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鳳傑
谷鳳傑(1954年—),遼寧省新賓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谷鳳傑早年擔任新賓縣紅升人民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後升任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清原滿族自治縣縣長、撫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撫順市公安局副局長。2003年7月,擔任鐵嶺市公安局局長。2004年,兼任鐵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1年5月6日,因涉嫌賄賂被中紀委「雙規」[1][2]。2011年10月,被正式免職,原鐵嶺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李雲波接任。谷鳳傑後來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半。
近況
根據博訊報道:谷鳳傑從被判刑至今,一直以保外就醫的名義住在鐵嶺一處別墅莊園中,「整天養花養鳥、逗貓遛狗、遊山玩水,非常瀟灑自在」。
參考文獻
- ^ 官方证实辽宁铁岭原公安局长谷凤杰落马. 水母網. [2012-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15).
- ^ 辽宁铁岭原公安局长谷凤杰被指受贿近千万. 新浪網. [2012-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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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立軍 |
鐵嶺市公安局局長 2003年7月-2011年10月 |
繼任: 李雲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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