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殖民地
殖民地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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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
殖民地屬於維基百科社會和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擴展。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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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優良條目評選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
- 殖民地(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年代與思潮—出木杉〒 2007年5月15日 (二) 08:23 (UTC)
- (+)支持,比較完美的條目,更希望加入文化一章。----阿菲利菇@維基食用菌協會SVG向量圖?找我就對了 2007年5月15日 (二) 14:27 (UTC)
- (+)支持:—Timothy 2007年5月17日 (四) 06:10 (UTC)
- (+)支持:完整的條目。—bstlee☻talk 2007年5月18日 (五) 16:57 (UTC)
- (+)支持—18164 2007年5月19日 (六) 03:07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5月20日 (日) 09:39 (UTC)
- (+)支持→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20日 (日) 13:28 (UTC)
- (+)支持,太棒了!——顧心陽 2007年5月20日 (日) 16:52 (UTC)
矛盾
在「殖民地的歷史作用」一節里。先說「破壞性使命和建設性使命,兩者都是既有積極方面又有消極方面」,又說「殖民地的『建設性使命』,即積極意義」。到底建設性使命有沒有消極意義?
圖片有問題
內文有一張1914年世界殖民帝國的勢力圖,圖中,西班牙代表色為黃色,而中國位置卻也塗上了黃色,是否會使人誤解?--D111010219 (留言) 2011年9月21日 (三) 08:59 (UTC)
優良條目重審
殖民地(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思潮,提名人: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4年4月1日 (二) 15:15 (UTC)
- 投票期:2014年4月1日 (二) 15:15 (UTC) 至 2014年4月8日 (二) 15:15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全文幾乎無參考資料,應取消其優良資格。--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4年4月1日 (二) 15:15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來源過於缺乏。同樣是早期優良條目之一。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2日 (三) 01:05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缺少來源,內容方面也有重大缺陷,幾乎沒有具體殖民方式的介紹。應當將殖民重定向過來,合寫成殖民與殖民地。--Gilgalad 2014年4月2日 (三) 16:25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符合要求--Jackac(留言) 2014年4月5日 (六) 10:58 (UTC)
- (:)回應:你·確·定?這條目可是超~~少來源的耶...-☆御坂-美琴☆粉絲信箱(不接受情信)久經沙場的戰績 2014年4月5日 (六) 13:03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不符合要求。Gz deleted(留言) 2014年4月6日 (日) 15:1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來源不足。--#young[talk] 2014年4月8日 (二) 07:28 (UTC)
- 撤消:1支持,5反對。--劉嘉(留言) 2014年4月9日 (三) 08:50 (UTC)
「解密檔案『沒有顯示』出中國曾經警告香港不要進行政治改革」一說
No1lovesu 寫道:「而歷史學家曾銳生指出,已解密的1950和1960年代英國檔案中,沒有顯示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曾經警告當時的香港政府不要進行政治改革」然而基於黑天鵝原理,既然已有解密文件顯示此事存在,則上文「沒有顯示...」的說法本身難以成立,故此段引用的文字有必要加以懷疑。—混C沌 2017年6月30日 (五) 09:23 (UTC)
