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國家博物館
菲律賓國家博物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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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bansang Museo ng Pilipinas | |
成立 | 1901年 |
地址 | 菲律賓馬尼拉艾米塔區黎剎公園Padre Burgos Avenue |
坐標 | 14°35′13″N 120°58′52″E / 14.5869°N 120.9811°E |
館長 | Director Jeremy R. Barns |
所有者 | 馬尼拉政府 |
網站 | http://www.nationalmuseum.gov.ph. |
地圖 | |
菲律賓國家博物館(菲律賓語:Pambansang Museo ng Pilipinas)是一個轄屬菲律賓政府的政府機構,負責監督菲律賓的一些國家博物館,包括民族志、人類學、考古學和視覺藝術收藏品。自1998年以來,國家博物館一直是菲律賓政府的監管和執法機構,負責保護和修復菲律賓各地的重要文化財產、歷史遺址和保護區。
國家博物館經營國家美術博物館、國家人類學博物館和國家自然歷史博物館,三者均位於馬尼拉的國家博物館大樓內。該建築群毗鄰黎剎公園,靠近馬尼拉的王城區,館內藏有胡安·盧納·德·聖佩德羅的名畫 《鬥獸場的地下室》。
該博物館還在全國各地設立分館。包括武端國家博物館(武端市)、宿務國家博物館(宿霧市)、西米沙鄢國家博物館(伊洛伊洛市)、三寶顏國家博物館(三寶顏市)和西米沙鄢國家博物館地區辦事處(伊洛伊洛市)等。
歷史
國家博物館的前身是由菲律賓委員會於1901年創建的公共教育部下屬的島嶼民族學、自然歷史和商業博物館。1903年,博物後被轉移到內政部更名為民族調查局。並負責菲律賓參加1904年路易斯安那採購博覽會。博覽會結束後,民族調查局被廢除,並更名為菲律賓博物館。
1933 年,當菲律賓立法機關劃分博物館時,博物館單位的結構再次發生變化。博物館的美術和歷史部遷至國家圖書館單位。它的民族學部門遷至科學局單位。最後的人類學部門,包括考古學、民族志和體質人類學,以及科學局自然歷史的部門被組織成一個國家歷史博物館。並在1939年,這被轉移到農業和商業部長辦公室。
二戰期間,由於日本對菲律賓的佔領使上屬單位重新歸入菲律賓國家博物館,但在馬尼拉解放期間,舊立法大樓被美國大砲摧毀,導致博物館失去了大部分藏品。立法大樓通過美國資金立即恢復,使博物館恢復營運。 博物館在文化發展中的作用被認為有助於政府實現國家發展的願望。[1]1966年,費迪南德·馬科斯總統簽署了第4846號共和國法或文化財產和保護法。指定博物館為保護和保存國家文化財產的機構,通過對此類財產進行普查、研究和申報以及對歷史或考古遺址的考古探索、挖掘或挖掘進行監督和管理。
2019年,國家博物館的權力藉由11333號共和國法案進一步擴大,該法案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總統簽署,博物館機構的正式名稱從國家博物館延長為菲律賓國家博物館。也被歸類為附屬於政府的信託,僅出於預算原因保持一定程度的獨立性和自主權。還被授權在該國的每個行政區域建立區域博物館。[2]
參見
參考
- ^ Ferdinand Marcos, New Filipinism: The Turning Point, State of the Nation Message to the Congress of the Philippines, January 27, 1969 [on-line] accessed from https://www.officialgazette.gov.ph/1969/01/27/ferdinand-e-marcos-fourth-state-of-the-nation-address-january-27-1969/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Duterte signs law giving more powers the National Museum of the PH » Manila Bulletin News. News.mb.com.ph. [October 14,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6).
- Lenzi, Iola. Museums of Southeast Asia. Singapore: Archipelago Press. 2004: 200 pages. ISBN 981-406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