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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朝陽 (萬曆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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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朝陽(16世紀—17世紀),原名葉德廣東廣州府順德縣龍江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葉朝陽年少豪爽,擅長詩文,經南海縣學成萬曆十六年(1588年)廣東鄉試舉人會試落榜後歸鄉在石壁山建築石室努力讀書,二十三年(1595年)任永春教諭,用心教學教化士子,代理寧德知縣,曾拒絕獲釋的權貴親屬送贈千金,二十五年(1597年)分考應天鄉試,取錄王名登等九人。二十六年(1598年)會試中副榜,選授江津知縣,當地屬於衝要,適逢土官楊應龍叛亂,朝廷在四川徵兵,餉重役繁令人民煩苦,他力為抗辯遭調任蓬溪知縣,到任六個月後生病,在床上依舊詢問人民疾苦,不久去世,縣民爭相為他殮葬,他生平精藻,能在何熊祥黃儒炳未中舉時鑑識二人[1]

引用

  1. ^ 1.0 1.1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葉朝陽 原名德 ,龍江人,少豪爽、工詩文,由南海庠萬厯戊子鄉薦,下第歸築室石壁山下帳攻苦,乙未署永春教諭,躬行課士成就甚眾,署甯德偶代鞫獄,有權貴親屬被累者釋脫,酬以千金峻拒之,丁酉分考應天,王名登等九人出門下。戊戌會試中乙榜,選江津令,地當衝要,值土官楊應龍叛,徵兵四省轉餉役繁,民力煩苦,以徵發事與上官抗,調蓬溪無慍色,時兵事未已,專務息民,居六月即遘病,枕上猶問民疾苦不置,卒官貧甚,民爭賻之乃殮;平生精藻,鑑識冢宰何熊祥、少宰黃儒炳於未遇云。

參考文獻

  •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
官銜
前任:
楊道南
明朝永春縣教諭
1595年-萬曆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何元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田重器
明朝江津縣知縣
萬曆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曹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