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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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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財政廳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廳長陳博彰
副廳長
3
莊大力 何偉文 祝孟輝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組織上級機構湖南省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湖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城南西路1號
對外官網湖南省財政廳
機構沿革
1949.08湖南省財政廳
1968.01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組財政小組
1969.01湖南省財政局
1968.01湖南省革命委員會財政金融局
1978.01湖南省財政局
1981.01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財政廳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產的組成部門[1]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綜合規劃處
  • 稅政法規處
  • 預算處(湖南省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 國庫處
  • 行政政法處
  • 教科文處
  • 經濟建設處
  • 農業處
  • 社會保障處
  • 企業處
  • 對外經濟貿易處
  • 會計處
  • 產權處
  • 統計評價處(湖南省清產核資辦公室)
  • 監督檢查局
  • 農業稅徵收管理處(湖南省農業稅徵收管理局)
  • 人事教育處

直屬事業單位

  • 湖南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1]

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省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省與市州、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2. 擬定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法規草案;制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
  3. 編制年度省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省本級財政總決算;代編全省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省財政總決算;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報告省本級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4. 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協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訂、調整收費標準;管理收費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5. 依法提出稅收地方性立法計劃,與省地稅局共同審議上報地方稅收條例草案;提出地方稅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和對全省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負責農業稅的徵收管理。
  6. 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訂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7. 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8. 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
  9. 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10. 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劃;擬定和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發基金會日本協力銀行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
  11. 擬定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
  12. 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13. 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14. 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

歷任廳長(局長)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