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
損傷。
此條目介紹的是一般所說的損害(harm)。關於普通法中的損害(mischief),請見「
損害 (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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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聲明。
損害(英語:harm),是道德及法律概念。指身體或名譽受到外界的侵襲,因此損失身體功能或尊嚴減值。侵襲包括武力、誹謗等。[1][2]
伯納德·格特定義損害包括:
參考來源
- ^ Feinberg, Joel. 1984. The Moral Limits of the Criminal Law, Volume 1: Harm to Other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 Bernard Gert, Common Moral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