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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納達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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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納達最早有記載的歷史開始於17世紀。1974年,格林納達自英國獨立。

早期歷史

在2百萬年前,今格林納達由一個水底火山形成。在歐洲人到來之前,加勒比人居住在格林納達島上。他們趕走了之前居住的阿拉瓦克人。1498年,哥倫布在他的第三次航行中,遠望了此島。自從格林納達被發現,它一直保持了非殖民狀態大約一百年,一部分是由於島上的加勒比人的存在。

17世紀

1609年,24個英格蘭遠征隊嘗試着在格林納達建立永久定居點。不過該定居點被加勒比人攻擊並被破壞。很少人獲得倖存,他們於1609年12月15日逃離格林納達。

1649年3月17日,由法國馬丁尼克而來的203個遠征隊登陸格林納達並建立一個要塞。遠征隊和當地土著首領快速地簽訂了一個和平條約來區分兩個不同的社區。1649年11月,法國人和土著的衝突爆發並持續了5年。直到最後一波抵抗被鎮壓。之後,法國人還持續受到來自聖文森特島的騷擾。

1650年,杜·派歸買下了格林納達、馬丁尼克和聖盧西亞,大約為1160法郎。1657年,他將格林納達以1890法郎賣給了伯爵。1664年,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買下了此島,並創建法屬西印度公司。1674年,法屬西印度公司解散。

18世紀

在七年戰爭期間的1762年3月4日,格林納達被英國奪取。在1763年的巴黎條約,格林納達被正式的割讓給英國。

19世紀

1833年,格林納達屬於英屬向風群島管轄。1834年,奴隸制被廢除。

1900-1974年

1901年人口數據顯示,格林納達共有63438人。1950年,埃里克·蓋里創建了格林納達聯合工黨。最初是作為一個行業聯盟,為了在1951年大罷工中獲得更好的工作條件。

獨立初期

1974年2月7日,格林納達成為一個獨立國家。1983年10月19日哈德森在二次政變中殺害領導人莫里斯·畢曉普而自立了一個軍政府。25日,美國和加勒比盟軍入侵格林納達,建立了新的民主政府。

恢復民主制(1983年至今)

美軍於1983年12月撤軍,尼古拉斯·布雷斯韋特被任命為臨時政府總理。1984年12月舉行選舉,赫伯特·布萊茲領導的格林納達國家黨在15個議席中贏得了14個。他擔任格林納達總理直至1989年12月去世。2008年,國民民主大會的蒂爾曼·托馬斯在選舉中勝出。他在15個議席中贏得11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