- 我正在用手機不太方便,部分理由我寫在編編摘要裏,或者你可以先看看合不合理?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30日 (五) 09:48 (UTC)
我仍然認為加入「自相矛盾」的提示有其必要。前段說「有」而後段說「無」非常容易令讀者困擾,客觀結果是令維基條目質素下降,加入此提示正是提醒讀者文章有明顯的矛盾而需注意,並提示其他編輯者核實或補充。我同意讀者需自行判斷來源的真確性,但如果引用者盲目引用而不加以提醒,則顯示維基結構鬆散而證明是編輯者們的失職。況且,你的猜想並不符合事實,因為解密文件已顯示該文件成於 1958,是清楚的,你所謂的回想沒有事實根據,如有請留下資料來源。 基於我不想在此帶有政治味道的條目上引起編輯戰,我不會再回退你的回退,因為此行為非常不禮貌。 —混C沌 2017年6月30日 (五) 10:20 (UTC)
- 有道理,我把相關內容刪除了,你再看看現在的版本可以接受嗎?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30日 (五) 10:46 (UTC)
- 如果你堅持加入「沒有顯示」的說法,我會尊重,事實上我亦沒有回退你的句子,而是正視文章前後矛盾的現實,所以加入「自相矛盾」提示,警告讀者,而非輕輕帶過,讓人誤以為維基編者水準參差。當然,在我的觀點,我樂意見到刪除此句(即使有來源可供考證),因為它已經基於黑天鵝原理被簡單駁倒,除非你有更好的理由反駁「中國『有』警告香港...」的說法;但很明顯,你猜想的「近期解密的有關周的文件是對五十年代的『回想』」並非事實,可供簡單駁倒,而且亦沒有來源可供考證。我亦注意到你已經不是維基新鮮人,面對矛盾的說法,為什麼不與我討論,而是乾脆回退我的編輯呢?對此,我相當失望。—混C沌 2017年6月30日 (五) 14:11 (UTC)
- 好吧我承認我是沒有詳細地閱讀和分析相關的參考出處就急着編輯,以及沒有善用討論頁。No1lovesu(留言) 2017年6月30日 (五) 14:38 (UTC)
有關香港是否曾是英國殖民地的問題
今天有用戶在近親性交條目中以北京政府不認同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但英方認同為由,所以說香港曾為殖民地是不中立。應以香港曾受英國殖民統治稱之。本人不認同,因為這事根本不用看中方或英方立場,而是看歷史著作怎麼寫。如高馬可在《香港簡史》中明確地寫道:「這個在1997年7月1日與中國正式統一的前英國殖民地」就說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大家有何意見?題外話:日本投降後簽的條約也是在不平等的情況下簽署的,我就不懂為何中方經常以不平等為由不承認條約本身。歷史上接近所有戰敗國都在不平等的情況簽約的,但只有中方老是指責這個這個不平等。--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05:48 (UTC)
- 我其實也不太懂,受殖民統治的地方不就叫做殖民地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9日 (一) 06:28 (UTC)
- 殖民地好像有提及過。是因為中國在聯合國上將港澳剔出殖民地名單,認為這兩個割據前也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決來處理。需要自行考究來源。——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29日 (一) 08:26 (UTC)
- 「割據前也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決來處理」
- 按這邏輯,非洲不少國界在受歐人殖民前後也不同,如果割/殖前後不是同一國號/名,就不是殖民地了?礙交部要不要就這些問題
嘴炮演說一下? - (設殖民前有甲乙兩國,殖民時兩國皆有一部份成為殖民地丙的一部份,殖民地丙去殖後獨成丙國,丙國曾屬甲乙國的地方是否「殖民地」的問題)
- 捍粵者二(留言) 2024年2月16日 (五) 12:39 (UTC)
- 您維人能不能有點基本的漢語常識?割據的意思是地方勢力自立,比如「孫權割據江東」,此處應該用「割佔」(以英國為主語)或「割讓」(以中國為主語)。--——🦝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4年3月7日 (四) 11:43 (UTC)
- 中國在聯合國說港澳不是殖民地,是為了避免民族自決,因此只稱港澳是被英葡佔據的領土。--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月29日 (一) 08:48 (UTC)
- 中國大陸的邏輯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國大陸官方以自認為對自身有利的方式解讀一切的做法在近年來越趨明顯。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29日 (一) 08:57 (UTC)
- 啊?我的歷史常識被挑戰了?--MilkyDefer 2024年1月29日 (一) 10:04 (UTC)
