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警察及刑事證據(北愛爾蘭)令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2年10月19日) |
法定文書 | |
引稱 | SI 1989/1341 (N.I.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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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域 | 北愛爾蘭 |
日期 | |
訂立 | 1989年8月2日 |
生效 | 1989年9月2日 |
其他法例 | |
相關法例 | 1984年警察及刑事證據法令 |
現狀:已修訂 | |
原始文本 | |
修訂後法規文本 |
《1989年警察及刑事證據(北愛爾蘭)令》(英語: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Northern Ireland) Order 1989)是英國的一項法定文書。它為北愛爾蘭警隊的權力訂立了一個法例框架,類似於英格蘭及威爾斯由《1984年警察及刑事證據法令》訂立的權力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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