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先賽
爭先賽(英語:Sprint),或稱競速賽,是場地單車的其中一個比賽項目。
比賽方式
爭先賽是短距離的場地單車賽事。比賽時兩名參賽者為一組,在周長250米的場地上騎行三圈,全程的總時間不作計算,只以最先到達終點者為勝[1][2]。
參考資料
- ^ 爭先賽規則簡介. 星島日報. 2012-08-05.
- ^ 場地自行車爭先賽規則. 騰訊體育. 2008-08-19.[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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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先賽(英語:Sprint),或稱競速賽,是場地單車的其中一個比賽項目。
爭先賽是短距離的場地單車賽事。比賽時兩名參賽者為一組,在周長250米的場地上騎行三圈,全程的總時間不作計算,只以最先到達終點者為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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