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元
徐國元(1956年8月17日—),男,遼寧海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共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畢業,大學學歷。
生平
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統計局局長,根河市人民政府市長,呼倫貝爾盟委組織部長,中共赤峰市委副書記、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2007年12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雙規,次年2月被罷免市長職務,2009年1月被雙開。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其收受賄賂共計折合1241餘萬元,另有1410餘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妻李敏傑(原赤峰市醫院康復科副主任醫師)犯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罰金人民幣10萬元[1]。根據媒體報道,徐國元6年間斂財約3200萬元,他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潛規則,甚至發展到「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甚至2006年6月紀檢監察機關開始對其收受孫才科(時任大連新型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所送別墅一事進行初核後,仍大肆收受他人款物,就連進了監獄還手捧佛經,妄想得到佛祖保佑[2]。
參考文獻
- ^ 原赤峰市长徐国元两罪并罚一审被判死缓. 新華網. 2009-08-21 [2012-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26).
- ^ 内蒙古赤峰原市长受贿3200万入狱 狱中手捧佛经. 鳳凰網. 2009-08-02 [2022-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2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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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杭桂林 |
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5年1月-2008年2月 |
繼任: 王中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