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宏 (官員)
胡宏(1918年—2007年2月17日),四川省璧山縣(今重慶市璧山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中共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大代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六、七屆全國人大代表[1]。
生平
1937年,由上海至陝北抗日根據地。193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山西鐵工隊工作團團長、山西陽城縣委聯救會副主任、江蘇漣水縣二區區委書記、淮陰縣張集區區委書記兼大隊政委、蘇浙區廣南縣縣長、中共宜溧縣委副書記、掖縣縣委書記[1]。
1949年4月26日,胡宏率工作隊由鎮江抵達南京,28日,組建江寧縣人民政府。5月2日,中共江寧縣委組成,胡宏為第一任中共江寧縣委書記[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任鎮江地委宣傳部部長,蘇南行政公署衛生處處長,徐州地委書記,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江蘇省委工業部部長,揚州地委書記,鹽城地委副書記、地區革委會副主任,徐州地委書記、地區革委會主任,江蘇省委常委、省革委會副主任[1]。
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迫害。1977年後,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非第一書記)、省革委會副主任,江蘇省委常務書記,福建省委常務書記兼省第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福建省顧問委員會主任,第七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福建省老齡工作委員會主任。2007年2月,在福州病逝,享年90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