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常
李孝常(6世紀—627年),京兆郡涇陽縣(今陝西省咸陽市涇陽縣)人,唐朝郡王、官員。
生平
他是隋朝兵部尚書、萬安郡公李圓通的兒子,隋朝末年,華陰縣令李孝常獻永豐倉歸降李淵,並去接應河西的李淵諸軍。隋煬帝在江都知道後,將他的弟弟全部殺死。武德元年(618年)十二月丁丑,唐高祖封上柱國李孝常為義安王。唐太宗繼位後,李孝常上表請求入朝,於是留在京師。貞觀元年(627年)十二月三十,利州都督義安王李孝常因兒子李義宗犯劫盜罪被誅,心懷怨望,與右武衛將軍劉德裕及其外甥統軍元弘善、監門將軍長孫安業等人,密謀藉助禁軍反叛。另一子李義立還為謀反造勢,稱自己有為王之命。事發後,李孝常等人被唐太宗處死。
他的第六子太子左千牛、上大將軍李義餘的妻子姬揔持被沒入掖庭,後成為唐高宗的保姆,並被封為周國夫人。
李孝常謀反案
其黨羽伏誅死者十二人:劉德裕、元弘善、李義立、李義餘、劉孝本(德裕子)、蔡惲、劉文贊、賀婁善積[1]。
流放者:長孫安業。
牽涉此案被削籍為民者:左驍衛大將軍劉弘基、右驍衛大將軍長孫順德、郎將元律、城門郎韋元整。
參考文獻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九十二》
- ^ 《冊府元龜》卷九百二十二◎總錄部·妖妄第二:李孝常,隋兵部尚書圓通之子。高祖時為利州都督,每以佃獵為務。太宗嗣位,表請入朝,因留京師。其子義宗坐劫盜被誅,因此怨望,與劉德裕等陰圖不軌。其子義立謂其友人蔡惲曰:「我常從齊王遊獵,與王相失道,傍見一老母眉發皓然,我問王所在,答曰:汝即王也。因忽不見。」鄠縣丞李延曰:「往於太和谷得一石,其狀如龜,外有{禾千}圓郭,中有常字。又新錢文曰:開元通寶。此即圓通之子孝常之符命也。」有劉文贊者,又言衛元嵩詩云:「天道自常」,此則孝常之讖矣。德裕乃與孝常之甥統軍元弘善、及監門將軍長孫業,謀以入直之夜,勒兵以起大事,尊李孝常為帝。德裕,武德初自洛陽歸國,為秦王府庫直騎,歷護軍、太子左內率,遷為將軍。與孝常通謀,克日將反。其子孝本又謂賀婁善積曰:「我父好酒豁達,有漢高之風。手握禁兵,而左驍衛大將軍劉弘基、右驍衛大將軍長孫順德、郎將元律、城門郎韋元整等深親善。今起大事,嘯命必成,不宜屈於人下。」劉文贊亦獎成其事。德裕曰:「我生日有異,當汝請。又大業初童謠曰:白楊樹下一池水,決之則是劉,不決則為李。但李在未決之前,劉居已決之後,明知李氏以後,天下當歸我家,當決之,順天之命耳。」後謀泄,及其黨與皆伏誅,死者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