- 你說呢?雖然理由太牽強就是了。我看這篇文章我只想說,為何一定要認同北京或英方其中一方的立場,而非找個殖民地的定義然後套一下?還有一篇寫得挺好的查核--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14:16 (UTC)
- 涉及到主權的問題,通常會存在不同說法。兩岸的「中國」表述,歐洲的愛爾蘭也有。香港的情況,隔壁日本的琉球處分,也有觀點認為是殖民([1])。希望香港是不是殖民地最後不會變成一個類似一中各表條目,每次都要內連接。
- 另外,題外話提到不平等條約,算是一個特定歷史上出現的概念。你當「光榮革命」一類的專有名詞就是了,政變說「光榮」不也是很怪的一件事嗎。--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月29日 (一) 16:25 (UTC)
- 如果結合光榮革命的過程的話,本來從屬於國王管理下的議會,議會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成功不流血地將不願意聽議會話的國王趕走,擁立一個(願意聽話的)新國王並用一份規章來限制國王(對議會)的權力。對於議會來說的確十分自豪?(當然國王只能硬吃這份窩囊,因為他手下真沒幾個師)——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13 (UTC)
- 對於現實觀點中「香港是否殖民地」,不同方面有不同觀點,有人認為是,也有一些人不希望認為是(例如中國將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單,可以認為是避免被使用民族自決來造成分裂)。如果拋開此涉及現實觀點矛盾的情況,對於近親性交的情況,可以用不同的表述來代替,例如「曾被英國管治的香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21 (UTC)
- 問題來了,那清單不過是適用於宣言的殖民地清單,而非殖民地清單。因此拿它界定哪些是殖民地並不合理(一定數量的殖民地在清單出現前解殖,它們不是前殖民地?)。如這篇文章提到的那樣聯合國一直把香港視作前殖民地看待。--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04 (UTC)
- 如果將問題複雜化的話,這就能討論很久了。所以如果只就近親性交的情況,改另一種相對中性的表述就可以解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3 (UTC)
- 我同意,不過本人預計未來會有人不斷修正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表述,所以現在認真一下比較好。--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7 (UTC)
- 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對於特定事物的多觀點解讀,應該收窄到特定對應條目上後根據來源表現這些觀點,例如殖民地上可以說明中國將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單,可以用來源彰顯為什麼這麼做,可以列出來源存在有認為「港(澳)是殖民地」的觀點。但不建議將這些觀點差異溢出到其他關聯不明顯的條目,如果來源如是說,要麼sic,要麼替換着相近但相對中性的說法替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8 (UTC)
- 中國即使不承認自己失去香港主權,但實際上是失去了[2],那麼為何要說一項實際的事因有不同觀點,而說其要有多個觀點?我只想說殖民地的定義及定義某地方是殖民地是學術上的事(即學者們使用符合學術上廣泛使用的定義界定某地是殖民地,那它就是了),與實際的什麼清單和國家的觀點無關。Google學術搜了幾版,基本麥高登、高馬可、曾銳生等香港研究者都界定該時的香港是殖民地。說香港不是殖民地的多是親中派人士多根據上述宣言認為不是,但已被指責錯解了--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5:32 (UTC)
- 只就近親性交的描述的話,調整描述方式可以解決。至於「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觀點,自己去殖民地上補充,補充方法上面我也有提及。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但可以用來源去補充來源對於這些觀點的解讀。——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6:30 (UTC)
- 那麼在其他條目有必要界定英屬香港的性質時,為何殖民地不是中立的表述?我基本也是找來源說主流歷史學家界定英屬香港是殖民地及常見理由的不合理之處,沒有自行解讀。--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7:09 (UTC)
- 其實依據中立原則,當可以併陳香港(大陸)「官方」及其他學者論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9日 (四) 15:03 (UTC)
