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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壓反革命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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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壓反革命運動
1951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海報
日期1950年 - 1953年底[1][2]
地點
方法
  • 處決
  • 逮捕
  • 結果中國共產黨成功肅清潛伏於中國大陸保密局特務、認定的反動黨團骨幹、反動會道門頭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
    衝突方
    領導人物
    人數
    300多萬人[3]
    傷亡
    官方數據:712,000~873,600人死亡[4]
    拘捕2,620,000人
    關押1,290,000人
    管制1,200,000人
    非官方數據:1,000,000~2,000,000人死亡

    鎮壓反革命運動,簡稱鎮反運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的1950年代初,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主持下在全國範圍內對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殘餘勢力、特務以及傳統會黨幫派土匪等地方武裝勢力進行清查和鎮壓的大規模政治運動[1][2][4][5]。具體方式包括死刑送監[1][4]。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共產黨於1954年的官方統計,鎮反運動中共有260餘萬人被捕、130餘萬人被監禁、71.2萬人被處決[4][6][7][8]。1996年的官方文件顯示鎮反運動鎮壓了157萬多人,其中87.3萬餘人被判死刑[4][6]。外界則估計有100-200萬人遭處決[7][9]。中國共產黨通過鎮壓反革命運動鞏固了政權,為第一個五年計劃的開展奠定了基礎[10]

    歷史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大陸的國民黨殘餘勢力成為對共產黨新政權的主要抵抗力量。中國官方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民黨有計劃地潛伏和殘留在大陸上的土匪、惡霸、特務、反動黨團骨幹、反動會道門頭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約有300餘萬人。他們不甘心自己的滅亡,繼續與人民為敵,進行刺探情報,破壞工廠,搗毀鐵路,搶劫物資等活動,甚至進行反革命武裝暴亂」。這種情況在韓戰後更加嚴重[11][12]

    新華社2001年6月19日發表的電訊《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運動》以及周良書所著書籍《中國人民站起來了》等介紹,1950年春天到秋天的半年多時間中,僅中國大陸官方就統計到近四萬名的幹部和群眾積極分子被殺害[13][14][15]。據中共官方說法,在西南各省,連續有土匪發動大規模武裝暴亂造成縣、區、鄉各級政權幾乎全都被毀,軍糧徵集、重災區救濟糧款的調配以及農村減租減息等處於癱瘓狀態。僅廣西一省,人民政府的幹部被殺害者即有三千餘人。[16]1950年前8個月,中國大陸鐵路網遭受了401次破壞,造成大量的機車、火車車廂和橋樑被損毀,另有412次未遂破壞。[17]

    發展過程

    1950年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認為:華東地區多數都是用比較和平的方法分配土地的,匪首惡霸特務殺得太少。根據毛澤東的建議,1950年2月,中共中央專門召開會議討論了處決人犯的比例問題,「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作決定」[5][8]。1950年3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剿滅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和《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動用軍隊開始「全國大剿匪」及鎮反運動。但中共政權剛剛上台,西南華南許多地區尚未佔領,財政金融混亂,經濟恢復的任務相當繁重,加之還要進行的土地改革,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對大規模的「鎮壓反革命」非常之謹慎。對於土改,毛提出暫時不動富農的土地,他說:「過去北方土改,是在戰爭中進行的,戰爭完全掩蓋了土改空氣,現在基本上已無戰爭,土改就顯得特別突出,給予社會的震動特別顯得重大,地主叫喚的聲音將特別顯得尖銳。如果我們暫時不動半封建富農,待到幾年之後再去動他們,則將顯得我們更加有理由,即是說更加有政治上的主動權。」「民族資產階級是與土地問題密切聯繫的,為了穩定民族資產階級起見,暫時不動半封建富農似較妥當。」

    1950年6月,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當前一切工作的重心是「為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鬥爭」。毛解釋說:「我們已經在北方約有一億六千萬人口的地區完成了土地改革。今年秋季,我們就要在約有三億一千萬人口這樣廣大的地區開始土地改革,推翻整個地主階級。在土地改革中,我們的敵人是夠大夠多的。」毛澤東還提到中共勝利引起了社會經濟改組,戰爭已經帶來了很多破壞,許多人對我們不滿。因此,目前我們的首要任務,在城裏是「要合理地調整工商業,使工廠開工,解決失業問題,並且拿出二十億斤糧食解決失業工人的吃飯問題,使失業工人擁護我們」。同時「通過合理調整工商業,調整稅收」,改善同「民族資產階級」的關係。通過舉辦各種大學和使用知識分子,使他們不反對我們。而在農村,則是要通過減租減息、剿匪反霸、土地改革,使廣大農民擁護我們。總之,「就是要把人民中間不滿意我們的人變成擁護我們」,至少不要使他們反對我們。

