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太陽花學運
這裏是討論頁,用於討論如何改善條目太陽花學運。 這裏並非討論條目主題的論壇。 |
來源搜尋:「"太陽花學運"」——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太陽花學運曾於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新聞動態」欄位。 |
太陽花學運曾於2019年3月15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太陽花學運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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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Infotron於2014-04-02所發表的《全面的網絡戰爭!維基百科太陽花學運相關條目被惡意修改!!!》,出自TechNews。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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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該加入恐怖活動
台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相關資料清理討論
太陽花學運已經結束一段時間了,以資料量來看該子條目之存在有必要性,那麼主條目的部份就應該移除,但目前子條目是以敘述式,主條目則是以條列式,導致兩者之合併難度提高,建議先將整個區塊移至子條目再做整理討論,避免主條目的重複問題,是否同意?另建議整理時以條列式為主,以避免資料過多造成的混亂--Alane(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2:33 (UTC)
- 維基百科的條目本來就應該以敘述式為主,你有看過哪個標準的特色/優良條目是點列式的。--KOKUYO(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2:48 (UTC)
- 修正(&)建議那就還是針對各個項目逐步檢視主條目資料還有哪些需要移入子條目重寫的--Alane(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3:04 (UTC)
- ( ✓ )同意:已有建立子條目的部分,可以優先討論哪些敘述該在本條目摘要留下,因為學運退場已經超過一個月,此時作維護編輯較方便。--金剛不壞(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3:34 (UTC)
- 剛才先補了子條目#府院反應的部份到3月27日,發現問題蠻多的,子條目的部份很早就移動了,因此資料日期並未更新,實際上要補的資料很多,加上有些ref已經失效,可能得分項做長期的整理,主條目已匯整至子條目的部份我先逐步刪除但保留項目並做註解,或是有沒有建議更適合的編輯註記方式?--Alane(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3:53 (UTC)
- (!)意見個人認為,太陽花學運的主題是記述這個社會運動,台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的主題,則是記述臺灣各界對於這個社會運動的反應。故我認為先不動台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先清理本條目。--金剛不壞(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2:54 (UTC)
- 排版。贊成先整理主條目,期間將整理出的多餘資料堆放在子條目但暫不仔細整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1 (UTC)
- (~)補充:如果一直清出多餘資料而不在原本章節概括敘述,主條目會很長時間殘缺破碎,這樣就捨本逐末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4 (UTC)
- 清出作業已完成,但台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條目有很多項目並未隨日期更新,而許多難以分類之零碎資料只能先堆置成章節,日後仍需大幅度擴充及整理--Alane(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2:43 (UTC)
- (~)補充:如果一直清出多餘資料而不在原本章節概括敘述,主條目會很長時間殘缺破碎,這樣就捨本逐末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4 (UTC)
- 排版。贊成先整理主條目,期間將整理出的多餘資料堆放在子條目但暫不仔細整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6:41 (UTC)
- (!)意見個人認為,太陽花學運的主題是記述這個社會運動,台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的主題,則是記述臺灣各界對於這個社會運動的反應。故我認為先不動台灣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應,先清理本條目。--金剛不壞(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2:54 (UTC)
- 剛才先補了子條目#府院反應的部份到3月27日,發現問題蠻多的,子條目的部份很早就移動了,因此資料日期並未更新,實際上要補的資料很多,加上有些ref已經失效,可能得分項做長期的整理,主條目已匯整至子條目的部份我先逐步刪除但保留項目並做註解,或是有沒有建議更適合的編輯註記方式?--Alane(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3:53 (UTC)
- ( ✓ )同意:已有建立子條目的部分,可以優先討論哪些敘述該在本條目摘要留下,因為學運退場已經超過一個月,此時作維護編輯較方便。--金剛不壞(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3:34 (UTC)
- 修正(&)建議那就還是針對各個項目逐步檢視主條目資料還有哪些需要移入子條目重寫的--Alane(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03:04 (UTC)
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太陽花是台灣的運動
進來提醒一下,我不管英文名稱是誰搞的,擺在那個位置對維基百科而言是「原文」的意思(沒有明訂,但這是慣例)
太陽花原來是美國的學運啊!!這事我想應該是台獨黨搞得,以後請別再這麼作-- ✯✯✯✯✯ ---正義,愛國 2014年6月12日 (四) 03:23 (UTC)
- 你太敏感了,en:Sunflower Student Movement也沒有把原文「太陽花學運」放在那裏阿。--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4年6月12日 (四) 09:34 (UTC)
