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丁華
張丁華(1933年6月—2021年1月25日),河南陝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西北大學俄語專科語言文學專業畢業;曾先後在北京石油專科學校、北京石油學院石油地質專業進修。195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三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四、十五屆中央委員。曾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等職,是第九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生平
早年經歷
張丁華出生於河南省陝縣會興街道新興村,早年就讀於陝西省西安中學;1951年進入西北大學俄語專業學習,曾在原北京石油專科學校進修。畢業後,被分配到中央部委工作;先後在燃料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擔任翻譯;1955年進入北京石油學院石油地質專業進修,是中共培養的第一批石油專業幹部。
建設油田
為期一年的進修結束後,1956年張丁華被派往中國西北地區的柴達木盆地從事勘探石油工作。歷任青海省石油勘探局專家工作室副主任;油泉子試油隊隊長,採油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鑽採區隊黨支部書記、區隊長,冷湖油礦地質室主任,地質科學研究所黨支部書記等職。1964年調勝利油田工作;任勘探報社副社長。
文革開始後,張丁華受衝擊,被下放採油隊勞動。1970年恢復工作後,歷任勝利油田採油指揮部宣傳組副組長、政治處副主任、副政治委員兼政治處主任,勝利油田會戰指揮部政治部副主任。改革開放後,1979年起,張丁華參與負責大港油田的建設,曾任油田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1983年6月,任大港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開始轉型為黨工幹部。 [1]
轉型黨工
1985年10月,張丁華出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市紀委書記;並於1987年11月當選第十三屆中紀委委員;1988年,升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自治區黨校校長;1991年,當選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是尉健行的副手[2]。1998年10月,在中國工會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後,退休。
1998年12月,被增補為第九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3年3月當選連任第十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3]。
晚年
2021年1月2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7歲[4]。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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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於洪恩 |
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第一書記 1991年12月-1998年10月 |
繼任: 張俊九 |