    1950年10月8日,毛澤東發佈命令,組成中國人民志願軍,準備入朝作戰。10月9日,毛澤東將羅瑞卿彭真等人叫到中南海,要求他們連夜起草一份鎮壓反革命的文件,這就是著名的《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即「雙十指示」。毛澤東認為[18],現在抗美援朝戰爭打起來了,財經問題基本解決了,因此,「不要浪費了這個時機,鎮壓反革命恐怕只有這一次,以後就不會有了。千載難逢,你們要好好運用這個資本,不僅是為了殺幾個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為了發動群眾。」劉少奇說,「抗美援朝很有好處,使我們的很多事情都好辦(如搞土改,訂愛國公約,搞生產競賽、鎮反等)。因為抗美援朝的鑼鼓響起來,響得很厲害,土改的鑼鼓、鎮反的鑼鼓就不大聽見了,就好搞了。如果沒有抗美援朝的鑼鼓響得那麼厲害,那麼土改(和鎮反)的鑼鼓就不得了了。這裏打死一個地主,那裏也打了一個,到處鬧」,「很多事情不好辦」。在毛澤東的親自主持下,於1950年10月10日通過了《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雙十指示),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開展鎮反運動。1950年10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全國公安會議,傳達貫徹中央關於鎮壓反革命的指示,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鎮壓反革命活動;羅瑞卿在會議上做報告說,會門(以一貫道為主)是當時最大的反革命組織,中共在東北已從組織上打垮會門,華北已進行過若干重點取締,但潛伏勢力依然存在。接下來中共在老區要直接鎮壓會門,在新區則先針對會門領袖,為直接鎮壓製造條件。[19]

    雙十指示發佈前後,各地出現各種暴動。

    1951年

    1951年1月17日,毛澤東參考對比了華北和中南部分地區鎮反的成效後,在《關於對反革分子必須打得穩打得准打得狠的電報》中要求加大鎮反力度[20]

    鑑於鎮反運動開始時候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規定只要有勾結帝國主義,策動、勾引、收買公職人員、武裝部隊或民兵叛變,持械聚眾叛亂,參加特務或間諜組織,以反革命為目的組織或利用會門,搶劫、破壞公私財產和公共設施,投毒殺人,偽造公文證件,煽動群眾對抗政府和挑撥團結,製造散佈謠言,以及偷越國境、劫獄越獄、窩藏包庇反革命罪犯等行為,甚或意圖之一者,不論「已遂」、「未遂」,均可定為「反革命罪」[21]

    這使得「反革命罪」的解釋變得更寬泛,處刑標準有了更大的自由度。毛澤東等中共領導人曾發出指示要求將鎮壓對象「必須嚴格限制在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反動會門頭子等項範圍之內,不能將小偷、吸毒犯、普通地主、普通國民黨黨團員、普通國民黨軍官也包括在內」[10]但是由於缺乏明確的量刑標準和法律審判程序,加之地方政府為了完成中央的殺人指標,這一指示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紙空文。[來源請求]鎮反運動不可避免地、極其嚴重地擴大化,出現了大量冤假錯案。

    1951年2月12日,毛澤東致電南京上海方負責人:「上海是一個600萬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0000餘人僅殺200餘人的情況,我認為1951年一年之內至少應當殺掉罪惡大的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及(道)會門頭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殺掉1500人左右。這個數字是否妥當,請你們加以斟酌。南京方面,據2月3日柯慶施同志給饒漱石同志的電報,已殺72人,擬再殺1500人,這個數目太少。南京是一個50萬人口的大城市,國民黨的首都,應殺的反動分子似不止2000餘人……南京殺人太少,應該在南京多殺!」[5][22][23]

    1951年3月18日,毛澤東發表《轉發黃敬關於天津鎮反補充計劃的批語》。[24]

    1951年4月30日,毛澤東批示提出「死緩」。 [25]

    1951年5月8日,此意見在中共中央通過的決定中被正式表達[26];由此發明了「死緩」這一刑罰[25]。1951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在北京召開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總結貫徹「雙十指示」以來鎮反運動的情況,貫徹中央謹慎收縮方針,部署當前鬥爭任務。毛澤東、彭真等中央領導出席了會議。會議的決議中宣佈:「對於沒有血債,民憤不大和雖然嚴重地損害國家利益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而又罪該處死者,應當採取『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強迫勞動,以觀後效』的政策。」5月,中共中央決定實行謹慎收縮的方針,集中力量處理積案。「在今後鎮壓反革命鬥爭中」,「除現行犯外,捕人批准權收回到地專一級,殺人批准權收回到省級,如鬥爭情況需要,離省遠者由省派代表去處理。」

