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羽毛球比賽
第三十一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羽毛球比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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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場館 | 里約中心4號館 |
日期 | 8月11日-8月20日 |
參賽選手 | 172位選手 |
201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羽毛球比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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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打 | 男單 | 女單 | ||||
雙打 | 男雙 | 女雙 | 混雙 |
201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羽毛球比賽為第31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其中一項競賽項目,共產生五面金牌;賽事於2016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里約中心4號館(會展中心)舉行[1]。
參賽資格
賽制修訂
為避免上屆女子雙打比賽中有運動員為了「走線」挑選下輪對手而消極作賽等負面事件再次發生(因為每小組最後一輪無法同時比賽或者相互影響的兩組不會同時比賽,使其晚場的參賽者知道早場的比賽結果),世界羽聯先後在2014年2月11日及2015年5月舉行的年度大會期間,發佈了調整2016年里約奧運會參賽限額,以及對參賽資格和競賽規程的新規定[2]。新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 修訂國家奧委會的最高參賽名額[2]
- 男、女單打項目的最大參賽限額由3個縮減為2個。
- 隨着單打項目參賽名額減少,每個國家奧委會的最高參賽名額也由18人縮減至16人(男女各8人)。
- 主辦國只獲分配兩個單打項目各1名運動員的參賽名額,雙打項目不給予參賽名額。
- 修訂運動員參賽資格規定[2]
- 所有運動員都必須在奧運資格周期內,參加至少3個有奧運積分賽事中的比賽。
- 修訂確定種子所依據世界排名的日期[2]
- 確定比賽種子的程序將從確定參賽資格日(即2016年5月5日),延後至重新分配未使用名額的截止日(即2016年7月18日)後進行。換言之確定比賽種子的程序所依據的世界排名,將更貼近奧運比賽的日期,會更公平。
- 修訂比賽方法[2]
- 單打的小組數目將視乎最終總參賽人數而定;38人參賽設12組、39至41人參賽設13組、42至44人參賽設14組、45至47人參賽設15組、48至50人參賽則設16組。每個小組的人數為3至4人。因應參賽人數的不同,小組將按既定的次序刪除(B→O→F→K);種子位置和輪空位置亦會按既定的次序安排。仍然是各小組第一晉級,並直接進入16強既定位置。
- 雙打項目在第二階段的淘汰賽時將會重新抽籤;來自同一小組的兩對選手在淘汰賽階段將被分開(其中會先抽B1和C1會在準決賽與A1碰頭,再抽A2、B2、C2、D2,若兩者為同組即重抽),情形如下面所示。
- 其中「第二階段的8強淘汰賽時將會重新抽籤,且來自同一小組的兩對選手在淘汰賽階段將被分開」類似的模式的部分可能會在之後其他比賽項目跟進。
八強賽 | 準決賽 | 決賽 | |||||||||||||||||||
A1 | A組首名 | ||||||||||||||||||||
小組次名(抽籤決定) | |||||||||||||||||||||
B/C組首名(抽籤決定) | |||||||||||||||||||||
小組次名(抽籤決定) | |||||||||||||||||||||
小組次名(抽籤決定) | |||||||||||||||||||||
B/C組首名(抽籤決定) | |||||||||||||||||||||
銅牌賽 | |||||||||||||||||||||
小組次名(抽籤決定) | |||||||||||||||||||||
D1 | D組首名 | ||||||||||||||||||||
賽程
小組賽 | 小組賽 | R | 16強賽 | ¼ | 八強賽 | ½ | 準決賽 | F | 決賽 |
日期→ | 11日 (四) | 12日 (五) | 13日 (六) | 14日 (日) | 15日 (一) | 16日 (二) | 17日 (三) | 18日 (四) | 19日 (五) | 20日 (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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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早 | 午 | 晚 | 早 | 午 | 晚 | 早 | 午 | 晚 | 早 | 午 | 晚 | 早 | 晚 | 早 | 晚 | 早 | 晚 | 早 | 晚 | 早 | 晚 | 早 | 晚 |
男子單打 | 小組賽 | R | ¼ | ½ | F | |||||||||||||||||||
男子雙打 | 小組賽 | ¼ | ½ | F | F | |||||||||||||||||||
女子單打 | 小組賽 | R | ¼ | ½ | F | |||||||||||||||||||
女子雙打 | 小組賽 | ¼ | ½ | F | ||||||||||||||||||||
混合雙打 | 小組賽 | ¼ | ½ | F |
小組賽比序
- 1. 勝場數
- 2. 2名球員排名相同,則他們比賽的勝方名次靠前。
- 3. 3名球員排名相同,將由勝局數減去敗局數的差值決定排名
- 4. 3名球員仍然排名相同,將由總得分減去總失分的差值決定排名。
- 5. 在一或多次這樣的排名後,只剩2名球員排名相同,則他們比賽的勝方名次靠前。
- 6. 如果3名球員在兩次的排名比序後,仍然排名相同,則由抽籤決定其排名。
獎牌榜
排名 | 國家/地區 | 金牌 | 銀牌 | 銅牌 | 總數 | 總數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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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 | 2 | 0 | 1 | 3 | 1 |
2 | 日本 | 1 | 0 | 1 | 2 | 3 |
3 | 印度尼西亞 | 1 | 0 | 0 | 1 | 5 |
西班牙 | 1 | 0 | 0 | 1 | ||
5 | 馬來西亞 | 0 | 3 | 0 | 3 | 2 |
6 | 丹麥 | 0 | 1 | 1 | 2 | 4 |
7 | 印度 | 0 | 1 | 0 | 1 | 7 |
8 | 英國 | 0 | 0 | 1 | 1 | 8 |
韓國 | 0 | 0 | 1 | 1 | ||
總數 | 5 | 5 | 5 | 15 |
獎牌得主
項目 | 金牌 | 銀牌 | 銅牌 |
男子單打 (詳細) |
諶龍(中國) | 李宗偉(馬來西亞) | 維克托·艾素臣(丹麥) |
男子雙打 (詳細) |
傅海峰(中國) 張楠(中國) |
吳蔚昇(馬來西亞) 陳蔚強(馬來西亞) |
馬庫斯·埃利斯(英國) 克里斯·蘭格瑞奇(英國) |
女子單打 (詳細) |
卡露蓮娜·馬蓮(西班牙) | 普薩拉·文卡塔·仙度(印度) | 奧原希望(日本) |
女子雙打 (詳細) |
松友美佐紀(日本) 高橋禮華(日本) |
克里斯汀娜·彼德森(丹麥) 卡米拉·呂特·尤爾(丹麥) |
鄭景銀(韓國) 申昇瓚(韓國) |
混合雙打 (詳細) |
通托維·艾哈邁德(印度尼西亞) 利利亞納·納西爾(印度尼西亞) |
陳炳順(馬來西亞) 吳柳螢(馬來西亞) |
張楠(中國) 趙芸蕾(中國) |
參考資料
- ^ 2016 Rio Games. BWF. [2015-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01).
- ^ 2.0 2.1 2.2 2.3 2.4 鄭三糧. 世界羽联发布里约参赛新规定 曾两度做出调整. 羽毛球雜誌. 2015-12-15 [2016-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3).
外部連結
維基共享資源上的相關多媒體資源:201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羽毛球比賽
- (英文)官方網站
- (英文)BADMINTON WORLD FEDERA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