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震 (官員)
李震(1914年12月—1973年10月20日)[1],河北省藁城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中國共產黨第九屆、第十屆中央委員。1973年自殺身亡。
生平
出生於河北省藁城縣莊合村,年少讀書時期由村裏的抗日名將郝夢齡將軍資助,曾就讀於清華大學新聞系。1936年12月加入犧盟會辦的山西太原民訓團,1937年加入中國共産黨,同年被黨組織派往山西國民革命軍官教導團,任太行軍區第六軍分區政治部主任,太行軍區第六縱隊十八旅政治委員,太行軍區第六縱隊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員,中原野戰軍第6縱隊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2野第12軍副政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12軍副政治委員、中國人民志願軍12軍政治委員、中國人民志願軍第三兵團政治部主任、沈陽軍區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955年授少將軍銜[2]。
1966年出任公安部副部長。1972年謝富治病故,李震接任公安部長。期間和康生製造了數起假案,包括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案和「石、聞、宋反革命集團謀害蘇枚」案。
1973年10月20日夜,李震在東長安街公安部機關大院地下熱力管道的地道里服安眠藥後上吊自殺[3]。
1977年,第十七次全國公安會議報請中央批准後宣佈,李震是畏罪自殺:1973年10月,中央追查陳伯達交待的一份材料,李震感到十分恐懼,畏罪自殺。
參考文獻
- ^ 《公安部历任部长》:“李 震(1914—1973),1914年12月生,河北藁城人。”. [2021-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8).
- ^ 《中國人民解放軍將帥名錄》,1992年第二版,解放軍出版社
- ^ 郝建生:周總理提名楊貴調公安部 使李震死因大白天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老人報》,2005-05-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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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謝富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 1972年-1973年 |
繼任: 華國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