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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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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昌(619年—643年4月29日),唐高祖第七子,母孫嬪

生平

李元昌於武德三年(620年)封魯王。貞觀二年(628年),授散騎常侍。貞觀五年(631年),任西韓州刺史,不久改任華州刺史。貞觀八年(634年),改任梁州刺史。貞觀十年正月(636年),改封漢王,改任梁州都督。貞觀十七年(643年),改任隴州刺史。

李元昌少好學,善隸書,又善畫馬。與太子李承乾關係良好,常在一起遊玩。李元昌遊獵無度,友王弘直上書切諫:「宗子是保城衛國之依託,所以能鞏固邦家之業。大王功勞沒有任城王(曹彰、一說李道宗)攻戰克敵之效,品行沒有河間王(劉德)樂善之美譽,封爵高於五等,封邑富達千室,當思慮報答陛下之洪恩,保國家無疆之福祚。為此而計,在於修德,遵循《詩》《禮》,博覽史傳。觀察古人成敗之所由,借鑑既往存亡之事跡,前車之覆後車之戒,居安思危。為什麼縱馬齊驅,在壟畝上奔馳,田野有遊獵之客,里巷沒有安居之人。給百姓帶來憂患,逞一時的快樂,追蹤禽獸不息,實在令人寒心。」李元昌看到之後稍稍停止,但逐漸排斥他。王弘直轉任荊王李元景友。

貞觀十七年(643年)四月,李承乾、李元昌、兵部尚書侯君集等陰謀發動政變,事敗,唐太宗想要將他特敕免死,受到大臣高士廉李世勣阻止。四月六日(4月29日)李元昌被賜自盡於家,時年二十五歲。妻子被籍沒。當年十月十五日(12月1日),又以國公禮葬於雍州之高陽原。

家庭

王妃

  • 豆盧氏,北周驃騎大將軍、沃野縣開國公豆盧恩曾孫女,隋朝使持節、洪夏二州總管、徐沂定相恆五州刺史、南陳郡開國公豆盧通孫女,唐朝禮部尚書、光祿大夫、上柱國、芮國公、贈特進、并州都督豆盧寬之女,虛齡九歲冊拜為漢王妃,貞觀十六年因為李元昌犯罪被牽連入掖庭,永徽元年被大赦放回,後在證果寺出家,因病在雍州長安縣弘德里證果寺去世,虛歲三十八,咸亨三年十二月三日葬於雍州明堂縣少陵原[1]

子女

  • 僧有懷,嫡子,在興善寺出家,永徽五年正月十一日在弘德坊舅舅家去世,虛歲十七,同月廿日葬於高陽原[2]


唐故元昌墓志銘
  元昌,字口口,皇帝異母之弟也。若乃震基峻極,靈源長遠,懸諸日月,可得言焉。公流派天演,霄形紫極,姿容端麗,體貌淹華,漁獵典墳,頗好音樂。至於啼猨落雁之巧,命中如入神;垂露象形之工,轉注窮眾妙。以武德三年封魯王,啟祚龜蒙,開基曲阜。朱輪紛憾,出上路而光生;綠授擔珪,入象閱而輝瑛。貞觀二年授散騎常侍,五年除西韓州刺史,俄遷華州刺史;八年除梁州刺史。十年正月改封漢王、梁州都督;十七年隴州刺史,余封如故。歷職內外,善政蔑聞,禍絨流聲,朝經以麟。皇上愛深同氣,情敦在原,選擇明賢,用為師傅。仍自室忘設酸,門盡荊抑。內溺勝滕詭之言,外拒鄒枝枚之諫。是以牛夭告浸,鼠舞表祥。有益狂心,曾無俊志。縈彰玉鶴,禍發金龜。主上猶屈法從恩,未付甸人之職。迫於眾請,方就至公之議。貞觀十七年四月六日賜死於私第,春秋廿有五。詔以國公禮葬焉。粵以其年歲次癸卯十月丁未朔十五日辛酉窆於雍州之高陽原。史臣述行,乃為銘曰:
分枝弱木,流潤瓊田。辮名廿歲,藻絢韶年。篤翔青簡,鳳舞紅膠。日烏隨箭,雲雁驚紋。
書祚龜蒙,錫珪膚壤。平台是習,短衣彼仰。管蔡齊聲,燕吳接響。牛天示罰,身纓疏網。
皇德被洽,有棄垂恩。榮加寬歲,惠漸幽魂。郭墟霜淨,閡墓雲昏。一扃泉戶,萬古何傳。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64》,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079》,出自《新唐書


參考文獻

  • 《舊唐書》
  • 《唐故元昌墓志銘》
  1. ^ 劉文 / 杜鎮. 《陕西新见唐朝墓志》.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22年2月: 78–79. ISBN 9787551825757 (中文(簡體)). 
  2. ^ 李浩. 《榆阳区古代碑刻艺术博物馆藏志》. 北京市: 中華書局. 2024年4月: 44–45. ISBN 9787101164169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