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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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中,瑜伽師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大毘婆沙論》中,為上座部中的一個小流派。佛教研究者認為它可能是瑜伽行唯識學派與佛教密宗的前身。
歷史
瑜伽師最早是指修行瑜伽的禪觀行者,即瑜伽士。在釋迦牟尼時代,僧團中就已經出現重視禪修、頭陀行的禪者。在漢傳佛教中,稱為禪師。
在說一切有部中,於罽賓、健陀羅地區出現的譬喻師,其特色就是重視經教與禪修,將禪觀實踐總結為五十五觀。但在此同時,也出現一群重視自己禪修體驗,超過經教的修行者,被稱為瑜伽師[1]。印順法師認為,瑜伽師最早也出於罽賓、健陀羅地區[2]
教義
瑜伽師認為,五識皆不能自類相續必從意識無間而生[3]。瑜伽行派有人持類似見解[4]。
註釋
- ^ 《大毘婆沙論》卷9:「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修觀地,起此行相。」
- ^ 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略說罽賓區的瑜伽師〉:「上座系中,凡是仰推阿難的,重於達磨的,契經的一流(錫蘭的分別說系,是推重優波離的,重律的),都重於禪觀。……罽賓,決非迦濕彌羅(也可攝於罽賓中),主要為健陀羅以北的雪山區,即今印度西北邊省北部,及阿富汗東北山地。有名的伽藍,如大林、闇林、 離越寺,都是罽賓的僧眾住處,賢聖所居(阿育王傳卷二)。這一帶適宜修行瑜伽,龍樹『大智度論』(卷六七)曾加以解說:「北方地有雪山。雪山冷故,藥 草能殺諸毒,所食米穀,三毒不能大發。三毒不能大發故,眾生柔軟,信等五根皆得勢力。如是等因緣,北方多行般若」。般若(禪觀的一流)從南方來,到北方而獲得了非常的隆盛。這由於罽賓的清涼、安靜,生活不太難,適宜於禪思的緣故。」「在阿毘達磨師發達的過程中,一切有系中,重經與重禪的,還是活躍的盛行於罽賓山區。有推重契經,內修禪觀,外作教化的,又從禪出教,於西元初,成(重經的)譬喻師一流。」「阿毘達磨為論師派,譬喻為經師派。當譬喻瑜伽師,從禪出教而完成經部的宗義時,專修禪觀的瑜伽師──禪師派,還是持行於罽賓山區。其中比較保守( ?)的一派,西元四世紀中,盛行於罽賓,由覺賢於408年頃傳來中國,這與羅什所傳的譬喻系禪法不同。依慧遠、慧觀的經序說:覺賢所受學的,有頓漸二禪。漸禪,是罽賓舊有的。……然覺賢所傅於中國的,二道,二甘露門,四義,實為罽賓舊有的漸禪。多用婆沙論義,與婆沙論所說的「修定者」相合。」
- ^ 《大毘婆沙論》卷131:「問:眼等五識,展轉無間,現在前不?答:諸瑜伽師說,眼等五識,展轉無間,不現在前,皆從意識無間生故。阿毘達磨諸論師言:眼等五識展轉,皆得無間而起,若不爾者,違根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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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又、非五識身,有二剎那,相隨俱生,亦無展轉無間,更互而生。又、一剎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或五識身中,隨一識生。」
玄奘《成唯識論》:「後開導依,有義:五識,自他前後不相續故,必第六識所引生故,唯第六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自相續故,亦由五識所引生故,以前六識為開導依。第七、八識,自相續故,不假他識所引生故,但以自類為開導依。」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如《瑜伽》等,……彼第三云:『又、非五識身,有二剎那俱生,亦非展轉無間而生。』故大乘中,五識唯一剎那,必不相續,終始必然。又彼第三云:『又、一剎那,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餘五識中隨一生等。』故知五識,自類前後,及與他前後,皆不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