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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學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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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學顏
大明吏部左侍郎
籍貫山東兗州府濟寧州
字號字子愚
出生正德八年(1513年)八月十七日
逝世隆慶五年(1571年)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山東鄉試第一名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靳學顏(1513年—1571年),字子愚,號兩城,山東濟寧州(今山東省濟寧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隆慶間官至吏部左侍郎。曾上疏建議改革金融制度。

生平

靳學顏於嘉靖十三年(1534年)舉山東鄉試第一。次年(1535年)聯捷進士,授河南南陽府推官,以清廉著稱。歷官吉安府知府。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陝西提學副使,丁艱歸。嘉靖三十四年復除原職,三十八年升陝西按察使,累遷陝西左布政使

隆慶初年,入京為太僕寺卿,二年六月改光祿寺卿。不久,拜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應詔陳理財,凡萬餘言,尤其詳細涉及選兵、鑄錢、積穀。朝廷交付有關部門商討,最終未能盡行。四年二月升任工部右侍郎,四月改吏部右侍郎,八月暫協理兵部事,九月督餉,十月晉升為左侍郎。高拱任首輔,把持朝政,靳學顏稱病歸[1],隆慶五年(1571年)六月卒於鄉。《明史》有傳[2]

著作

工詩,有《靳兩城先生集》二十卷行於世。

家族

曾祖靳禮。祖父靳鏜。父靳顯,引禮舍人。母田氏。重慶下。弟靳學曾,嘉靖二十三年進士。孫靳於統,天啟二年進士。

靳學顏的貨幣理論

靳學顏在其上疏中寫道:「睹天下之民皇皇以匱乏為慮者,非布帛五穀不足也,銀不足耳。夫銀,寒不可衣,飢不可食,不過貿遷以通衣食之用,獨奈何用銀而廢錢?錢益廢,銀益獨行。獨行則藏益深,而銀益貴,貨益賤,而折色之辦益難。豪右乘其賤收之,時其貴出之。銀積於豪右者愈厚,行於天下者愈少。更逾數十年,臣不知所底止矣。錢者,泉也,不可一日無。計者謂錢法之難有二:利不鸑本,民不願行。此皆非也。夫朝廷以山海之產為材,以億兆之力為工,以賢士大夫為役,何本之費?誠令民以銅炭贖罪,而匠役則取之營軍,一指麾間,錢遍天下矣。至不顧行錢者,獨奸豪爾。請自今事例、罰贖、徵稅、賜賚、宗祿、官俸、軍餉之屬,悉銀錢兼支。上以是征,下以是輸,何患其不行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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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 ^ 《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一》:隆慶四年十一月,吏部左侍郎靳學顏以病乞歸,許之。
  2.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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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何其高
明朝吉安府知府
1546年-1550年
繼任:
陶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