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中華民國國家級文化資產
此處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內,登錄後由中華民國文化部為主管機關的文化資產,以及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登錄的國定自然資產,包含
- 有形文化資產的「國定古蹟」、「重要聚落建築群」、「重要文化景觀」、「重要史蹟」、「國定考古遺址」、「重要古物」、「國寶」
- 無形文化資產的「重要傳統表演藝術」、「重要傳統工藝」、「重要保存技術與保存者」、「重要口述傳統」(以上保存者文化部授人間國寶證書)、「重要傳統知識與實踐」、「重要民俗」
- 自然資產的「國定自然地景」、「國定自然紀念物」
子分類
此分類包含以下 8 個子分類,共 8 個。
中
- 中華民國國定自然地景 (17個頁面)
- 中華民國國定遺址 (9個頁面)
- 中華民國無形文化資產重要民俗 (14個頁面)
台
- 台灣人間國寶 (36個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