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井縣
鹽井縣,原屬西康省,後屬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現為芒康縣納西民族鄉,主要居民為納西族、藏族。鹽井,為漢語地名,以當地特產井鹽而故名,藏語稱「察卡洛」。
沿革[1]
-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封巴塘第巴為土司,管理巴塘、鹽井等地,鹽井始為巴塘土司之轄地;
-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改土歸流,設鹽井縣,隸巴安府;
- 宣統元年(1909年),勘劃四至界線,設委員管理;
- 宣統二年(1910年),為康安分巡兼兵備道管轄。
- 民國元年(1912年),隸川邊鎮撫府
- 民國二年(1913年),改隸川邊道
- 民國三年(1914年),為川邊特別行政區所轄;
- 民國七年(1918年),被藏軍攻佔;
- 民國14年(1925年),隸康東道;
- 民國十七年(1928年),隸西康特區政務委員會;
-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康藏《崗拖協議》簽定後,鹽井歸屬西藏政府。
- 民國二十八年 (1939年)1月,鹽井劃歸西康省管轄。
- 1950年10月12日,解放軍進入鹽井縣。
- 1951年6月,成立鹽井宗軍事代表處;
- 1951年11月,成立鹽井宗解委會,隸昌都地區解委會;
- 1959年4月,鹽井宗解委會撤銷,並於9月成立鹽井縣人民政府,隸昌都地區專員公署。
- 1960年4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鹽井縣,並與寧靜合併為寧靜縣。
- 1965年11月3日,寧靜縣更名為芒康縣。
- 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國函字[1983]212號文件批准成立鹽井縣,因故未能建縣。
- 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發[1999]54號文件批准撤銷鹽井縣建制,並入芒康縣。
納西民族鄉
位於橫斷山區瀾滄江東岸芒康縣和德欽縣之間,平均海拔2400米左右。東北與四川巴塘相鄰,南與雲南德欽接壤,西與西藏左貢縣扎玉、碧土、門孔等相連,氣候相對炎熱,盛產青稞、大麥、玉米、小米等農作物,以及蘋果、梨子、石榴、核桃、西瓜等水果。 納西民族鄉是西藏一個神奇的地方,歷史上是吐蕃通往雲南麗江的要道,也是滇茶運往西藏的必經之路。 納西民族鄉也是一個在西藏迄今唯一有天主教教堂和信徒的地方,鹽井聖心聖母堂坐落於上鹽井村。納西族和藏族的本土文化、納西族的東巴教、藏族的藏傳佛教和19世紀傳入的天主教文化,和諧地共存在這個橫斷山的峽谷古鎮裏。
參看
參考文獻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民政部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隆格爾等五縣的批覆
- A. Gruschke: The Cultural Monuments of Tibet’s Outer Provinces: Kham - Volume 1. The Xizang Part of Kham (TAR), White Lotus Press, Bangkok 2004. ISBN 974-480-049-6
- Tsering Shakya: The Dragon in the Land of Snows.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Since 1947, London 1999, ISBN 0-14-019615-3
- ^ 芒康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芒康縣誌.巴蜀書社,2008.01.第3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