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單商場爆炸案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5年3月16日) |
西單商場爆炸案,是1968年4月3日發生在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商場發生的一起爆炸案,案件造成上百人死傷。[1]
經過
1968年4月3日傍晚6時45分,西單商場西南門的門道內發生爆炸。現場厚15厘米的水泥地面被炸開一個直徑30多厘米的洞,天花板被炸飛,地面上各處都有散落物,爆炸的衝擊波震碎了爆炸點以東60米內的建築的大部分玻璃。5人被當場炸死,108人受傷,其中重傷9人。[1][2]
1968年4月3日晚7時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總值班室接到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報案稱,西單商場門口發生爆炸,死傷上百人。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公安部副部長於桑當即率人趕赴現場。安置傷員、清理現場的工作結束後,已近午夜。謝富治在案發現場召開了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西單商場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偵破工作會議。謝富治在會上說,此案很可能是國外特務機關派來的特務所為,要求大家提高警惕,堅決破案。謝富治講完話之後,大家初步分析了案情。會議決定成立「偵破西單商場反革命爆炸案專案組」,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主要負責治安的五大隊主要負責人孔繁武(軍代表)與有關部門人員參加,謝富治宣佈由於桑負責指揮案件偵破工作。[1][2] 主要偵破工作是由北京市公安局支左的軍官會五大隊(文革初期軍管會五大隊負責北京市整個治安工作,後改為十三處,即治安處,孔繁武是文革時期北京市公安局十三處的處長,專門負責全北京市的治安工作)負責全面偵破工作。
偵破工作會議後,於桑隨即組織專案組人員勘察現場。隨後,於桑組織專案組人員分析案情,確定了偵破工作程序。經當時軍管會主要負責偵辦的孔繁武(五大隊大隊長)及偵查員共同努力,很快經群眾辨認,屍體完整的4名死者的身份被查明,都是北京人,來西單商場購物時被炸身亡。剩下一名屍體不完整的死者身份不明。專案組初步判斷,爆炸品可能是硝銨炸藥。現場遺留的雷管、導火索、帽子、鞋都出自遼寧省瀋陽等地,現場遺留棉衣中的長棉絨產自遼寧省朝陽地區。[1][2]偵破工作完成後,並由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的主要經辦負責人孔繁武親自向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作了工作匯報,案件基本告破,不屬於敵特及政治案件。
1968年5月11日,遼寧省公安廳軍管會報來遼寧省的檢查結果:「4月2日晨5時,遼寧省朝陽地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南營子公社東村大隊農民董世候,提着兩個黑色塑料手提包從錦州車站乘火車去了北京,至今未歸。董世候的相貌與辨認照片相似。」[1][2]
專案組經過調查,認定董世候為製造西單商場爆炸案的兇手。董世候不是海外派來的特務。爆炸案只是他的個人行為,未發現同夥,也未發現有人指使。西單商場爆炸案就此告破。1968年5月22日,專案組向中央送交《關於破獲西單商場反革命爆炸案的報告》,周恩來圈閱。[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