- 那麼在其他條目有必要界定英屬香港的性質時,為何殖民地不是中立的表述?我基本也是找來源說主流歷史學家界定英屬香港是殖民地及常見理由的不合理之處,沒有自行解讀。--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7:09 (UTC)
- 只就近親性交的描述的話,調整描述方式可以解決。至於「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觀點,自己去殖民地上補充,補充方法上面我也有提及。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但可以用來源去補充來源對於這些觀點的解讀。——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6:30 (UTC)
- 中國即使不承認自己失去香港主權,但實際上是失去了[2],那麼為何要說一項實際的事因有不同觀點,而說其要有多個觀點?我只想說殖民地的定義及定義某地方是殖民地是學術上的事(即學者們使用符合學術上廣泛使用的定義界定某地是殖民地,那它就是了),與實際的什麼清單和國家的觀點無關。Google學術搜了幾版,基本麥高登、高馬可、曾銳生等香港研究者都界定該時的香港是殖民地。說香港不是殖民地的多是親中派人士多根據上述宣言認為不是,但已被指責錯解了--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5:32 (UTC)
- 我覺得這就是一團糊塗帳吧~所以都能各自提出有利的部分來說。按照常理看,香港九龍界限街以南可以說失去主權,但是新界是租的,新界這塊英國百分之百對沒有主權的。你總不能說租了別人的房子,然後到期後聲稱自己對房子有主權,然後畫一塊區域,把租來(到期要還)的土地也說成自己有主權吧??
- 至於澳門不具有上述問題,中葡聲明與條約上寫的很明白澳門是中國領土、治權什麼的,葡萄牙自己的法律《澳門組織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皆定義澳門為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所以中葡是移交了澳門治權。
- (指責不平等這點不是只有中方吧,比如日本認為神奈川公約是不平等條約所以後來廢止了,大韓民國更是直接不承認不平等條約,還加死拖活拉要求日本賠償損失,不過這跟主題沒關係就是了)。--路過的人(留言) 2024年1月30日 (二) 05:40 (UTC)
- 這還涉及一個問題,租借地或租界是否算一種殖民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5日 (一) 07:32 (UTC)
- 租借地和租界或許需要當作兩個不同的概念來看,因為租界是否殖民地是有爭議的,但租借地一定是殖民地(比如新界的地位是租借地,但也是香港皇家殖民地的一部分)。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6日 (二) 01:01 (UTC)
- 說到這兩個概念,我記得《旅大租借地史》一書中,說中國學術界20世紀初就已經區分「租借地」和「租界」的概念了。--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4年3月20日 (三) 06:08 (UTC)
- 澳門確實不算,英國進攻澳門的時候葡萄牙人還說這是中國領土----Cat on Mars 2024年2月19日 (一) 18:05 (UTC)
- 租借地和租界或許需要當作兩個不同的概念來看,因為租界是否殖民地是有爭議的,但租借地一定是殖民地(比如新界的地位是租借地,但也是香港皇家殖民地的一部分)。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6日 (二) 01:01 (UTC)
- 這還涉及一個問題,租借地或租界是否算一種殖民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5日 (一) 07:32 (UTC)
- 如果將問題複雜化的話,這就能討論很久了。所以如果只就近親性交的情況,改另一種相對中性的表述就可以解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3 (UTC)
- 問題來了,那清單不過是適用於宣言的殖民地清單,而非殖民地清單。因此拿它界定哪些是殖民地並不合理(一定數量的殖民地在清單出現前解殖,它們不是前殖民地?)。如這篇文章提到的那樣聯合國一直把香港視作前殖民地看待。--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04 (UTC)
- 維基百科上的殖民地應該更偏向於大家熟知的殖民地概念,而不是聯合國有關殖民地自決獨立時的特定概念。--苞米(☎)💴 2024年2月5日 (一) 03:58 (UTC)
- ( ✓ )同意這是兩個概念。--Luwai2366(留言) 2024年2月9日 (五) 08:56 (UTC)
