個問題本是就令中文維基傀儡方針和封禁方針自相矛盾。如果此時不解決,管理員還如何處理繞過封禁的傀儡?讓被封禁的傀儡如何心服口服?難道讓我們唾面自乾,食言而肥?--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02:02 (UTC)
- (+)支持:我自己得支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2月6日 (日) 13:24 (UTC)
- 基本(+)支持,我認為應該是被封禁期在3天以上的用戶實行該政策,或者限制封禁期在一個星期以上。--<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13:48 (UTC)
- 3天短了點,我建議是隨着破壞的時間跨度自動調整。——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2月20日 (日) 12:23 (UTC)
漢地佛教僧侶的條目名稱
中文維基百科有關漢地佛教僧侶的條目名稱,可謂五花八門,有只用法名的(如:玄奘、圓測),有稱某某法師的(如:海燈法師、良卿法師),有稱某某大師的(如:慧光大師),有稱釋某某的(如:釋宣化、釋永信),有稱俗名的(如:李叔同)。飯桶建議仿辭海例,凡道安以釋為氏之後的漢地僧侶,一概只稱法名,不加「釋」字,也不加尊稱。但如果以俗名傳世的,則稱俗名。--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6:08 (UTC)
- 那人的通用名稱是甚麼就叫甚麼,用不着強制規定。--Reef knot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2:46 (UTC)
- 僧人的通用名稱一向五花八門。圓測也可以叫做圓測法師、圓測大師和釋圓測。--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5:01 (UTC)
- 建議飯桶大人先看看Wikipedia:命名常規。--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8:48 (UTC)
- 囧rz...Wikipedia:命名常規 (人名)裏面只有一堆討論呀--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2月13日 (日) 23:49 (UTC)
- 99哥哥是想說「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吧。圓測、圓測法師、圓測大師和釋圓測都是圓測大和尚的常用名稱。但是,作為一部百科全書,不統一體例,是不利於讀者閱讀的。--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04:05 (UTC)
- 囧rz...Wikipedia:命名常規 (人名)裏面只有一堆討論呀--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2月13日 (日) 23:49 (UTC)
- 建議飯桶大人先看看Wikipedia:命名常規。--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8:48 (UTC)
- 僧人的通用名稱一向五花八門。圓測也可以叫做圓測法師、圓測大師和釋圓測。--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5:01 (UTC)
- 我感到我們尚沒有能力討論這個話題,最好逐個處理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2月15日 (二) 12:19 (UTC)
- 體例是要統一的。不加尊稱是百科全書的慣例,彭定康無需稱彭定康男爵,金魯賢無需稱金魯賢主教,張恩溥無需稱張恩溥天師,孔德成無需稱孔德成教授。--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14:54 (UTC)
- 贊同不加尊稱標題,建議寫入命名常規-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2月21日 (一) 06:15 (UTC)
- 「不加尊稱是慣例」也許說得通,但是並非完全沒有例外,如聖福若瑟的聖、德蕾莎修女的修女、戴梅恩神父的神父等等,另有一些加上各式稱呼的如克里維斯的安妮、亞維拉的德蘭。又根據「釋」是僧人的姓,說不上尊稱。既然沒有為人名而設的命名常規,那就先根據WP:命名常規的一般原則去處理。再不是就參考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people),尤其Titles and styles一段,還有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clergy)。--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2月23日 (三) 01:11 (UTC)
- 贊同不加尊稱標題,建議寫入命名常規-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2月21日 (一) 06:15 (UTC)
- 體例是要統一的。不加尊稱是百科全書的慣例,彭定康無需稱彭定康男爵,金魯賢無需稱金魯賢主教,張恩溥無需稱張恩溥天師,孔德成無需稱孔德成教授。--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14: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