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專區
新鄉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已撤消的行政區,在今河南省北部。1949年置,屬平原省,專員公署駐焦作礦區。轄新鄉、汲縣、輝縣、修武、武陟、獲嘉、博愛、沁陽、溫縣、延津、原陽、濟源、孟縣13縣及焦作礦區。
1952年,新鄉專區劃歸河南省。1953年,專署遷駐新鄉市。1954年,原濮陽專區所屬長垣、封丘2縣劃入新鄉專區。1955年,長垣縣劃歸安陽專區。1956年,撤銷焦作礦區,改設焦作市,由省直轄。新鄉專區轄14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新鄉、安陽、焦作、鶴壁4市及原安陽專區所屬安陽、林縣、濬縣、湯陰、濮陽、滑縣、清豐、清豐、南樂、長垣10縣劃歸新鄉專區。專區轄4市、24縣。
1960年,鶴壁市升為地級市;湯陰縣劃歸鶴壁市。同年,專區轄縣調整如下:
- 撤銷新鄉、獲嘉2縣,併入新鄉市;
- 撤銷安陽縣,併入安陽市;
- 撤銷博愛、修武2縣,併入焦作市;
- 撤銷溫縣,併入沁陽縣。
調整後,新鄉專區轄3市、18縣。
1961年,恢復新鄉、溫縣、博愛、修武、獲嘉、安陽6縣;將安陽、鶴壁2市及安陽、內黃、南樂、清豐、濮陽、長垣、滑縣、濬縣、湯陰、林縣10縣劃歸安陽專區。新鄉專區轄1市、14縣。
1969年,撤銷新鄉專區,改置新鄉地區。
歷任專員
- 耿起昌(1955年2月-1958年3月)
- 李炳源(1958年3月-1959年12月)
- 陳東升(1959年12月-1961年12月)
- 劉 萊(1962年1月-1962年6月)
- 張 超(1962年7月-1967年12月)
參考文獻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