- 百度搜了一下搜到前年環球網發的《范徐麗泰:「香港從不是殖民地」進課本,是對西方長期滲透的撥亂反正》,看第二段說「殖民地與殖民統治有區別,殖民地享有主權而殖民統治沒有」(非原文)。實在是太天才了,堪比最高法說的「公開不等於公佈」。先前有IP講台灣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簡稱為武漢肺炎、把中華民國簡稱為台灣,「世界語言學要因為台灣人對漢語的理解而改寫」,我看大陸在這方面也不遑多讓錒。 ——魔琴 [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2月28日 (三) 16:44 (UTC)
- 個人認為「殖民地」這個概念可以參考爭議領土的做法。宣稱是殖民地和實際是殖民地也是兩個概念,並以實際為準。大陸宣稱港英時期不是殖民地,但實際是,中國大陸在港英政府時期無法行使任何主權(比如軍隊沒有實際駐守香港),只能宣稱擁有,這不是大陸承不承認可以改變得了的。--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4年3月11日 (一) 08:22 (UTC)
- 《中國大百科全書》里也稱香港為「英屬殖民地」--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3月14日 (四) 11:55 (UTC)
(!)意見:人民網2023年的這篇報道中,似乎清楚寫着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說:「今天,香港民眾依法享有遠遠超出作為英國殖民地時期的更多權利和自由」呢?我只能說,要搞《「香港從不是殖民地」進課本,是對西方長期滲透的撥亂反正》這樣規模的一個系統性大謊言,百密終有一疏。Zheng Zhou(留言) 2024年3月14日 (四) 10:25 (UTC)
「歷史文件不具有現實意義」。視作各方觀點吧,中國各方沒有那麼一致的觀點/稱呼,而日常表述的準確度與意義也沒那麼容易評估。2005年CCTV 解說:在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任命的香港總督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14日 (四) 11:41 (UTC)- 如果只就殖民地的描述上的話,我認為應該引述各方來源來闡明存在不同觀點是最合適的處理,當然官方與官方媒體的表述存在特定差異,可能是審編的疏忽或者逆倖存者偏差;但如果離開殖民地條目在其他條目的描述的話,如果前者觀點是存在明顯差異,意味着這種觀點的描述可能不是統一(或者一致的中立),應該考慮使用其他替代描述,或者直接以來源原文引述(也就是引號引述)代表來源如此說來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4日 (四) 12:30 (UTC)
- (!)意見:英國政府的觀點,香港是殖民地(colony),見UK and Colonies --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8:03 (UTC)
- 發現「香港從不是殖民地」是一個長期的重要的觀點,且知曉度可能日益增多。注意到【來自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理論教研室編. 「一個國家, 兩種制度」 理論與實踐文獻資料選編[M]. 1987】126頁就有「北京當時嚴厲拒絕。其建由是這塊領土是中國的一部分,絕不是殖民地」。【來自 葉煜榮 董建新 李鴻莊主編. 《鄧小平理論概論》學習指導[M]. 2000】也有【二)判斷題1.香港和澳門被外國侵略勢力侵佔後實行殖民統治,但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答:對。…… 1972年聯合國大會承認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持此觀點的文獻有不斷出現。所以這個觀點有必要保留和介紹,而從古至今中國在表述上稱香港曾是殖民地的[3],也不足以作為反證據,或許類似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這種理念上的改變?鑑於中國的外交、書籍文獻等都有稱香港的殖民地時期的習慣,條目中可沿用,但不要藉此來定性。--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18:55 (UTC)
(!)意見:建議有興趣的人讀HONG KONG'S LOST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A DENIAL OF DUE PROCESS IN THE UNITED NATIONS交代了香港從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列表被移除的始末。香港於1961年被列入聯合國非自治領土,1972年在中國的要求下被移除,以免香港在去殖民化的過程中獲得自決獨立的權利。即使按照這個邏輯,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香港於1972年以前依國際法還是殖民地。中國政府則始終堅持對香港保有主權,不平等條約對中國沒有約束力。我建議承認香港曾是殖民地,中國政府的異議作為附註。--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3月18日 (一) 01: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