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山 (伊拉哩氏)
阿山(滿語:ᠠᠰᠠᠨ,穆麟德轉寫:Asan,大詞典轉寫:Asan[1];?年—1714年),伊拉哩氏。滿洲鑲藍旗人。中國清朝官員,
經歷
康熙十八年(1679年)特授翰林院侍講,充日講起居注官,改翰林院侍讀。
二十一年(1682年)擢翰林院侍講學士。
二十三年(1684年)改翰林院侍讀學士。
二十四年(1685年)以侍讀學士充經筵講官。
二十五年(1686年)擢光祿寺卿。尋改太常寺卿,遷通政使司通政。
二十八年(1689年)遷戶部右侍郎。
三十年(1691年)改戶部左侍郎。以奉差任事不盡心,左授郎中。
三十三年(1694年),復擢左副都御史。
三十五年(1696年),隨康熙帝親征噶爾丹,再隨將軍阿密達追擊,任參贊。班師後授盛京禮部侍郎。
三十六年(1697年),充日講起居注官,遷翰林院掌院學士。充《平定朔漠方略》副總裁官,教習庶吉士。
三十九年(1700年),授兩江總督,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
四十五年(1706年),回京授刑部尚書,充經筵講官。
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帝南巡。阿山任兩江總督期間與桑額、張鵬翮倡議自泗州開挖新河、築堤,引淮水至黃家堰入張福口,會合出清口,稱為「溜淮套」;康熙帝親自視察溜淮套,發現異狀,諭曰:「阿山等奏溜淮套別開一河,分洩淮水,繪圖進呈。朕策騎自清口至曹家廟,見地勢甚高,雖成河,不能直達清口,與所進圖不同。且所立標竿多在民冢上,朕何忍發此無限枯骨耶?」下九卿議處,阿山及桑額、張鵬翮都應革職;康熙帝以阿山主導計劃,命令只處罰阿山,於是阿山遭到革職。
五十一年(1712年),江蘇布政使宜思恭以虧空公帑被譴責,因而列名控訴總督噶禮等人頻繁索賄,阿山也受餽贈,下部議處,康熙帝以阿山 老,寬免之。
五十二年(1713年),萬壽,官復原品。
五十三年(1714年)卒。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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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陶岱 |
兩江總督 康熙三十九年五月丁未-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甲戌 (1700年7月1日-1706年12月24日) |
繼任: 邵穆布 |
前任: 安布祿 |
清朝刑部滿尚書 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甲戌 - 康熙四十六年五月丙子 1706年12月24日 - 1707年6月24日 |
繼任: 耿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