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銀行業管理局
歐洲聯盟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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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銀行業管理局 | |
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2011年1月1日 |
前身機構 | 歐洲銀行監管委員會(CEBS) |
機構類型 | 歐洲聯盟專門機構、歐盟的獨立機構[*] |
機構駐地 | 法國巴黎拉德芳斯 |
授權法源 | 歐盟第1093/2010號法令 |
網站 | www |
地圖 | |
歐洲銀行業管理局(英語: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EBA)是歐洲聯盟的管理監管機構之一,總部位於法國巴黎。任務包括針對歐洲的銀行進行壓力測試,以確定銀行的資本結構是否健全,增加歐洲金融體系透明度。[1] EBA成立於2011年1月1日,繼承歐洲銀行監管委員會(CEBS)的任務和所有責任。
簡介
若成員國無法適當監管自己的銀行,EBA有權否決國家監管機構。EBA能夠防止監管套利,保障銀行在歐盟境內公平競爭。
參見
註釋
- ^ New European Banking Regulator Will Conduct a Stress Test on Lenders. New York Times. 2011-01-13 [2011-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