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大甲土城戰役
第三次大甲土城戰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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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潮春事件的一部分 | ||||||||
自苗栗縣火炎山眺望的大甲鐵砧山全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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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民間團練 (紅軍) |
民間團練 (白軍) |
大清帝國 (官軍)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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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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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大甲土城戰役,戴潮春事件系列戰役之一,發生臺灣清領時期同治二年(1863年)農曆正月十三日至十八日(或載正月廿一日[1][a]),由反政府紅軍首領林日成發動第三次攻佔大甲土城的軍事行動,林日成在戰役初期佔上風,但後於鐵砧山下村落(今臺中市大甲區)遭到炮擊,林日成負傷,後撤軍四塊厝,此役以官民軍獲勝告終。[2][3]
背景
同治元年(1862年)春,以戴潮春為首的天地會眾於彰化縣大墩(今舊臺中市市區)起事之後,獲得不少台灣中部地區地主與股首響應,天地會自稱「紅英兄弟」,故反政府軍以「紅旗」為幟;清廷官軍為鎮壓叛亂,與台灣北中南各路鄉紳的民團合作(如竹塹城、鹿港、土庫以及嘉義城),以「白旗」分庭抗禮。雙方陸陸續續鏖戰多回,至同治元年(1862年)結束前,紅軍勢力北至彰化縣(不含鹿港聯庄)、東至臺中盆地東緣(東勢角、葫蘆墩與阿罩霧皆屬官民軍[4])、南至嘉義縣斗六門。[2][3]
前哨戰
清領時期同治朝,淡水廳與彰化縣以大甲溪為分界[5],大甲土城座落大甲溪以北[6],大甲堪稱淡水廳戰事前線。《東瀛紀事》作者林豪曾評論,大甲與嘉義均為清廷南北之扼要;天地會丞相莊天賜亦曾建議戴潮春與林日成:「先取大甲,次陷嘉義,二城既得,然後長驅犯郡城。」足見大甲戰略地位對雙方皆極為重要。[2]
同治元年(1862年)秋,天地會戴潮春在斗六門戰役中擊潰官軍,九月十七日成功佔領斗六門,但後在圍攻嘉義縣城時出現對峙的僵局,適逢十一月初十日,莊泠率領南埔十八庄豎紅旗起事,包圍大甲土城,莊天賜便建議戴潮春應趁機北上助陣,一舉奪下大甲城。[2]
十二月初十日,戴潮春自四張犁率軍進發大甲,卻面臨翁仔社羅冠英、廖廷鳳高舉白旗夾擊,戴潮春損失慘重,又接獲清廷遣派署福建水師提督吳鴻源率領 3000 兵勇抵達台灣府城的消息,戰意闌珊,十二月十四日即撤軍[2][7],結束第二次大甲土城戰役。
戴潮春失利之後,同為反政府軍首領之一的林日成仍有感大甲之戰略地位重要,決議於同治二年(1863年)正月間召集精銳[7],發動第三次大甲土城戰役。[2]
過程
同治二年(1863年)正月間,林日成集結部眾,預備進攻大甲土城;正月初八日,原駐在大甲城的淡水撫民同知鄭元杰事先接獲通報,乘夜北遁竹塹(淡水廳治所在)。正月十三日,林日成率兵團襲來,候補同知王楨率領民間團練林盛、陳瓶至磁磘庄迎戰,林日成先佔據大路,燒毀民居,成功攻下磁磘庄,王楨被蔡俊所救,得以僥倖逃脫、差點淪為俘虜。據稱林日成攻下磁磘庄後,身披黃馬褂、撐黃羅蓋傘,監督部下填平流向大甲城的水道,並將大甲城四面包圍。[2][1]
林日成與大甲城內的王發豆聯繫,密約以燒屋為訊號,通知水師寮(今臺中市龍井區的龍泉里、龍岡里[8]:115)民練首領何守,共擊大甲城,但正月十四日間,王發豆、簽新嫂挾帶火藥,潛入中庄的路途中,被南庄頭人陳此捕獲,密約之事乃洩,陳此將二人雙雙殺之。[2][b]
又根據蔡青筠《戴案紀略》、吳德功《戴施兩案紀略》敘述,水師寮何守雖與林日成有合作關係,但何守與大甲同樣關係密切,當時大甲城被圍,何守甚至有與大甲互有軍事救援約定,兩廂權宜之下,何守縛箭書射入城內,表達他暫時不會行動、安撫大甲城民的意思。[3][1]
正月十八日(或載正月廿一日),林日成率軍登上鐵砧山,此地有國姓爺鄭成功在此屯軍的傳說,相傳當時軍兵缺水,鄭成功乃拔起配劍插在山上,插劍處湧出甘泉成一口水井,當地俗稱國姓井,林日成欽慕鄭成功風采,亦對井誠心拜祝,祭祀結束之後,林日成率軍進攻鐵砧山山腳下的村莊[c][8],卻遭到兵勇強力抵抗,林日成被火炮擊中,兩齒斷裂,同時其他股首在在附近水田溝渠受困,出師不利,水師寮何守見林日成敗狀已顯,乘勢收兵。林日成負傷之餘,亦只得無奈撤退,乘夜循鰲頭山(即清水區的鰲峰山[9])逃回老巢四塊厝休養期間,並將彰化縣城託付予江有仁,官民軍亦得以持續固守大甲土城。[2][1]
其他
