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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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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利用(?—1029年)字用之。曾與遼國簽定澶淵之盟北宋大臣

曹諫,以明經得第,官至崇儀使。曹利用以父蔭殿前承旨,升遷為鄜延路走馬承受公事。景德元年(1004年),契丹南侵,宋真宗御駕親征,親駐澶州(今河南省濮陽市),曹利用與契丹人訂下澶淵之盟,以歲幣三十萬(每年白銀10萬兩、絹帛20萬匹)的價碼締結和約,獲得真宗賞識。累官至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左僕射兼侍中。

晚年恃功驕縱。天聖七年(1029年)正月二十五日,因其侄曹汭之罪牽連,降爲左千牛衛將軍,謫知隨州(今湖北省隨州市)。[1]二月十四日,又因私貸景靈宮官錢,再貶為崇信軍節度副使,赴房州(今湖北省房縣)安置,流放途中為宦官楊懷敏言語所激,曹利用個性剛強,至襄陽驛,自縊死。

軼事

宋真宗告訴曹利用:「迫不得已的話,歲幣就是一百萬兩亦可!」。寇準知道後,指着曹利用怒罵:「超過三十萬兩,提你的人頭來見我!」。最後,經過曹利用再三討價還價,以白銀十萬兩、絹帛二十萬匹(宋太宗、真宗時期一匹絹帛約值一千文錢),訂立澶淵之盟。曹利用回到大梁之後,真宗急問金額多少,曹利用不敢直說,只豎起3根指頭,真宗以為是要賠三百萬,大驚失聲,脫口而出:「太多了!」過了一會又安慰曹利用道:「金額是太多了,但就此把事情了結也好!」待知道是一共三十萬時,皇帝如釋重負,轉憂為喜,對曹利用大加賞賜。

註釋

  1. ^ 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一《續筆談》載:「魯肅簡公勁正不狥,愛憎出於天性,素與曹襄悼不協。天聖中,因議茶法,曹力擠肅簡,因得罪去;賴上察其情,寢前命,止從罰俸。獨三司使李諮奪職,謫洪州。及肅簡病,有人密報肅簡,但云『今日有佳事。』魯聞之,顧婿張昷之曰:『此必曹利用去也。』試往偵之,果襄悼謫隨州。……」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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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