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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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機構類型 | 政務院部門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49年9月 |
撤銷時間 | 1954年9月 |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簡稱政務院文教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即告結束。
職權
按照相關規定,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負責指導當時的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科學院、新聞總署和出版總署的工作。
為進行工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可以對這些部門和部門所屬的下級機關頒發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情況。
機構設置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辦公廳及1局1處:
此外,直屬於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的機構還包括:1951年設立的宗教事務處;原屬於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所屬的對外文化聯絡局1951年改由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撤銷後,下屬的廣播事業局、新華通訊社改由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
人員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任命,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副總理兼任)、副主任四名,委員四十六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三名。
組成人員
以下主任、副主任、委員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秘書長、副秘書長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2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 主任:郭沫若(1949年10月19日至1954年9月)
- 副主任
- 委員:周揚、丁燮林、錢俊瑞、韋愨、李德全、賀誠、蘇井觀、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楨、胡喬木、胡愈之、徐特立、柳亞子、張東蓀、費孝通、吳晗、劉清揚、潘光旦、李達、符定一、沈志遠、陳此生、蔣南翔、沈茲九、謝邦定、歐陽予倩、丁玲、田漢、陽翰笙、巴金、錢三強、陳鶴琴、江恆源、李步青、艾思奇、翦伯贊、侯外廬、錢端升、曾昭森、雷潔瓊、沈體蘭、舒慶春(1950年4月11日至1954年9月)、曾昭掄(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任鴻雋(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葉恭綽(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吳有訓(1951年2月20日至1954年9月)、馮乃超(1954年9月至1954年9月)
- 秘書長:胡喬木(1949年12月4日至1952年11月15日)、錢俊瑞(1953年至1954年9月)
- 副秘書長:陽翰笙、馮乃超、邵荃麟(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范長江(1953年至1954年9月)、劉墉如(1953年1月14日至1954年9月)
參考文獻
- 蘇尚堯 主編 (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