    到1951年10月,全國規模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基本結束[12][27]。1951年9月11日至17日在北京召開了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檢查了貫徹、執行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精神的情況,總結鎮壓反革命運動的經驗,研究、部署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任務。1951年底後,鎮反運動逐漸讓位於「三反五反運動[5]

    1952-1953年

    一些地方,如廣西省,鎮反運動第二階段從1951年11月至1952年8月,甚至1952年11月[5][28][29]。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進一步深入發動群眾,加強偵察破案和搜捕工作,清剿殘匪,着重打擊比較隱蔽和外逃的反革命分子。 鎮反運動第二階段結束時判定,廣西省大部分地區鎮反已經徹底或基本徹底,但尚有10%至15%的地區鎮反不徹底, 其中約有1%的區域未開展鎮反運動。鎮反不徹底或未開展鎮反的區域是:水上船隻、沿海地區、邊境地區和省、專、縣之山區結合部以及星星點點的區、鄉。195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開第五次全國公安會議,檢查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研究確定在全國範圍內全部完成鎮反運動任務的部署,並研究建設公安部門政治工作的問題。

    鎮反運動第三階段從1952年12月至1953年10月[28][29]。這一階段着重對前兩個階段打擊反革命勢力不徹底的地區和方面進行「補課」,在水上船隻開展鎮反工作,在邊境地區、邊沿結合部打擊殘敵,全面取締反動會道門。水上鎮反運動緊密結合民船民主改革,貫徹「先管後改」、「改了再管」的方針,採取先行試點,取得經驗,穩步鋪開的方法。鎮反運動到1953年才逐漸結束。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赦了部分人員。

    歷史影響

    整肅人數

    鎮反運動中,一貫道等「反動會道門」被取締,國民政府殘餘勢力、袍哥青幫洪門等幫會組織在中國大陸被基本肅清[30][31][32]。鎮壓反革命運動、土地改革運動抗美援朝戰爭三者同時進行,彼此協調,被中國官方稱為「三大運動」[33][34]。在1950到1953年間,中國共產黨在鎮反和土地改革運動中處決了大批人士,還有部分被捉拿關押,部分農村武裝力量反抗而變成地方上的內戰,而所有反抗在1953年後平息,剷除了反對者,鞏固了新生的政權[5][35][36][37]

    • 1954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的報告稱:鎮反運動以來,全國共捕262萬餘人,其中「共殺反革命分子712,000餘名,關了1,290,000餘名,先後管制了1,200,000餘名。捕後因罪惡不大,教育釋放了380,000餘名。」以被處決人數71.2萬這個數字來計算,占當時全國5億人口的千分之一點四二。[4][6][7][8][38]
    • 1996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4個部門合編的《建國以來歷史政治運動事實》的報告稱:從1949年初到1952年2月進行的「鎮反」中,鎮壓了反革命分子1,576,100多人,其中873,600餘人被判死刑[4][6][8]
    • 有學者估計鎮反運動處決了100-200萬人,甚至更多[7][9]

    冤假錯案

    在鎮反運動中,許多中華民國國軍投誠官兵和中共地下黨員也被當作反革命分子「殺」、「管」、「關」[40],如朱自清的兒子朱邁先,早年追隨中共,投身地下黨推翻國民黨活動,八年抗戰期間亦因中共指派隨宣傳團集體參加了國軍,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並策動桂北國民政府軍政人員起義成功,卻在鎮反運動中被當成歷史反革命判處死刑,執行了槍決,80年代獲平反[27][41]。1949年抗日名將池峰城策動軍統北平站長徐宗堯起義,率所部參加「北平和平解放」,4月因「歷史遺留問題」被關押審查,1955年3月16日池峰城在北京獄中病逝,1983年5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予以池峰城平反。武俠小說家金庸的父親查樞卿梁羽生的父親陳信玉也是在鎮反期間被處死的(80年代平反)[42]

    歷史評價

    正面評價

    中國大陸官方認為,中國共產黨基本肅清了敵對勢力分子,鞏固了政權,維護了社會秩序,為第一個五年計劃的開展奠定了基礎[43]。中共黨史研究專家楊奎松認為這運動在相當程度上得到了多數中國大陸民眾的認可和贊同[5]

    負面評價

    台灣等地部分與中國大陸官方持不同政見學者認為,鎮壓反革命運動是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犯下的「第一宗滔天罪行」,目的是鞏固新政權,不顧人民生死,自相殘殺[11][38][44]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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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