缸瓦窯
缸瓦窯遺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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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 |
分類 | 古遺址 |
時代 | 遼代 |
編號 | 4-54 |
認定時間 | 1996年11月20日 |
缸瓦窯,遼代官窯,創燒於遼代早期,延續至金元[1]。窯址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猴頭溝鄉缸瓦村,按照發現地命名為赤峰缸瓦窯,又稱赤峰窯[2],日本人訛作「乾瓦窯」[1]。其窯場範圍較大,持續時間較長,產品以白瓷為主,兼燒白地黑花、茶葉末釉、三彩及單色釉等器物[2],是遼代陶瓷的代表。1996年窯場遺址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錄。
遺址簡介
缸瓦窯窯址規模很大,覆蓋面積達3至5平方公里,文化堆積厚達1至4米[3],遠超同時期其他窯場。現有龍窯遺址一座,為北方地區所罕見。周邊自然及商業環境均適於陶瓷製造:南部有烏台圖河,地下水也很充沛,解決了水源問題;四周林木茂盛,解決了燃料問題;南部山中至今仍留有大量的瓷土,原料不會匱乏;據此不遠的松山州更是遼人商賈集散地[1]。該窯以產品多樣、並具有典型契丹游牧民族特點的瓷器而著稱,對於研究契丹社會、文化、經濟以及製瓷工藝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3]。
發展歷史
據信,在缸瓦窯從事製瓷的工人均為漢人,大多是由磁州窯、定窯等處俘獲、遷徙而來。遼代仿效宋代,設置官窯,同時燒造一種低溫釉陶,即遼三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