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50步規則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際象棋中,50步規則指的是:如果連續50步棋,沒有被移動,也沒有吃子(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接下來只要依照一定的走法,便可將局面回復到50步前的狀態),那麼雙方都可以要求和局。這種和局並不是自動的——如果一方想要通過這種形式達到和局,那麼他必須聲明。如果想要求和局的一方將要行棋,而且恰好遇到只差一步即達到50步的情況,他也只需在自己的記譜本上寫下將要走的棋,不需在棋盤上走子,便可要求和局。50步規則的目的是避免沒有希望獲勝的一方固執地的繼續下棋[1],或是希望靠對方疲倦而獲勝。

雖然幾乎每個將死都能在50步以內,但是在20世紀,有人發現某些殘局,有一方是可以獲勝的,但是需要超過50步(而且都沒有吃子,也沒有兵的移動),例如雙對雙時,有象的一方是可以獲勝,但最多需要223步,另一個例子是皇后對雙象,有皇后的一方需要69步才能獲勝。

腳註

  1. ^ (Hooper & Whyld 1992,第134頁),

參考資料

  • Hooper, David; Whyld, Kenneth, fifty move law,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Chess 2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ISBN 0-19-866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