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椿 (南宋)
李椿因父親在靖康之難時戰死,以遺澤補迪功郎、潭州衡山縣尉。升任寧國軍節度推官,以吏才精強被人所稱道。張浚徵辟他為制司準備差遣,李椿奔走於淮甸之間,安撫流民,佈置屯戍,體察軍情,籌劃周密。以政績官至直龍圖閣、湖南運副。宋孝宗時,知鄂州,實行墾田,復業數千戶,大開曠土。改任廣西提點刑獄。召為吏部郎官,進升為司農卿兼知臨安府,得罪執政,出知婺州。不久升為吏部侍郎,極論宦官之禍當嚴禁與士大夫、兵將交往,以警示孝宗。後任顯謨閣待制、知潭州、湖南安撫使。在任改鹽法,復酒稅法,逢大旱之年,蠲租十一萬,糶常平米二萬,救活數萬人。訓練將士,很有政績,進敷文閣直學士,年老告歸致仕,終老野塘。去世後,朱熹為其作銘,讚頌他「不阿主好,不詭時譽」。
參考文獻
- 《宋史》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