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關春
黃關春(1959年2月—2022年3月18日),湖北鄂州人。男,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北財經學院(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職大專畢業,武漢理工大學國際貿易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生平
1975年9月,黃關春成為湖北省洪湖縣石碼頭公社知青。1978年3月,為湖北省公安學校學生。1979年12月,任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礄口分局韓家墩派出所民警、一科偵察員、政治處幹事、副科長、團委書記(其間於1981年2月至1984年2月在湖北財經學院法律函授專修科學習)。1984年8月,任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團委書記、區委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區長助理。1989年12月,任中共礄口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副區長。1996年10月,任中共武漢市委組織部副部長。1997年10月,任中共武漢市江漢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湖北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1999年8月,任中共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00年2月,任武漢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其間:1998年9月至2001年1月,在武漢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國際貿易專業在職研究生,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1年7月,任武漢市副市長。2002年1月,任中共武漢市委常委、副市長。2003年1月,任中共武漢市委常委、秘書長,市公安局局長。2005年6月,任中共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1]。2006年3月,任中共孝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吉林
2012年6月,任吉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2012年7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2]。
湖南
2015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3]。2016年5月,兼任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4]。2016年6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湖南省公安廳廳長、督察長、黨委書記[5]。2016年12月,辭去湖南省副省長職務[6]。2019年1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2年3月18日,黃關春因病在武漢逝世[7]。
人物事件
2013年6月3日,位於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主廠房發生特別重大的火災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2億元。對此負間接領導責任的吉林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黃關春被記大過處分[8]。
參考文獻
- ^ 副省长黄关春简历. 湖南省人民政府入門網站. [2015-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8月18日).
- ^ 黄关春任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新華網. [2013-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13).
- ^ 吉林省副省长黄关春调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人民網. [2015-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兼任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澎湃新聞. [2016-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2).
- ^ 黄关春任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6-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4).
- ^ 谢建辉、杨光荣任湖南省副省长,许显辉任省监察厅厅长. 澎湃新聞. [2016-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7).
- ^ 中國經濟網. 黄关春同志逝世. 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資料庫. 湖南日報. [2022-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9).
- ^ 国务院对吉林省两起特别重大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新華網. [2013-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5).
外部連結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
前任: 李微微 |
中國共產黨湖南省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書記 2016年6月-2019年5月 |
繼任: 李殿勛 |
前任: 曹世佑 |
中國共產黨孝感市委員會書記 2006年3月-2012年6月 |
繼任: 陶 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孫建國 |
湖南省公安廳廳長 2015年6月-2017年7月 |
繼任: 許顯輝 |
前任: 馬 明 |
吉林省公安廳廳長 2012年7月-2015年6月 |
繼任: 胡家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