- 所以反過來講,我們這邊也不該擺上英文名稱,就算英文那邊有擺原文,在這邊也是無必要的,我是這個意思-- ✯✯✯✯✯ ---正義,愛國 2014年6月12日 (四) 12:20 (UTC)
- 只是提醒一下,因為維基百科有「盡量使用該語言版本的語言(這裏是中文),除非原文或其他語言譯名在此地較為常見」的慣例存在(我是在命名常規看到的,不過應該也適用於內文)-- ✯✯✯✯✯ ---正義,愛國 2014年6月12日 (四) 12:32 (UTC)
- 所以反過來講,我們這邊也不該擺上英文名稱,就算英文那邊有擺原文,在這邊也是無必要的,我是這個意思-- ✯✯✯✯✯ ---正義,愛國 2014年6月12日 (四) 12:20 (UTC)
“ | 使用中文 慣例: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則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 |
” |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
行動
關於條目所述的行動,如有資料。煩請認為有需要的,補上內容,提出參考文獻。因為條目內容中只有頁首提及。 -- 東東※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05:24 (UTC)
條目名稱為何不是太陽花運動?
引述第一段,這件事明明就是學生與公民團體共同進行,為何要用比較狹義的學運為名涵括這次運動,而不是將太陽花學運作為別名,將其導向太陽花運動的條目呢?
有關"後續影響"
1."也使得台灣人的民主意識更為進步"缺乏證據,暫時予以刪除
我支持學運,但學運後人民可能會更民主,也可能會更民粹,在缺乏證據或研究的情形下,請勿輕率認定"也使得台灣人的民主意識更為進步"
2."兩岸統一"缺乏證據,改為馬習會
馬英九上任以來未曾宣佈要在任內達成統一,他只有說不獨立而已,請勿將兩件事混為一談
且後面附的資料只能表示太陽花造成馬習會破局,無法論證太陽花造成兩岸統一破局
---目前無法登入,Adwa
名稱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太陽花學運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howbiz/110511/112014033100016.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407071519/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howbiz/110511/112014033100016.html
- 向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92136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archive.is/20140319044548/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92136
- 向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70468&type=%E7%A4%BE%E6%9C%83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19103804/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70468&type=%E7%A4%BE%E6%9C%83
- 向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70507&type=%E6%94%BF%E6%B2%BB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19063016/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70507&type=%E6%94%BF%E6%B2%BB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13日 (日) 14:47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太陽花學運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investigate/detail/4fae558a-b197-11e3-af4f-ef2804cba5a1/?uuid=4fae558a-b197-11e3-af4f-ef2804cba5a1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413143033/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investigate/detail/4fae558a-b197-11e3-af4f-ef2804cba5a1/?uuid=4fae558a-b197-11e3-af4f-ef2804cba5a1
- 向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a8c8f06c-aea3-11e3-9135-ef2804cba5a1/?uuid=a8c8f06c-aea3-11e3-9135-ef2804cba5a1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18212757/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a8c8f06c-aea3-11e3-9135-ef2804cba5a1/?uuid=a8c8f06c-aea3-11e3-9135-ef2804cba5a1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7日 (六) 12:54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太陽花學運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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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bbe4b30c-b3d5-11e3-a29c-ef2804cba5a1/?uuid=bbe4b30c-b3d5-11e3-a29c-ef2804cba5a1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28045551/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bbe4b30c-b3d5-11e3-a29c-ef2804cba5a1/?uuid=bbe4b30c-b3d5-11e3-a29c-ef2804cba5a1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4日 (六) 12:33 (UTC)
關於後續影響
服貿協議的推遲已經明顯導致了台灣經濟的發展 Asdgy12245f(留言) 2018年8月13日 (一) 10:11 (UTC)
「主要參與者」」王奕凱」 資料連結有誤
新條目推薦討論
- 2014年,臺灣大學生為了抗議通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而佔領立法院,並發起什麼社會運動?
