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立法會
汶萊立法會 Majlis Mesyuarat Negara Brunei Legislative Council of Brunei مجليس مشوارت نڬارا برون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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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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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 | |
議長 | 阿都拉曼達益[1] 自2015年2月11日 |
結構 | |
議員 | 33 |
任期 | 5年 |
會議地點 | |
汶萊斯里巴加灣市立法會大樓 | |
網址 | |
Legislative Council of Brunei |
汶萊政府與政治 系列條目 |
汶萊立法會(馬來語:Majlis Mesyuarat Negara Brunei)是汶萊的國家諮詢機構,實行一院制。汶萊立法會議員不是由選舉產生,而是由汶萊蘇丹直接委任。本屆立法會由議長和30名委任議員組成,包括蘇丹、王儲比拉、外長穆罕默德親王、11名內閣部長、3名前政府官員、7名社會賢達、5名地方代表(其中汶萊-穆阿拉區2名,馬來奕區、都東區、淡布隆區各1名)以及1名議會工作人員。現任議會議長是阿都拉曼達益。
歷史
立法會是根據《1959年汶萊憲法》第23條於1959年成立的。立法會於1959年10月21日在「Lapau」舉行了第一次會議。1984年,立法會一共舉行了32次會議而最後一次會議是在1984年2月12日所舉行的第21次會議。蘇丹哈山納·波基亞在第二天就解散了立法會。因此,立法權完全歸屬於蘇丹。
直到2004年9月25日,蘇丹決定使用舊制度來恢復立法會,因此汶萊才有立法機關。不過蘇丹於2005年9月1日解散了立法會,並在第二天根據已修訂的《汶萊憲法》來重新設立了立法會,汶萊再次有了立法機關。
組成和權力
立法會是汶萊最高立法機關。任何法律、條例都須經由立法會通過。根據憲法,蘇丹為國會首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