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愛條約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6月18日) |
大不列顛和愛爾蘭之間的協議條約 | |
---|---|
簽署日 | 1921年12月6日 |
簽署地點 | 英國英格蘭倫敦 |
生效日 | 1922年12月6日 |
生效條件 | 建立愛爾蘭自由邦 |
簽署者 | 愛爾蘭共和國 聯合王國 |
語言 | 英語 |
《英愛條約》(英語:Anglo-Irish Treaty;愛爾蘭語:An Conradh Angla-Éireannach),是英國與愛爾蘭代表於1921年簽訂的劃分愛爾蘭島歸屬的條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原屬英國的愛爾蘭爭取獨立的鬥爭更加高漲。新芬黨在都柏林召開國民議會,發表獨立宣言,宣佈成立共和國,並開展游擊戰爭。1921年夏,英國自由黨的大衛·勞合·佐治政府被迫與愛爾蘭簽訂停戰協定。1921年7月雙方在倫敦開始談判,與新芬黨談判代表阿瑟·格里菲斯和米高·柯林斯於12月6日簽訂此約。
條約的主要內容是:把原先統一的愛爾蘭島分割為兩部分,南部26郡,成立愛爾蘭自由邦;北部6郡(現北愛爾蘭),則劃歸英國。自由邦名義上享有自治自決的全權。但其對外政策和一部分內政仍置於英國監督之下。自由邦必須效忠英王,議會通過的法律,需經英國總督批准方能生效。
此外,英國藉口以防務需要為由,繼續控制某些港口。1922年1月7日,愛爾蘭國民議會以64票對57票通過,1月14日,予以正式批准。據此條約,在愛爾蘭南部實現有限的自治,基本結束了長達700年的英國殖民統治。但是北愛爾蘭被人為地分割出去。
愛爾蘭南北分裂後,自治政府軍與共和軍之間爆發內戰,即為愛爾蘭內戰,後來英軍加入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