- (+)支持:編寫完整,內容精實優良,感謝主編的貢獻。實在是太強拉!—Pw K. 〔𐓶:高柏瑋〕 2019年3月11日 (一) 15:41 (UTC)
- (+)支持合格--Shwangtianyuan 呼籲孟晚舟早日釋放 2019年3月11日 (一) 15:5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堪稱典範。--西安兵馬俑主義好!※恭喜卡塔爾勇奪亞洲杯🏆 2019年3月11日 (一) 16: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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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內容非常翔實,來源非常充足,符合標準,感謝貢獻﹗--蟲蟲飛♡♡→♡℃※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11:22 (UTC)
- (+)支持:瑕不掩瑜,基本符合標準--苞米(☎) 2019年3月12日 (二) 13:2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平成31年暨皇紀2679年及己亥年(留言) 2019年3月15日 (五) 05:53 (UTC)
優良條目評選
- 投票期:2019年3月14日 (四) 11:04 (UTC) 至 2019年3月21日 (四) 11:04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4月20日 (六) 11:05 (UTC)起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由User:KOKUYO大幅度擴充的高重要度
人物傳記社會事件條目,內容詳盡,參考充足,圖文並茂。—百戰天蟲(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11:04 (UTC)- 吐槽:這是人物傳記?-KRF(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11:11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條理清晰,來源充足,符合GA標準--西安兵馬俑主義好!※恭喜卡塔爾勇奪亞洲杯🏆 2019年3月14日 (四) 13:38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Bagakuco(留言) 2019年3月16日 (六) 14:4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我反對此條目列為優良條目。
- 首先,有理有據是編寫百科的重要標準,然而有引用來源不代表引用內容是正確的,因此有着大量引用來源的文章未必有其正確性,只有具備了完備事實和邏輯的論證才具有正確性。例如:某家粉絲團說我家idle捐了個款就是有愛心,然而仔細思考,就算這種說法被轉po多少次,都不具備任何正當性,因為由單一事件引述有可能只是誘導性鮮活案例,不具有普遍代表性,因而不構成「有愛心」的因果邏輯連結。
- 其次,即便條件和推論都是正確,其聯繫的邏輯也可能有錯誤,使人認為其偏離中立的原則。例如:我們說「民主自由可以帶來社會進步」,然而這種說法有着大量的反例,需要對民主和自由以及社會正義進行定義,否則就變成只有真正的民主自由才能帶來社會進步的這種自我定義、的邏輯怪圈,或者叫訴諸純潔的錯誤。因而我們作出「民主自由可以帶來社會進步」這種判斷,不代表其具備事實性,而只能算作一種觀點,既然是觀點,則應當轉述或者引述之,而不應當單純羅列之。
- 我之所以反對此條目作為優良條目,正是因為以上兩點錯誤。下面試舉幾例子。
- 而隨着中華民國總統成為《中華民國憲法》中的「例外狀態」,以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顯現出正當性問題時,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也開始嘗試重塑憲法權威。
- 這句話充斥着對事實的重新定義的腔調,「例外狀態」、「正當性問題」、「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也開始嘗試重塑憲法權威」,均是需要定義才可以被理解的,否則毫無意義,且應當寫出「是誰說的」。
