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佩
王蘭佩(1774年—1833年),直隸省天津府天津縣(天津市)人[1][2]。舉人,寧化、晉江縣知縣,鹿港廳同知。
生平
- 1795年,中式舉人[3]。
- 1808年,出仕寧化縣知縣[4]。
- 1823年,出仕晉江縣知縣。
- 1827年,出仕晉江縣知縣。
- 1828年,出仕鹿港廳同知[5]。
- 1830年,出仕鹿港廳同知。
- 1831年,撰寫「重修龍山寺記」[6]。
- 1832年,撰寫「沙轆牛埔示禁記」。
- 1833年,撰寫「重捐敬義園記」。
參考來源
- ^ 故宮-1828年王蘭佩55歲(1774年1歲) [2017-03-29]
- ^ 福建通志台灣府-王蘭佩. [2017-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30) (中文(臺灣)).
- ^ 臺大-1795年王蘭佩 [2017-03-29]
- ^ 故宮-1808年王蘭佩. [2017-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30).
- ^ 彰化縣志-1828年王蘭佩 [2017-03-29]
- ^ 中碑集成-王蘭佩 [2017-03-29]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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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士恆 |
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道光三年-四年 (1823-1824年) |
繼任: 胡效曾 |
前任: 王履謙 |
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道光七年-八年 (1827-1828年) |
繼任: 盧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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