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護照
西班牙護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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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簽發 | 2015年1月2日 (現行版本) 2006年8月14日 (初代電子護照) |
簽發機構 | 西班牙內政部 |
有效地區 | 所有國家 |
類型 | 護照 |
用途 | 身份證明 |
簽發對象 | 西班牙國民 |
有效期 | 5年(30歲以下) 10年(30歲-70歲) 長期有效(70歲以上) |
費用 | €30[1] |
西班牙護照(西班牙語:Pasaporte español)是西班牙政府簽發予西班牙國民且用於國際旅行的身份證件。根據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第二部分第21條規定[2],每個西班牙國民同時也是歐盟公民。 故此護照可配合西班牙國民身份證使用以前往任何歐盟國家或歐洲經濟區國家定居或工作。
類別
普通護照(西班牙語:Pasaporte ordinario):簽發給普通西班牙國民的旅行證件,用於普通旅行,如旅遊或商務旅行等。
集體護照(西班牙語:Pasaporte colectivo):在前往特定的互惠協議國家進行短途旅行時使用的護照, 通常為一人以上。其有效期不超過三個月,且僅限單次旅行使用。
外交護照(西班牙語:Pasaporte diplomático):簽發給西班牙政府任命的海外外交官,高級政府官員以及外交信使。
公務及服務護照(西班牙語:Pasaportes oficiales y de servicio):簽發給西班牙的公務人員。
簽證要求
根據2025年1月8日發佈的亨利護照指數,西班牙護照可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192個國家和地區,位居世界第3,與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韓國護照並列。[3]
參考資料
- ^ Pasaporte. [2021-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10).
- ^ Treaty on the Function of the European Un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consolidated version)
- ^ The World’s Most (and Least) Powerful Passports in 2025. Henley & Partners. [2025-01-09] (英語).
外部連結
西班牙內政部護照介紹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