- 其次,」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也開始嘗試重塑憲法權威「一語含糊不清,且與此次運動並非有直接聯繫。這樣的表述其實暗含另一種邏輯判斷,即太陽花運動或者其他的運動屬於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也開始嘗試重塑憲法權威,否則這句話出現在此處即為離題,而這一判斷似乎默認了一般存在在這一評價之中,讓人感覺仿佛是一個事實。我對這種預設立場的巧妙手法感到可怖。
- 再者,這其中的因果聯繫並非是顯而易見的普遍認知,我顯然可以講出其他好多爆發太陽花運動或者所謂」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也開始嘗試重塑憲法權威「的原因。我不曉得當年的學生有多麼了解憲法或者憲法權威,多麼了解國家及公民社會,但我知道這樣的表述,並非正常人所可以輕易理解和認知的,更不是像物理化學定律一樣會被學界直接認同的。
- 在太陽花學運中,對於警察的討論態度介於許多極端之間[481],並因為行政院的鎮行動壓而大幅轉變[482]。根據運動期間的報導,鎮暴警察和其他警員過度使用武力,包括運用水炮和警棍攻擊抗議者頭部等暴力行為[483][484][485][486]。警方強制驅離的作法被批評是國家暴力[177],台灣團結聯盟便將鎮暴警察的驅離比喻為台灣版的六四事件[487][488]。而在行政院的驅離過程中,警方還曾經命令記者離開[483],甚至對媒體使用暴力[489]。
- 這句話就厲害了,太陽花還能和六四相提並論?警棍能和坦克槍械相提並論?這種不對等的邏輯乍一看很有衝擊力,但是根本就是錯誤的邏輯,而且根本不符合事實,卻在編修的時候沒有指出。而且明明是在談論警方使用的武力,卻用眾人對警方武力的評價代替之,缺乏事實性的陳述,根本就文不對題。
- 類似缺乏定義或者邏輯不適當的語句還包括以下,不一而足:
- 而作為標誌着一代人成熟的事件,太陽花學運也造成不小的世代衝突。
- 太陽花學運的最後階段與結束方式,對後來的運動方式產生很大影響。
- 在整個運動過程中,立法院領中央導層必須解決一系列問題,其長期的主要挑戰是在公眾眼中維護運動的合法性,但也因而遭到各式批評。
- 與此同時,運動中的部分內部爭論異議,被批評為與具體的政治分歧無關,而是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社會資本的鬥爭。
- --Unravel17(留言) 2019年3月17日 (日) 04:25 (UTC)
- @KOKUYO:樓上的意見我覺得有參考價值---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7日 (日) 06:46 (UTC)
- @Koala0090:我倒沒這麼覺得。--KOKUYO(留言) 2019年3月17日 (日) 06:57 (UTC)
- (!)意見:「例外狀態」、「正當性」、「憲法權威」都是專有名詞,學界已有相當的共識,不應該直接做字面意思解讀,那句話我覺得很合理。有做出行動就是「嘗試」,想要改變現狀就是「重塑」。憲法的權威,就我的認知,根基於政府及各級法律對憲法的優位遵從,如果國家元首的職務性質或法律的通過違反憲法或憲法的精神,這從定義上就很顯然會影響到憲法的權威性。而國民又針對政府此等違反憲法精神的行動做出回饋,讓政府的此等行為改變,因為是對現狀的改變,從邏輯上也顯然一定會再影響到憲法的權威性。這種東西有些人學過,有些人沒有學過,比較像地域中心問題(?)。利申:學過高二公民課本。—Pw K. 〔𐓶:高柏瑋〕 2019年3月18日 (一) 16:38 (UTC) 幫忙調整了一下討論縮排,美化排版,不喜回退
- (:)回應:感謝美化。
- @KOKUYO:樓上的意見我覺得有參考價值---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7日 (日) 06:46 (UTC)
- 首先,我知道這些詞都是可以有定義的,但是你能確保這些詞語在另一種環境下意涵就是不變的嗎?你難道覺得大陸語境下的民主和台灣語境下的民主是同一種事物?別提大陸,難道在台灣不也有人覺得能投票就算民主、不能投票就不算民主?因此,我反對用重新定義的語氣描述事實,這樣非常容易造成對事實的歧義和誤解。
- 其次,閣下說』有做出行動就是「嘗試」,想要改變現狀就是「重塑」『,我如果按照計算機科學的定義去理解定義,那麼我說「我對死亡有作出行動」即「我嘗試死亡」,閣下是否覺得意思恰當?這樣的行動一定是嘗試?我說「我想改變現狀」即「我重塑」,閣下又是否覺得恰當?然後閣下就需要重新定義這樣的話是什麼情況下適用,什麼時候不適用,來重新規範什麼是真正正確的定義,豈不是和我說的訴諸純潔悖論?那麼豈不是證明了這樣定義是不嚴謹的,更遑論一千個人能有多少種定義?
