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化藥業藥物受污染事件
歐化藥業藥物受污染事件是發生於2009年初的重大醫療事故,影響香港及澳門。事件起因於藥廠的原材料受到毛黴菌的污染。原材料受污染,結果使製造出來的藥雖然表面不能驗出污染物,但其實污染物深藏於藥物內。由於部分受污染的別嘌醇(Allopurinol)藥片「Purinol」被血癌病人服用,使沒有抵抗力的病人受到毛黴菌感染而死亡。
事件發生後,香港衛生署即時為全香港所有被處方別嘌醇藥片的病人更換由另一藥廠生產的同類藥物。為疏導前往換藥的市民,瑪麗醫院、東區醫院、伊利沙伯醫院、聯合醫院、威爾斯醫院、屯門醫院及另外一家共7家醫院的配藥處延長辦公時間至24小時服務。私立的仁安醫院同時亦停止使用同一藥廠生產的所有藥物,但衛生署未有跟隨[1]。
2009年4月30日,歐化藥業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四項「售賣人類不適合使用藥物」罪名,共被罰款港幣二十萬元。法官表示,雖然已判處最高的罰款,但此並未能反映事件的嚴重性[2]。
相關資料
參考
- ^ 公立醫院開始換問題痛風藥. 明報. 2009-03-08 [2009-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12).
- ^ 歐化藥業四罪共罰20萬. 香港新浪網 (星島日報). 2009-05-01 [2009-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5-04).
這是一篇關於香港社會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