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戰
戰爭與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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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戰又稱作砲火壓制,是由砲兵單位單獨或在其他兵種配合下對敵對砲兵單位進行射擊,以殺傷消滅敵方的有生力量或者通過砲兵壓制對方砲兵,以最大程度的減少敵方砲火對己方威脅的戰術行動。
歷史
16世紀後,砲兵被廣泛應用於戰場,進攻常常首先由砲火準備開始,主要採用直瞄的方式對敵人陣地進行直射。隨着軍事工業的發展,尤其是在一戰中,火砲威力和殺傷力越來越大,如何在戰場上有效壓制對方砲兵,成為砲兵單位的首要任務,有鑑於此當時世界各軍事強國都組建了專門的砲兵部隊,以壓制敵方的砲兵群。
步驟
砲戰可分為兩類:直接瞄準射擊與間接瞄準射擊。
- 直瞄射擊:操控火砲的高低機、方向機的砲手直接目視瞄準目標。如高射砲、反坦克砲、坦克砲、飛機上的航砲,大部分艦砲、海岸砲、配屬於步兵分隊的輕便火砲(或稱步兵砲、步兵伴隨火砲)等。
- 間瞄射擊:火砲發射陣地上的砲組人員,按照指揮部發來的射擊諸元裝定火砲,不能目視觀察到目標。絕大多數火砲的典型作戰方式。為此,需要在砲兵的師、旅、團、營、連各級配備砲兵偵察、砲兵通訊、砲兵指揮專業人員。其中,砲兵偵察人員在前沿甚至在敵後隱蔽地開設基本觀察所、輔助觀察所(以避免視野遮蔽及識破敵人偽裝)、前進觀察所、預備觀察所、交會觀察所。砲兵指揮部負責綜合敵情、我情,分配目標,指揮砲兵作戰。砲兵通訊分隊負責組建砲兵通訊網,在觀察所、指揮部、砲陣地之間可靠、抗干擾、及時傳遞情報與命令。
砲戰前通常要經過如下步驟,即:偵查目標—獲取情報—目標定位—火力覆蓋—快速轉移,通過不斷變換的砲兵陣地可大大提高砲兵單位的戰場存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