- 最後,如果作為一個百科全書,我卻需要藉助另外一本百科全書或者另外專家學者的見解才能看懂皮毛,以至於正常人理解世界的話語權掌握在特定權威手中,這樣的百科全書,我認為是失其本心的:我最近希望翻譯《百科全書》這一條目也正是因為如此。--Unravel17(留言) 2019年3月18日 (一) 19:04 (UTC)
- 「閣下說『有做出行動就是「嘗試」,想要改變現狀就是「重塑」』,我如果按照計算機科學的定義去理解定義,那麼我說『我對死亡有作出行動』即『我嘗試死亡』」我自己是覺得這個推導蠻弱的,「此次行動帶有重塑憲法權威的嘗試」這個認定,是出自於參考文獻作者的觀察,並非一個邏輯學運算出來的產物。而閣下後面那句話真的有些不知所云,「對死亡有作出行動」這句話光是在漢語上就無法理解,要我們判斷這個是否是合適的舉例實在有點困難。---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03:00 (UTC)
- 既然並非邏輯學的推導,那麼是否意味着承認這個事實在不同人眼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感性認知?那麼如此主觀的成分是否可以不加引述地置入百科全書之中,讓人覺得誤以為這是個事實或者普遍認知?有來源並不代表客觀公正,此點我已論證之,以參考文獻作者的觀察為真實,豈不是在訴諸權威?
- 關於引喻失義的例子其實還可以有很多,我只是在簡單舉例說明,並未細想,而且回想我的舉例確實有所不妥,但對反駁意見的反駁意見已經置於如上,卻不知Koala0090君是否同意其它的觀點,還是僅僅就於一點發出討論意見,還是單單透過一點對於我的所有意見進行檢討。
- 最後,我並不是不想這個條目通過,而且我覺得我已經提出了如何改進這個條目的意見:1)如果描述一件事件的事實經過請以事實為主,請不要夾敘夾議而為事實附着觀點,更不要以觀點代替之;2)如果事實已經可以被人看懂,請不要以學者口吻或藉助學者之口重新定義之;3)如果需要寫出觀點或者某些人的看法,請用轉述的口吻,且寫出來源。--Unravel17(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04:04 (UTC)
- @Unravel17:不要誤會,我並沒有反對你所有意見,我其實只有針對你那句話做出質疑和提問而已,因為即使身為理科生,我也看不懂你這句話背後的邏輯。另外,雖然身為理科生,我們在寫作的時候確實會如你所說的寫作,但每個人的寫作風格不同,我其實認為我足夠體會大部分這類語句背後的蘊含。既然如此,是否必須以哲學論述非常繁複但完整的寫法,那就有可以討論的餘地了---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10:38 (UTC)
- @Koala0090:我上大學的第一課是什麼是科學、什麼是實驗,後面學習了學術寫作之類的課程,所以才覺得這樣寫是不客觀的。我們寫作的時候,老師說的是請忘記GRE或者考試裏面你認識到的難詞,如果說法簡單(readable)而不造成歧義就行了。重新拿前面那個例子,我看見」而隨着中華民國總統成為《中華民國憲法》中的「例外狀態」,以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顯現出正當性問題時,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也開始嘗試重塑憲法權威。「
