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來
字原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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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慈谿縣 |
字號 | 字原之 |
出生 |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
逝世 | 成化六年(1470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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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來(1395年—1470年),字原之,浙江慈谿人。明朝大臣。
生平
宣德元年(1426年),王來舉丙午科浙江鄉試,宣德二年(1427年),登會試乙榜,授江西新建縣教諭之職。宣德六年,受舉薦擢升為御史,出按蘇、松、常、鎮四府。明英宗即位後,經楊士奇推薦,擢升為山西左參政。
王來為官清廉,練達政事。當時任侍郎的于謙巡撫山西,稱讚他的才能,認為可以提拔作朝廷近臣。王來開始從政時執法很嚴,疾惡如仇,曾因為公事杖死玩忽職守貪贓枉法的知縣等多達十人,因此被捕下獄,遇到赦免,並官復原職,調補廣東作地方官員。從此王來執政溫和,注重修舉。
正統十三年(1448年),遷河南左布政使。第二年,改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湖廣、襄陽諸府。也先率軍逼近京師,王來督兵勤王,率軍渡過黃河,聽到也先軍撤退,才退兵。景泰元年,貴州苗族叛亂。王來以右都御史總督湖廣、貴州軍務,平定了叛亂。景泰三年十月,升遷併兼任大理寺卿。景泰四年,召為南京工部尚書。明英宗復辟,朝中尚書都被罷官,王來遂回到鄉里。成化六年(1470年),在家中逝世[1]。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72):「王來,字原之,慈谿人。宣德二年以會試乙榜授新建教諭。寧王府以諸生充樂舞,來請易以道士。諸王府設樂舞生始此。六年,以薦擢御史,出按蘇、松、常、鎮四府。命偕巡撫周忱考察屬吏,敕有「請自上裁」語。來言:「賊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請而後行,民困多矣。」帝為改敕賜之。中官陳武以太後命使江南,橫甚,來數抑之。武還,訴於帝。帝問都御史顧佐:「巡按誰也?」佐以來對。帝嘆息稱其賢,曰「識之」。及報命,獎諭甚至。英宗即位,以楊士奇薦,擢山西左參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還故土,每以失產復逃去。乞請隨在附籍便。」又言:「郡縣官不以農業為務,致民多遊惰,催征輒致已命。朝廷憫其失業,下詔蠲除,而田日荒閑,租稅無出,累及良民。宜擇守長賢者,以課農為職。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聽其均分,原主復業則還之。蠶桑可裨本業者,聽其規劃。仍令提學風憲官督之,庶人知務本。」從之。來居官廉,練達政事。侍郎于謙撫山西,亟稱其才,可置近侍。而來執法嚴,疾惡尤甚,以公事杖死縣令不職者十人。逮下獄,當徒。遇赦,以原官調補廣東。來自此始折節為和平,而政亦修舉。正統十三年遷河南左布政使。明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及湖廣襄陽諸府。也先逼京師,來督兵勤王。渡河,聞寇退,乃引還。景泰元年,貴州苗叛。總督湖廣、貴州軍務侯璡卒於軍,進來右都御史代之。與保定伯梁缶,都督毛勝、方瑛會兵進討。至靖州,賊掠長沙、寶慶、武岡。來等分道邀擊,俘斬三千餘人,賊遁去。已,復出掠,官軍連戰皆捷。賊魁韋同烈據興隆,劫平越、清平諸衛,來與方瑛擊敗之。賊退保香爐山,山陡絕。勝、瑛與都督陳友三道進,來與缶大軍繼之。先後破三百餘寨,會師香爐山下。發炮轟崖石。聲動地。賊懼,縛同烈並賊將五十八人降。余悉解散。遂移軍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勻、草塘諸賊。賊望風具牛酒迎降。賊平,班師。詔留來、缶鎮撫。尋命來兼巡撫貴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暫行鬻爵之例。今寇賊稍寧,惟平越、都勻等四衛乏餉。宜召商中鹽,罷納米例。」從之。三年十月召還,加兼大理寺卿。缶以來功大,乞加旌異。都給事中蘇霖駁之,乃止。來還在道,以貴州苗復反,敕回師進討。明年,事平。召為南京工部尚書。英宗復辟,六尚書悉罷。來歸。成化六年卒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