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部隊預備役獎章
武裝部隊預備役獎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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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服役獎章 |
國家/地區 | 美國 |
頒發單位 | 美國陸軍預備役、美國海軍預備役、美國空軍預備役司令部、國民警衛隊、美國海軍陸戰隊預備役、美國海岸警衛隊預備役 |
頒授資格 | 美軍預備役部隊的軍官和士兵 |
狀態 | 授予中 |
設立時間 | 1950年9月25日 |
優先順序 | |
上等 | 陸軍:陸軍海上任務綬帶 海軍:海軍禮儀衛隊綬帶 空軍:空軍特種任務綬帶 海軍陸戰隊:海軍陸戰隊戰鬥教官綬帶 海岸警衛隊:海岸警衛隊招募服務綬帶 |
下等 | 陸軍:軍士專業發展綬帶 海軍和海岸警衛隊:海軍預備役獎章 空軍:軍士專業軍事教育畢業生綬帶 海軍陸戰隊:海軍陸戰隊預備役綬帶 |
武裝部隊預備役獎章(英語:Armed Forces Reserve Medal)是美國的一項軍事勛獎。該獎章用以表彰預備役部隊成員的服役貢獻,並授予軍官和入伍人員。
介紹
在美國陸軍預備役和國民警衛隊中,服役人員在現役預備役服役滿十年後有資格獲得該獎章。這項服役可以是累積的,前提是需在連續12年的時間內完成了10年的聯合服役。自願召回現役不計入服役十年內。此外,與預備役良好行為獎章不同的是,在授予武裝部隊預備役獎章時,軍人的紀律歷史並不會作為考量因素。在美國海軍預備役中,個人準備預備役的成員在服役10年後有資格獲得該獎章。[1]另外,服役滿10年或以上的預備役軍官有資格獲得武裝部隊預備役獎章。
參考文獻
- ^ United States Navy Personnel Command. [3 January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18 January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