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徹徹禿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徹徹禿(Čečektü,?—1339年),完澤之子,玉龍答失之孫,元憲宗蒙哥之曾孫。1331年由武寧王進封郯王,封地在今山東省境內,為金印獸紐王。

至治二年(1322年),奉命總兵北邊。當年十二月,封武寧王,賜駝紐金印。至順二年(1331年),以淮安路寧海為之朐山、贛榆、沐陽三縣為徹徹禿食邑,由武寧王進封郯王,換獸紐金印。1332年,徙鎮遼陽。元惠宗至元二年(1336年),以江南太平路戶鈔益徹徹禿歲賜。三年,又以完者帖木幾位下蘇州水田二百頃賜之。

徹徹禿在京城大都享有廣泛威信,在南方儒士當中的地位也很高,這是因為他有一段時間曾在府邸內任用一名南方學者夏侯尚元,並且十分尊重這位學者的建議。[1]

元惠宗年間,徹徹禿在蒙古草原指揮軍隊,元惠宗至元四年(1338年),徹徹禿入朝,丞相伯顏(蔑兒乞氏)為子請婚,徹徹禿不從。伯顏怒,與知樞密院事者延不花,謀構禍反於徹徹禿。1339年,伯顏使人勸說昌王實藍朵兒只,告郯王謀反。當時徹徹禿在和林,被征下樞密院獄,鞫其家怒,無證驗。1339年十二月,伯顏矯詔殺徹徹禿於光熙門外。

伯顏先世本隸於元憲宗為家奴。凡家奴稱主人曰使長,貴賤不易其稱。郯王徹徹禿為元憲宗曾孫,伯顏見徹徹禿宜稱使長。伯顏為右丞相後,怒曰:「吾位極人臣豈尚有使長。」遂誣奏徹徹禿謀為不軌,殺之。這被認為是極為不義的行為。

1340年二月,伯顏以罪免,脫脫為右丞相,夏侯尚元至大都上書曰:「郯王守國北門,十有九年,忠孝之心,神明所鑒,而乃誅戮其身,放逐其子孫,銜冤抱屈,上無由知。今知樞密院事脫脫大義滅親,殫心國事,乞遣脫脫為郯王立廟祭祭。」又上書言:「郯王統大軍十八萬,其將帥皆素所信任者,設有他志,當與之謀,豈有走千里之外,與異姓王圖之,雖兒童亦知其不然。況昌王素與郯王有隙,其言豈可呼乎!」

朝廷一直沒有回應,夏侯尚元再次上書,號哭闕下。大臣們皆嘆曰:「古之義士也!」於是為他向元惠宗進言。1340年七月,元惠宗下詔天下雪郯王之冤,遣使致奠,復爵邑,還其資產於子孫。

相關史料

  • 新元史》卷一百十二·列傳第九
  • 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三·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元史/卷112》,出自柯劭忞新元史

參考資料

  1. ^ 危素(1303—1372年):《危太朴集》,卷8,8a—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