- 林豪在《東瀛紀事》一書中,論述大甲的戰略地位絲毫不遜嘉義縣城,但列出「五難」,說明大甲城恪守條件遠比嘉義城更為嚴峻:「其一,大甲城低狹而簡陋,不若嘉義城堅固。其二,大甲人口數量稀少,而且常與紅軍互通消息。其三,大甲土城中富民甚少,經費不足,不若嘉義縣城尚能抽取市厘支應軍餉。其四,嘉義城中水井繁多,不匱於乏,大甲多仰賴溪水為炊,水源一斷,民心浮動。其五,嘉義與大甲兵員編制落差,嘉義駐軍規模達千人,大甲汛則不過百餘,而且兵勇多為臨時聘僱,難以寄望。」林豪總結官軍最終能固守大甲有成,功歸大甲、翁仔社的民兵,經費仰賴竹塹鄉紳支持,自竹塹越境南調助陣的官兵亦有一功。
相關條目
註釋
- ^ 林豪《東瀛紀事》、蔡青筠《戴案紀略》皆載「正月十八日」,僅吳德功《戴施兩案紀略》版本作「十八日之後的『越二日』,即「正月二十一日」;本文敘述以「正月十八日」為主。
- ^ 上述為《東瀛紀事》敘述版本。根據《戴案紀略》版本,王發豆被陳此逮捕時人已在大甲城內,並無經過中庄途徑之說,此外,蔡青筠《戴案紀略》中「陳此」作「王此」、「王發豆」作「王發」,水師寮首領「何守」作「何首」,「簽新嫂」之名僅出現《東瀛》版本中。
- ^ 林豪《東瀛紀事》作「社尾庄」、蔡青筠《戴案紀略》作「水尾社庄」、吳德功《戴施兩案紀略》又作「水社尾庄」。
參閱《台灣地名事典》一書,除查無吳德功所述的「水社尾庄;林豪的「社尾庄」位在今大甲區德化、江南、奉化里,即鐵砧山西側山麓;蔡青筠所述的「水尾社庄」則位於鐵砧山南側山麓,可分成「內水尾」與「外水尾」,分屬不同行政區,其中「內水尾」位於臺中市外埔區水美里、「外水尾」則位於臺中市大甲區的義和里。
根據地理位置判斷,林豪所述的「社尾庄」以及蔡青筠所寫的「水尾社庄」,都有可能是林日成與官民軍交戰的地點。(2018:114)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吳德功(吳立軒). 《戴施兩案紀略》. 南投市: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1992 [2022-02-14]. ISBN 9789570009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6) (中文(臺灣)).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林豪. 《東瀛紀事》. 南投市: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1997 [2022-03-31]. ISBN 9570092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3) (中文(臺灣)).
- ^ 3.0 3.1 3.2 3.3 蔡青筠 (編). 《吳德功先生全集-戴案紀略·施案紀略·讓台記·觀光日記·彰化節孝冊》. 南投市: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1992 [2022-03-31]. ISBN 9789570009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1) (中文(臺灣)).
- ^ 喬安娜·麥斯基爾(Johanna Margarete Menzel Meskill). 《霧峰宮保第:林文察家族拓荒史 1729-1895》 [A Chinese Pioneer Family: The Lins of Wu-feng, Taiwan, 1729-1895]. 由王淑琤翻譯. 台北市: 蒼璧. 2021 [1986]. ISBN 9789860682502 (中文(臺灣)).
- ^ 葉爾建. 〈淡水廳〉. 臺灣大百科全書. 2009-09-24 [2022-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7 (中文(臺灣)).
- ^ 張志遠. 《台灣的古城》. 台北縣: 遠足文化. 2007. ISBN 9789866731006 (中文(臺灣)).
- ^ 7.0 7.1 柯志明. 《熟番與奸民:清代臺灣的治理部署與抗爭政治》 [Cultivated Aborigines and the Unruled Hans: Governance Deployment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in Qing Taiwan]. 臺北市: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2021. ISBN 9789863504764 (中文(臺灣)).
- ^ 8.0 8.1 蔡培慧; 陳怡慧; 陸傳傑 (編). 《台灣地名事典》 二版一刷. 新北市: 遠足文化. 2018. ISBN 9789578630918 (中文(臺灣)).
- ^ 李俊民. 〈鰲峰山橫山步道〉. 登山補給站. 2019-04-03 [2022-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7 (中文(臺灣)).
- ^ 許雪姬. 《清代臺灣的綠營》 "The Green Standard in Taiwan During the Ching Dynasty".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 54. 台北市: 聯經. 2015 [1987]. ISBN 9789860459562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