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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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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鎔,字小山順天通州(今北京市通州區)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慶四年(1799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典福建鄉試。嘉慶十八年(1813年),大考二等,擢贊善。督安徽學政。累遷少詹事。道光元年(1821年),督廣東學政。歷詹事、內閣學士。道光七年(1827年),擢工部侍郎,調吏部。道光九年(1829年),偕同尚書松筠前赴直隸按查外委白勤被誣冤斃之事,護理總督屠之申等人降黜。督江蘇學政。不久,偕侍郎寶興勘視南河垛料,據實上奏。道光十一年(1831年),擢左都御史,召還京師,未至,命查勘江南賑災情況。次年,回京,署翰林院掌院學士,典順天鄉試。道光十三年(1833年),擢工部尚書,典武會試,因違例坐降大理寺卿。道光十九年(1839年),乞病歸鄉,卒於家,年七十四。《清史稿》有傳。[1] 白鎔和軍機大臣趙盛奎、侍郎鮑桂星為兒女姻親。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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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375》,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1. ^ 《清史稿·列傳一百六十二》:白鎔,字小山,順天通州人。嘉慶四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典福建鄉試。十八年,大考二等,擢贊善。督安徽學政,詔密詢地方利弊,疏言:「安徽錢糧,惟鳳陽、泗州遭湖、河之害,積逋較巨。遇豐稔之年,循例帶徵舊額。在小民以一年而輸數年之賦,雖樂歲不免拮据;而官吏懼譴,規避多方,積重難返。與其存徵之名,緻小民日受追呼,國計依然無補,何如核徵之實,使官吏從容措理,舊額尚可漸清。請嗣後二屬錢糧,每年祗帶徵一年,儻遇歉收,再行遞緩,民力漸紓,催科者自顧考成,行之必有效。」詔允行。
    青陽有孝子曰徐守仁,幼孤,事母孝。母沒,廬墓三年,鎔造廬贈賻,題請旌表。訪求明臣左光斗遺裔,取列縣庠。按試所至,集士人講學,以正人心厚風俗為本。累遷少詹事。道光元年,督廣東學政。歷詹事、內閣學士。七年,擢工部侍郎,調吏部。九年,偕尚書松筠赴直隸按外委白勤被誣冤斃獄,護理總督屠之申以下降黜有差。督江蘇學政。尋偕侍郎寶興勘視南河垛料,舉實以聞。十一年,擢左都御史,召還京,未至,命查勘江南災賑。時尚書穆彰阿、朱士彥亦奉命勘湖、河汎溢狀,穆彰阿先回京,鎔遂偕士彥履勘沿河閘壩工程,與總督陶澍定議以工代賑。赴安徽,週曆太平、寧國、池州、安慶、廬州各郡,先後疏劾飾災侵賑諸弊。次年,回京,署翰林院掌院學士,典順天鄉試。十三年,擢工部尚書,典武會試。故事,武闈雙好不足額,始取單好。是科雙好不盡取中,坐降大理寺卿。十九年,乞病歸,卒於家,年七十四。
    鎔事母孝,教子弟嚴。宣宗嘗嘉其家法之善,以勉朝臣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