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律油
沙律油(英語:salad oil,日語:サラダ油)是一種精製的植物油,以適合使用於沙律而得名。能在相對低溫的狀況下仍能保持液態,不會結晶,以便用於沙律上,作為調味油。包含多種植物油經過精製去除非脂肪酸物質,並經過低溫分提,以獲得不飽和脂肪酸較高的脂肪,進而於相對低溫下能維持液態的部分[1]。
歷史
起源於1924年,日本日清製油開發出的一款植物油,以サラダ油(salad oil)作為商品名稱。中文名稱來自於台灣企業家陳書友。他於1962年至日本近畿大學學習製油,將サラダ油譯為漢字沙律油(臺灣話:sa-lá-iû),並將製作方法帶回台灣。於1969年正式量產,以沙律油作為商品正式名稱[2]。這個名稱之後傳播到東南亞、港澳與中國。
台灣CNS
與精製油標準的主要差異在於有更嚴格的酸價,不皂化物標準要求以及冷卻試驗5.5小時仍能維持液態。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現有各種食用油標準中包含分列出沙律油者有食用大豆油、食用紅花籽油、食用米油、食用芥花油、食用葵花籽油、食用粟米油、食用高油酸紅花籽油、食用高油酸葵花籽油、食用中油酸葵花籽油等[3]。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沙律油與各植物食用油的主要差異在於有更嚴格的各項標準,包含外觀澄清透明、無氣味、攝氏0度冷凍5.5小時仍能維持液態[4]。
參考文獻
- ^ COMMERCIAL ITEM DESCRIPTION SALAD OILS, VEGETABL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The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 ^ 《員林鎮志》第四篇〈經濟篇〉,頁296-299。彰化縣員林鎮公所出版,2010年。
- ^ 國家標準網絡服務系統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 GB/T 17756-1999 沙律油通用技術條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