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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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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許可證香港入境事務處向無法取得往港旅行證件的人,或者持有不受承認的旅行證件的人,以單頁紙形式簽發的,准許持有人入境香港的證件。

以下內容的模擬品: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單頁紙格式的入境許可證。

適用情況

在內地出生的新生兒

父母一方是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父母另一方是中國籍非內地居民、在內地出生的新生兒,在名義上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非經「辦理批准手續」,無法直接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然而,這類新生兒因父母雙方均不是內地居民,無法在內地落戶。事實上,與父母至少一方為內地居民的情形不同,這類新生兒無需受制於「須首先在內地落戶、再申請單程證」的限制,可以直接向香港入境處以「受養人」名義申請單頁紙形式的入境許可證(被內地機關稱為「定居類進入許可」),而後向內地的出入境管理機關申請一次出境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前往香港[1],在入境香港後即視為已完成基本法第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批准手續,可以直接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台灣華籍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在實施「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便利措施前,中華民國護照的持有人(即香港入境處所稱的「台灣華籍居民」)如欲以訪客身份入境香港一次或兩次,也需要辦理此類單頁紙形式的入境許可證。以訪客身份多次入境者會獲發本式多次入境許可證,其封面為藍色;而以學習、工作等身份入境香港者亦會獲發同樣的本式證件,但封面為橘色,該證件由於外皮顏色而俗稱「橘金本」。

以下內容的模擬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給台灣華籍居民的入境許可證(網上快證)

在實施「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便利措施前,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也可以通過特許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機構,以網上申請的方式向香港入境處申請入境許可證。根據此方式發出的入境許可證稱為「網上快證」(iPermit)[2],但該計劃現已結束[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