- 這句話,我就會想什麼是「例外狀態」,什麼是「正當性問題」,什麼是「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什麼叫「嘗試重塑憲法權威」。我知道提出正當性、例外狀態的施密特是一個備受爭議的學者,但是讀者一定知道嗎?此外,把台灣社會定義成民主開放的公民社會,無疑偷換了主體。我也沒想句子多複雜,我又不是學文科的,我只是覺得這樣寫作,埋藏了太多東西,非常不妥。轉述寫成「某某說」還寫,可以指明這只是個人觀點,但是不加轉述,就會讓人感覺很有誤導性。--Unravel17(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11:55 (UTC)
- @Unravel17:不要誤會,我並沒有反對你所有意見,我其實只有針對你那句話做出質疑和提問而已,因為即使身為理科生,我也看不懂你這句話背後的邏輯。另外,雖然身為理科生,我們在寫作的時候確實會如你所說的寫作,但每個人的寫作風格不同,我其實認為我足夠體會大部分這類語句背後的蘊含。既然如此,是否必須以哲學論述非常繁複但完整的寫法,那就有可以討論的餘地了---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10:38 (UTC)
- 既然並非邏輯學的推導,那麼是否意味着承認這個事實在不同人眼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感性認知?那麼如此主觀的成分是否可以不加引述地置入百科全書之中,讓人覺得誤以為這是個事實或者普遍認知?有來源並不代表客觀公正,此點我已論證之,以參考文獻作者的觀察為真實,豈不是在訴諸權威?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雖然來源很豐富,但如上Unravel17君所述將觀點當做事實來論述的內容還是不少。DYK可以,優良夠嗆--苞米(☎) 2019年3月17日 (日) 07:0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正如Unrave17所述,本條目確實還有地方改進例如選詞和語氣用法,但並不明顯。缺乏定義或者邏輯不適當的語句編者也只是引述來源中的細節,並無法貶損條目的中立性。文不對題也只不過是對細節的描述,加上來源做為參考。而且維基百科方針也沒有說:「有引用來源不代表引用內容是正確的」。確實有說要使用可靠來源,但可靠來源內容也可以是不正確的/有偏誤的。再說,就算編者只是照抄來源,編者還是有附上來源可供參考。為何不要請先閱讀來源後再作出判斷?請不要使用學者的口吻敘述自己的觀點而不按方針和指引行事。--沒錢的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05:21 (UTC)
- (:)回應:維基的受眾和編者不一定是同一群人,編者對於多數受眾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稱,對於讀者來說,並無絕對的必要去了解編者關於定義失當、循環論證的爭議,了解到這些用詞對他們了解事物本身不一定有幫助,如果對術語不了解還可能造成誤解,通俗的講,我希望大多數讀者在閱讀的時候沒有障礙且不會被誤導。如果閣下以為這種算是學者口吻,我不知道應當如何交流,我也不會去定義「交流」這個詞語是什麼意思。如果閣下認為這些無損與條目的質量,不知是否知曉「春秋筆法,微言大義」?如果每一個人都是像閣下所言,點進來源去仔細查看,那麼怎麼會還有謠言呢?我可以有質疑,但是別人難道不會被誤導?我的觀點很明確,且已經總結意見。--Unravel17(留言) 2019年3月19日 (二) 10:15 (UTC)
- 4支持,2反對:結果為落選優良條目。--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1日 (四) 11:06 (UTC)
依照方針指出這個條目的問題
