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森納赫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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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森納赫綱領(德語:Eisenacher Programm)是德意志社會民主工黨(德國社會民主黨的前身之一)的綱領。該綱領於1869年8月8日在愛森納赫舉行的首次社會民主工黨大會上批准通過。該綱領既包含馬克思主義觀點,也提出了與其競爭對手全德工人聯合會類似的要求和目標。
大會的過程
於愛森納赫召開的代表大會上,薩克森人民黨、德國工人協會聯合會(VDAV)以及部分全德工人聯合會(ADAV)的成員合併,建立德意志社會民主工黨(SDAP)。會議最初在金獅酒店舉行。由於一些ADAV支持者的干擾,大會被迫中斷,隨後會議在「Zum Mohren」酒店重新召開。來自德意志193個地方的262名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
大會決定,由一個五人委員會負責黨的領導事務。位於布倫瑞克的地方小組被指定為總部,五人委員會由該地方小組內選舉產生。此外,還設立了一個由十一名成員組成的監察委員會,駐地位於漢堡。黨的最高權力機構應為每年召開的代表大會,同時也負責確定總部。黨本身應基於信任代表制度。《民主周報》被確定為黨的機關報,該報不久之後將用《人民國家報》的名字每周出版三次。大會還呼籲實現工會的統一,並在國際基礎上成立更多的工會。
大會選舉了萊昂納德·馮·邦霍爾斯特、威廉·白拉克、約翰·海因里希·埃勒斯、弗里德里希·奈德爾和塞繆爾·施皮爾作為五人委員會成員。
愛森納赫綱領
愛森納赫綱領的核心目標是「建立一個自由的人民國家」。為工人階級的解放而鬥爭不是為階級特權和優先權而鬥爭,社會民主工黨是為消滅一切階級統治而鬥爭。這主要以「通過合作社消滅現今的生產方式(工資制度)」來實現。在這一點上,綱領明顯繼承了競爭對手全德工人聯合會的觀點。實現上述經濟目標的前提是政治自由。只有民主國家才能解決社會問題。儘管討論了在綱領里明確提出爭取共和國作為國體,並將黨命名為「社會共和國工黨(Sozialrepublikanische Arbeiterpartei)",但這個建議最終被拒絕。
與拉薩爾派的觀點相當不同,愛森納赫綱領主張:工人階級的解放既不是某個地方的任務,也不是某個國家的任務。因此,綱領將德國社會民主工黨稱為國際工人協會(IAA)的一個分支。
綱領除關注原則性問題外,在「最近要求」這一標題下,還考慮了具體的目標。綱領要求為二十歲以上的男子提供普遍選舉權。同時為了使經濟條件較差的人也能參選,該綱領主張應為當選的代表給以足夠維持生活的薪俸。奧古斯特·倍倍爾試圖在綱領里加入女性選舉權的要求,但遭到了會上大多數代表的反對。
除了議會,綱領希望通過引入「人民的直接立法制度」來推行直接民主。此外綱領也主張:現有的常備軍應被民兵式的人民軍隊所取代。綱領還提出了司法獨立,結束等級特權,政教分離,廢除所有審查規定,實行國民小學的義務教育,並在一切公立教育機構中引入免費教育等一系列要求。
關於社會問題,綱領要求引入標準工時制來限制工作時間,並限制女性勞動,禁止兒童勞動。另外,綱領要求取消一切間接稅,實行單一的直接累進稅和遺產稅。與全德工人聯合會相同,綱領還要求以國家信貸來支持合作社的發展。
批評
列寧認為:「自由的人民國家」是70年代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的綱領性要求和流行口號。這個口號除了對於民主概念的市儈的、誇張的描寫,沒有任何政治內容。由於當時是在合法地用這個口號暗示民主共和國,恩格斯也就從鼓動的觀點上同意「暫時」替這個口號「辯護」。但這個口號是機會主義的,因為它不僅起了粉飾資產階級民主的作用,而且表現出不懂得社會主義對任何國家的批評。我們贊成民主共和國,因為這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對無產階級最有利的國家形式。但是,我們決不應該忘記,即使在最民主的資產階級共和國里,人民仍然擺脫不了當僱傭奴隸的命運。其次,任何國家都是對被壓迫階級「實行鎮壓的特殊力量」。因此任何國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在7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向他們黨內的同志解釋這一點。[1]
參考文獻
- Detlef Lehnert: Sozialdemokratie zwischen Protestbewegung und Regierungspartei 1848–1983. Frankfurt 1983, ISBN 3-518-11248-1, S. 58 f.
外部連結
- 愛森納赫綱領(中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