在之前討論這個條目的問題的時候,我並沒有嚴格使用方針來進行解釋,因此我會再次說明。我住要指出,這一條目違反了Wikipedia:中立的觀點,所以我也是多引述於其中。
首先,根據中立的觀點這一方針,
“ | 可供查證是不能凌駕於中立性之上的。既可查證又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有可能仍然會表達觀點或有選擇性地引用材料;在文字描述上使用贊成或否定的語氣,而非中立描述的適當語氣;讓某一觀點顯得更為突出或更可質疑,而不是中立觀點的呈現方式;排斥或給予某一觀點不應有的地位;在描述中傾向於強化或弱化某一觀點;以及其他可能令讀者對主題產生偏見的因素。 | ” |
因此,我提出這個條目的描述存在問題,不夠準確和中立。於是,我依據同一條方針,提出了改進意見:
“ | 你根本不需要說他是邪惡的。因為希特拉的條目一開始也沒有說「希特拉是個壞蛋」——我們不需要這樣,他自己的行為便可證明他罄竹難書。我們只用冷靜地列出猶太人大屠殺的事實,並在某種程度上重現死難者痛苦的聲音就足以說明這點了,罵人是毫無意義且沒有必要的。因此這樣做就可以了:列出薩達姆的罪行,並列明你的來源。 | ” |
我的意見即是,無論編寫者對這個運動褒揚或者貶低,編寫者無需評論,而只需要列明來源,讓事實說話。但是我並沒有完全反對放入某些評論性話語,所以依據同一條方針,我提出可以歸屬可能帶有偏見的說明:
“ | 人們往往喜歡用模稜兩可的文字來改述爭議或觀點的陳述:「許多人認為杜岳是最好的棒球選手。」但這種形式的陳述往往會引致顯而易見的抨擊:「好吧,許多人這樣認為,這些人都是一群蠢人」;或者是「到底多少人才是『許多人』?我覺得只是『少數人』這麼想的吧!」通過將聲明歸屬於某位知名的權威人士,或用其背後的事實來證實觀點,你就能避免這些問題。 | ” |
因此,我認為如果是某位專家學者認為如此,應當寫上誰在哪裏說了什麼。
但是考慮到某些進行評論的專家可能是整場事件的親歷者,因為大量台灣人實際上是事件的親身經歷者,而非旁觀的觀察家,而即便是觀察家在觀察時也難免不附帶主觀評價,因此我考慮其觀點為第一手資料,除非具有大量第其它資料的支持,我不能認定其為事實,因為根據相關方針,
“ | 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 ” |
而且對於很多事情的描述,我認為難以判斷是否僅僅為觀點,而非事實,正如同我對媒體的描述警察活動部分質疑一樣,我不清楚這到底是觀點還是事實。我不想知道媒體對警察行動的評價是怎麼樣的。而經歷事件的媒體,尤其是在現場的媒體所提供的資料,同上述資料一樣,我認為應當屬於第一手資料,因此我對此處來源可靠性產生疑問,而且對這段用觀點代替事實描述的行為表示不滿。
後面的討論基於缺乏定義這一問題,而我實際上想問「維基百科是什麼?不是什麼?」。依據維基百科不是手冊、攻略書、教科書或科學雜誌,即便我在寫作的時候可以使用學術語言討論,但是也應當儘可能減少其使用,或者以從淺入深地方式進行描述。不加說明地拿出一些深奧難懂的句子供讀者「欣賞」的行為是我不能接受的。首先讀者會產生歧義或者疑惑,因為「維基百科條目不應該假定呈現給深諳主題領域的讀者」;其次,維基百科不是發表評論的地方,如果是有重量的評論,請歸屬到某個作者,而非去除歸屬,直接引入;最後,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因此我反對以巧妙定義的形式去暗示或者迎合某一立場,而如同我所指出的,文中某些觀點並未被論證為普世的觀點,而且其中含有潛在的暗示成分,雖然不能判斷編者是否察覺。--Unravel17(留言) 2019年4月2日 (二) 17: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